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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专栏

县政府工作部门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山东省平邑县明德路中段县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0539-4211843

邮政编码:273300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县委以及县委部门、外县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建设、运行、管理、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热线,指导全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以及内网的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县政府网站建设。

    (十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平邑、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贯彻执行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指标标准规范。在权限内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县数据相关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全县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统筹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推进全县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

    负责协调推动全县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研究拟订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统筹推进全县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统筹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和协同办公平台建设。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在具体承担的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字基础施设建设、数字政务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协同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推动全县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工作。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有关专项经费的监督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实行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

    负责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在县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县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制定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级干部住房有关的服务保障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完善全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协调全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总务保障工作。负责地市县级及以上参观考察、跨省市合作交流以及重要商务活动接待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后勤服务管理有关经费预算,并管理相关预算资金。

    (十六)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归口管理全县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的有关工作,拟订外事工作的制度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国际形势、我县对外工作,以及涉外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看法和对策建议。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承办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核、审批的外事工作有关事项。

    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县因公临时出国和外国人来平邑邀请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和因公临时出国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因公护照、签证管理和领事认证等工作。

    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县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按权限办理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统筹安排县级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负责在我县举办的国际会议、涉外节庆活动的审核、报备及礼宾指导工作。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

    管理全县与外国友好县、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报批事宜。指导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具体承担平邑县荣誉市民称号的推荐工作。

    负责我县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

    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处理或者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负责全县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对外政策和对外纪律教育工作。负责外事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外事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十七)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对全县“一次办好”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协调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委、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服务,激励创业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要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为重点,细化落实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数据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加强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履职效能。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进一步加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力度,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明确服务内容、办理依据、程序、时限,按照规定实行清单制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法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切实履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公有住房等有关国有资产和公共机构节能、国内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管理职责,加强相关经费管理使用,强化资源、资产的统筹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和管理效能。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明确机关后勤服务的基本范围和内容,持续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和绩效化评估,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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