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联系电话:0539-421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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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参与制定县级储备粮食的规模、总体布局、收购、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储备粮食、物资管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县级综合物资仓库建设、运行维护辅助工作。承担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医疗防护物资、生活必须物资、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物资的采购、储存、轮换、日常管理和调拨等综合保障服务工作。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
(四)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参与制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为组织实施提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接受捐赠应急储备物资的整理、储存、日常管理和调拨等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五)承担对政府储备、企业储备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服务工作。
(六)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工作。参与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以及技术规范。
(七)承担全县粮食应急加工、配送、供应网点的建设,保障区域内的应急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承担区域内的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培育优质粮油品牌。
(九)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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