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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室
负责人姓名 高璐璐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山东省平邑县明德路中段县政府大楼
机构职能

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县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综合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及会风会纪的督查;负责县长的批示件的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面上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督查工作;对外可以县政府督查室名义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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