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平邑县统计局

机构职能专栏

县政府工作部门
平邑县统计局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13楼

办公电话:0539-4216616

电子邮箱:pyxtjj@ly.shandong.cn

邮政编码:273300

网址:http://www.pingyi.gov.cn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履行的执法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监督管理和使用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业务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