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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12月26日
    平政办发〔2023〕12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平邑县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3年12月26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冯占国等18名同志记三等功及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2023年12月26日
    平政发〔2023〕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选派挂职副书记带队的17名省派第一书记,进驻平邑县17个村开展帮扶工作。任职以来,派驻单位和任职干部聚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任职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着力解决农村群众...
    2023年12月26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通知
    2023年12月15日
    平政办字〔2023〕47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023年12月1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通知
    2023年12月15日
    平政办字〔2023〕47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023年12月1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3年12月12日
    平政任字〔2023〕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孙   刚同志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大数据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苏文杰同志 任县政府政务保障促进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卜凡欣同志 任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县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
    2023年12月12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邑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年11月29日
    ​平政发〔2023〕10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调整了《平邑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目录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
    2023年11月29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11月24日
    平政办字〔2023〕45 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平政发〔2022〕3 号)文件。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11月2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邑县2022年度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2023年11月22日
    平政办发〔2023〕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根据省、市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树立“亩产论英雄”发展理念,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县对2022年度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给你们。请根据评价结果,做好分类施策。附件:1.2022年度规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2.2022年...
    2023年11月22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浩等18名同志记三等功及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2023年11月22日
    平政发〔2023〕9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2021年10月以来,市委选派张浩同志到我县担任市派第一书记工作大组长,选派娄贵利等17名同志到柏林镇柏林村等15个村任职第一书记。两年来,张浩同志团结带领17名市派第一书记严格按照市委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第一书记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实际,扎根基层一线,奉献红色热土,推进乡村振...
    2023年11月22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2023年11月15日
    ​平政字〔2023〕1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前 言气象探测工作是气象业务的基础性工作。气象探测设备所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用于分析和研究天气以及气...
    2023年11月1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仇广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平政任字〔2023〕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马   勇 同志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陈   刚 同志任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朱先胜 同志任县地震台(县地震监测中心)台长(主任);张道夫 同志任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市政工程...
    2023年11月1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2023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平政办字〔2023〕4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2023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2023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为持续推进我县老龄健康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老龄健康事业中的重大作用,增进老年人...
    2023年11月1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11月13日
    平政办发〔2023〕8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2023年11月13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邑县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及古树群名录的通知
    2023年10月21日
    平政字〔2023〕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历史文化传承能力,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首批三级保护古树调查,共认定三级保护古树58株、古树群4处。现对名录予以公布。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和权属情况,切实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古树保护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
    2023年10月2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平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2023年10月19日
    ​平政办字〔2023〕42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平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张东升 平邑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三级调研员,平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书...
    2023年10月19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平邑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通知
    2023年10月18日
    平政办字〔2023〕4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现将《平邑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平邑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1.5 事件分级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2.1 ...
    2023年10月1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3年09月27日
    平政字〔2023〕10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王玉东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张东升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王玉东同志分管财政、税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
    2023年09月27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医药及装备制造产业园的批复
    2023年09月20日
    平政复字〔2023〕29号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单位《关于申请设立医药及装备制造产业园的请示》(平经报〔2023〕1 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设立占地188.13公顷的医药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滨河西路,西至向阳路,南至淮河路,北至黄金路。二、你单位要高标准做好园区规划设计以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指导今后园区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控制相关产业的落地与周边环境的影响。要突出产业特...
    2023年09月2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批复
    2023年09月19日
    平政复字〔2023〕28号​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你单位《关于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企业债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发行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本期债券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主管机关出具的注册通知方案为准。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依法依规推进本期债券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有关报批报备程序,...
    2023年09月19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的通知
    2023年09月18日
    ​平政办发〔2023〕10号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现将《平邑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做好全县“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2023年09月1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年09月18日
    平政办字〔2023〕37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临沂市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办法》(临办发〔2023〕6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管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组   长:王玉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副组长:张东升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
    2023年09月1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邑县工业企业2022年度“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2023年09月15日
    平政办发〔2023〕9号各镇(平邑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根据省、市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工业强县”发展战略,树立“亩产论英雄”发展理念,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县对工业企业2022年度亩产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给你们,请根据评价结果,做好分类施策。附件1:平邑县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度“亩产效益”评价结果附件2:平邑县规下工业企业2022年度“...
    2023年09月1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邑街道、温水镇、临涧镇共3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2023年09月11日
    平政复字〔2023〕26号平邑街道、温水镇、临涧镇: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平邑县平邑街道东贺庄村、西贺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平邑县温水镇永庆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平邑县临涧镇三里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以上3个村庄规划,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特此批复。平邑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11
    2023年09月11日
  • 关于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说明
    2023年09月07日
    根据《平邑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县政府每隔两年或按国家、省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需修改或废止的应及时修改或废止。2022年7月,我县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今年未收到上级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也符合两年一清理的规定,特此说明
    2023年09月07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流峪镇、临涧镇、温水镇、地方镇、柏林镇共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2023年08月30日
    平政复字〔2023〕24号流峪镇、临涧镇、温水镇、地方镇、柏林镇: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平邑县流峪镇玉泉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平邑县流峪镇义新庄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平邑县临涧镇马槽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平邑县温水镇小河村、务本庄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平邑县地方镇兴和居村、闸口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平邑县柏林镇杨谢村、桥仙庄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请示收悉。经研究...
    2023年08月3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沂市平邑县丰阳镇LY-PY-FY-01、02街区详细规划(控制性)》的批复
    2023年08月30日
    平政复字〔2023〕23号丰阳镇: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批复临沂市平邑县丰阳镇LY-PY-FY-01、02街区详细规划(控制性)的请示》(丰政发〔2023〕41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平邑县丰阳镇LY-PY-FY-01、02街区详细规划(控制性)》(以下简称控规)。控规要按照“定性、定量、定位”的原则,突出地块规划管控的适用性、灵活性和精细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和相关控制要求。二、坚持高标准建设原则,完善...
    2023年08月3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李炳伟平邑县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2023年08月29日
    平政发〔2023〕8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劳模队伍的动态管理,根据《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23〕5号)规定,对存在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伪造先进事迹等情形的,要取消其荣誉称号和有关待遇。李炳...
    2023年08月29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德雨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2023年08月21日
    ​平政任字〔2023〕2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县人民政府决定:华德雨同志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王   涛不再担任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特此公布。平邑县人民政府2023年8月21
    2023年08月2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柏林镇大洼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2023年08月02日
    平政复字〔2023〕22号柏林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柏林镇大洼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柏政发〔2023〕4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平邑县柏林镇大洼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特此批复。平邑县人民政府2023年8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08月02日
共423条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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