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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地名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2026年09月24日
    平政办发〔2026〕7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地名方案(2026—2030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9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平邑县地名方案(2026-2030年)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地名管理条例》,构建科学规范的地名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地名命名、标志设置、...
    2026年09月24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2026年08月20日
    平政发〔2026〕10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026年08月20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赵文彬等22名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2026年08月19日
    平政发〔2026〕1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202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从省直部门选派赵文彬等22名机关干部,进驻平邑县开展省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工作。履职以来,派驻单位与任职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线,紧扣“...
    2026年08月19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6年08月13日
    平政字〔2026〕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县政府对2026年12月31日前到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
    2026年08月13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6年08月03日
    平政任字〔2026〕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杨光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1年);孙刚同志任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杨绪民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高才仁同志任县公安局柏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时成余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
    2026年08月03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平邑县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年07月10日
    平政办字〔2026〕6 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平邑县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平政办字〔2025〕12号)文件。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7月6日
    2026年07月10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2026年06月29日
    平政发〔2026〕9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2026年1月2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的通知》,面向全县广泛征集意见。经汇总梳理并广泛征求各单位反馈建议,拟定《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涵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河湖保护、...
    2026年06月29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6年06月24日
    平政字〔2026〕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张雷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朱凤平同志: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防动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大数据、政务服务热线、金融保险、税务、林业、消防、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张雷同志负责财政、...
    2026年06月24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杨磊等17名同志记三等功 及授予19名同志“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2026年05月27日
    平政发〔2026〕8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从市直部门选派19名机关干部,进驻平邑县18个村开展第一书记帮扶工作。任职以来,派驻单位和任职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总要求,结合市县总体部署和片区整体规划,坚持“四抓四促”...
    2026年05月27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6年05月27日
    平政办字〔2026〕5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5月25日平邑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2026年05月27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 十件实事清单》的通知
    2026年05月27日
    平政办字〔2026〕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现将《平邑县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5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一、实施适龄女性健康守护帮扶工程。聚焦农村及城镇低收入适龄女性健康需求,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专项健康筛查,全年服务覆盖不少于3....
    2026年05月27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6年05月12日
    平政发〔2026〕6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5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的实施意见为系统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提升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
    2026年05月12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遗体接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6年04月10日
    平政办发〔2026〕2号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遗体接运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3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遗体接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遗体接运的监督管理,提高遗体接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26年04月10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平邑县第四届县级督学的通知
    2026年03月31日
    平政发〔2026〕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和 《临沂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督导工作需要,...
    2026年03月31日
  •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应急管理第三方使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6年03月25日
    平政办发〔2026〕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应急管理第三方使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3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应急管理第三方使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县应急管理局致力于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类、...
    2026年03月25日
共327条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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