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26〕7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地名方案(2026—2030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平邑县地名方案(2026-2030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地名管理条例》,构建科学规范的地名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地名命名、标志设置、优化调整、文化传承等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结合平邑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系统观念,突出文化传承与地域特色,紧扣县域国土空间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立足平邑自然禀赋与历史人文底蕴,统筹推进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建设,推动地名管理与县域治理协同高效发展。
(三)方案目标
结合平邑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战略,不断传承发展平邑地名文化,通过对平邑县辖区内地名命名要素的分析研究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简明、可操作的地名命名和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为全县地名的命名、更名、优化调整、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各项工作提供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依据,以适应平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
(四)方案原则
1.尊重历史、传承文脉。深度挖掘县域历史沿革、民俗文化、古地名资源,延续本土地名文化根脉,保留具有历史价值、文化底蕴的传统地名。
2.照顾现实、保持稳定。充分尊重当前地名使用现状、群众长期形成的认知习惯和社会通行惯例,审慎开展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名调整对群众生活、政务管理、公共标识、社会秩序的影响,保持全县地名体系总体平稳有序。
3.前瞻谋划、统筹协调。立足县域长远发展布局,衔接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等各类规划,实现地名发展与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民生发展协同共进。
4.科学规范、便民实用。遵循地名命名法定规则和行业标准,做到地名体系清晰、标识规范、易识易记、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公共管理。
5.因地制宜、凸显特色。结合平邑县山水地貌、镇村格局、地域特色,打造辨识度高、贴合本土风貌、彰显县域特质的地名体系。
(五)方案对象
本方案编制对象包括本县范围内的下列地理实体名称:
1.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2.行政区划名称;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
4.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名称;
5.街路巷名称;
6.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
7.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
8.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
(六)方案内容
本方案内容包括地名区块划分和采词构建、地名命名、地名标志体系建设、地名调整与优化、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地名方案实施保障等。
(七)方案期限
本方案规划实施期限为2026—2030年。
(八)方案范围
本方案规划范围为平邑县行政区域范围,全域覆盖平邑街道、仲村镇、武台镇、保太镇、柏林镇、卞桥镇、地方镇、铜石镇、温水镇、流峪镇、郑城镇、白彦镇、临涧镇、丰阳镇等14个镇街。
(九)方案效力
本方案是平邑县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的专项规划,在平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地名方案编制、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及其他相关地名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本方案。
(十)方案依据
本次地名方案编制依据包括下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规划文件:
1.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
2.《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2026年5月21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3.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1号);
4.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老地名保护办法(试行)》(鲁民函〔2023〕73号,2023年10月31日印发);
5.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民发〔2018〕146号);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名方案 编制导则》(GB/T 46867-2025);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
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
9.《平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以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规划文件均为现行有效版本。施行期间如有修订、替代或废止的,应当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二、地名区块划分和采词构建方案
(一)划分原则
平邑县地名区块划分原则包括:
1.相互衔接
依据镇街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划分、行政区域界线及县域国土空间发展格局进行叠加分析,划分出兼顾规划管理、行政管理与功能发展趋势的地名区块。
2.特色突出
尊重现有地名空间分布特点,综合考虑自然地理、历史文化、时代特色、发展定位和城市规划功能区定位等因素,并从地名使用的社会性和实用性出发进行地名区块划分。
3.分类指引
根据地名区块的建设空间新增情况以及地名区块所在区域人文及自然地理、文化风俗、发展定位等不同特点,将区块进行分类,实现地名区块的分类别、差异化控制。
(二)区块划分
平邑县北部属蒙山山区,中部属河谷平原区,南部属四海山低山丘陵区。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基础,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分为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中部城镇发展区、南部山地农业发展区。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主要包括武台镇、仲村镇、保太镇、柏林镇、卞桥镇;中部城镇发展区主要包括:平邑街道、温水镇、铜石镇、地方镇;南部山地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丰阳镇、临涧镇、流峪镇、白彦镇、郑城镇。
(三)采词构建
地名采词应注重平邑文化挖掘,体现平邑地方特色,优先推荐使用当地地名作为采词词源,在历史地名、历史文化丰富的区域宜采用历史文化词汇作为采词词源,在自然资源丰富、自然地理实体众多、地方物产独特的区域宜结合地方特色采集词汇作为词源。
平邑县地名命名采词词源包括:
1.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命名资源
(1)发展定位: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文旅资源得天独厚,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保护利用山水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康养旅游业。以旅游为抓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突出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生态旅游三个重点,推动生态、旅游、文化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打造鲁南苏北文旅新高地、长三角休闲旅游“后花园”主阵地。
仲村镇聚焦手套产业结合农旅融合发展趋势,打造绿色富强农旅融合示范区、中国高端手套产业园。
武台镇聚焦特色农业产业和旅游产业打造生态涵养区、生态旅游目的地。
保太镇聚焦石膏深加工、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为主导,以花卉苗木基地为基础打造花卉苗木展销为特色的城郊镇。
柏林镇聚焦生态文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激活蒙山,依托蒙山高品质的自然资源实现绿色发展新跨越。
卞桥镇以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为基础,着力打造鲁南高端木业家居强镇、生态宜居和美城镇。
(2)历史文化: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人杰地灵历史悠久,红色文化丰厚。
仲村镇系仲子、原宪故里,境内发生过仲村战斗,著名烈士唐绍鼎、唐绍典来自历史上有名的唐家巷(今仲村镇三合四村),马家峪村为沂蒙红色堡垒村,是八路军115师进沂蒙第一站。
武台镇蒋里村系临沂市红十字会发祥地,历史上曾发生过黑山战斗、白马关阻击战。
保太镇有海螺寺、清真寺、基督教堂、大夫宁费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旧址。
柏林镇有鬼谷子遗址、玉皇殿、玉皇庙、玉皇城、白云岩遗址、杨榭南墩遗址、颛臾故城遗址。其孝文化由来已久,二十四孝之一的老莱子出自南孝义。蒙山是沂蒙山区的主峰、红色的圣地,李家石屋曾是费北和蒙山工委、费北行署所在地。
卞桥镇有岳家村文化遗址、塔佛山战斗遗址、卜子庙、烈士陵园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地域自然: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山清水秀,景色宜人。
武台镇“黄桃之乡”,有宝圣寺、鱼鳞山、天台山、太平顶、黑山、松座子等自然地理人文实体。
仲村镇手套名城,有仙姑山、云头山、松山子、上山等自然地理人文实体。
保太镇“土豆之乡”,有海螺寺、公家庄水库、大夫宁水库等自然地理人文实体。
柏林镇精品旅游镇,有蒙山龟蒙景区、大洼景区、蒙山人家景区、明光寺景区、蒙山康谷温泉,以“智圣”鬼谷子的遗迹、传说及优美的自然风光为主题,形成以智慧、智圣、智源、智极为景点内容的观光度假区,大洼景区素有“桂林山水甲天下,不如蒙山一大洼”之称,有摩云崮、挂心橛子、大顶子等自然地理实体。
卞桥镇“中国石膏之乡”、国家级生态优美乡镇,有看山子、老虎洞等自然地理实体。
(4)采词导向: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依托历史人文资源、自然地理资源、优势产业特色等地域条件,综合考虑本地区地名现状特点,结合历史遗迹、传说故事、自然风光、特色产业等,同时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内容,命名时利用当地原有地名和特色,尽可能采用老地名、历史地名进行命名。
2.中部城镇发展区命名资源
(1)发展定位:中部城镇发展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核心理念,借助国、省道的开放型格局,在东西向交通廊道上集聚人口、产业,配置空间,形成中部城镇发展走廊,着力打造成市域交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医疗居住中心。
平邑街道发挥“水脉串城”生态优势,探索生态加旅游经济,以尼山山脉为核心,以主要河流为脉,打造绿色发展生态示范区、商贸物流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
温水镇是远近闻名的大蒜、蒜黄、有机果蔬之乡,形成以浚河为界的独特“南工北农”的格局。
铜石镇构建以“建材、木业、文旅、药材、石材”五大产业体系打造生态宜居示范镇、工贸重镇。
地方镇以罐头产业为主导,积极发展装备制造、特色旅游等产业的现代化工业强镇。
(2)历史文化:中部城镇发展区人文历史底蕴丰厚。
平邑街道有革命烈士陵园、舜帝庙遗址、清真寺、孟子祠、白龙寺、东阳古城遗址、平邑汉阙,米栻民是平邑镇著名的爱国人士,高启文是华东支前担架英雄,高锡贵是平邑最早受到毛主席接见的共产党员。
铜石镇诸冯铺是二十孝之一的舜诞生地,刘氏翻花技艺传承百年,彭泉流域灵泉观遗址为元代道教圣地,明代诗人王雅量曾赋诗赞其“物华世外奇”。
地方镇九间棚精神闻名全国,有范家台烈士陵园、地方清真寺、北海银行印钞厂旧址、地方丘上北墩遗址、小圣堂、左宝贵衣冠冢、康太庄汉墓、平额象化石、西固雪萝树,地方名人杨仪廷、左宝贵、杨佑廷、彭占祺;其中明朝时期官员彭占祺为官清廉,公正无私,被誉为“彭青天”。
温水镇有堡前庄遗址、贯庄烈士陵园、西围沟彭氏宗祠。
(3)地域自然:中部城镇发展区位优势得天独厚,自然文化资源丰富。
地方镇“有罐头的地方就有地方罐头”罐头闻名于世,九间棚景区闻名全国,有蜂山、老虎山、中谷山、多乐崮、天宝山、鱼鳞山、孤山、朝阳洞、朱田河等自然地理实体。
平邑街道有天宇自然博物馆、水浥田园、明德公园、莲花山公园、浚河生态公园、祥云湖广场等人文地理实体,有跃牛河、长山、茄山、高山、牛山、泉子山、白马山、徐家崮等自然地理实体。
铜石镇有“沂蒙黄金第一镇”之称,“一山一园一崮一村落”的乡村旅游繁荣,有丹山、浚龙生态农业观光园、吴王崮旅游区、营子洼传统村落,有昌里水库、大王崮、小王崮、和尚崮、马家崮、平顶山、轿车山、林家洞、白龙泉、牛鼻子泉等自然地理实体。
温水镇温泉遍布,大蒜、蒜黄、有机果蔬之乡。
(4)采词导向:中部城镇发展区综合考虑本地地名现状特点,立足区域发展优势定位,适当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元素,按照规律性、层次性、序列性原则,结合相关文物遗迹、传统文化、山水风光、村标地名、产业特色等典型元素进行命名。
3.南部山地农业发展区
(1)发展定位:南部山地农业发展区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凸显特色农产品优势,重点发展特色果品,打造金银花绿色生产百里长廊、大樱桃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山楂桃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金银花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丰阳镇着力打造山水文旅、木石加工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型城镇。
临涧镇着力打造以石材木业加工特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生态宜居城镇。
白彦镇交通发达,依托乳业全产业链园区、新型建材聚集区、特色农产品交易集散区、食品加工基地“四区共建”的发展格局着力打造临沂市西部工业带动型乡镇。
郑城镇打造中国中药材(金银花)产销基地,以休闲旅游、农产品展销为主的生态宜居城镇。
流峪镇着力打造中药材加工、绿色建材、商贸物流为一体的农贸型城镇。
(2)历史文化:南部山地农业发展区人文历史底蕴丰厚,红色资源丰富。
郑城是孔门四圣之一的曾子、“七十二贤”之曾点、澹台灭明以及西晋政治家、军事家羊祜、书法家羊欣等一大批历史名人出生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武城故城遗址,曾子山素有“鲁南奇葩”之称,有“115师在沂蒙展览馆”、桃峪高干会议旧址两大党性教育基地,有罗荣桓故居、肖华故居、苏家崮战斗遗址、苏家崮抗日烈士陵园等红色旅游景点及郑玄文化公园、郑玄晒书台、郑玄墓等历史文化景点,历史上曾发生过著名的苏家崮战斗、松林战斗。
丰阳镇有邱舆故城、烈士陵园等纪念地,建设唐村水库过程中孕育出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库区移民精神是沂蒙精神的重要体现。
临涧镇有大麦滩旅游区(被誉为现代都市人的“梦中桃花源”)、下洼宝台寺文化遗址、三里峪清真寺、安自寺、烈士陵园、庞庄华野第三纵队成立旧址。
白彦镇人文优势明显,平邑落子、陈记祥传统陈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源地,有享誉四方的地方特产石洞口老咸菜、南洞大樱桃等;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鲁怀王、鲁悼王墓;抗日战争时期曾发生过白彦战斗、八里沟战斗、太皇崮战斗。
流峪镇有洼子地文化遗址、城子古城,曾发生过老泉崖战斗。
(3)地域自然:南部山地农业发展区物华天宝,资源丰富,风光秀丽。
郑城镇有曾子山、观音山、九顶莲花山、金银河、玉溪河、脐子顶、晒书台、杜家山、大仓山、小仓山、石马山、马头山、方山、大古顶、二古顶、猫山、母子山、长山子、骗马山、老鼠山、水山子、牛角洞、苏家崮、箕顶、土山头、黑山头等自然地理实体,桃峪、油篓、南武城被评为省级旅游特色村。
丰阳镇“丰之阳,是故乡”辖区内丰山、金牛山、香山、娄山、扁山、丘山、桃花山、老婆山等群峰齐聚,被赞为“平邑南郊森林公园”,娄山河、丰阳河、红山河等山环水绕,怀抱五龙湖。
临涧镇素有“山水临涧·富美乡村”之称,有大麦滩旅游区、四开山、宝泉崮、肥洪山、四海山、岳山、南山、北望山、王山、镇子顶等自然地理实体。
白彦镇区位优势明显,形成“高速十字交叉,省市县道两横五纵”的发达路网,有常庄河、欧峪支流、温凉河、太皇崮、狼窝顶、越峰山、富贵顶、常山、红山、黄山、青山、团头崮、罐子山、羊角山、桃山、柴山、毓秀山、邦山、范家崮、凤凰山等自然地理实体。
流峪镇有大型水库唐村水库,有“金银花海”绿色生态百里长廊,是“中国中药材(金银花)第一镇”“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基地、“沂蒙金银花之乡”“全市十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之一”。
(4)采词导向:南部山地农业发展区根据本地区现状地名特点,充分挖掘本地历史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的内涵和外延,结合本地历史文化遗迹、山岭风光、山川河流、红色教育基地、特色产业等元素进行命名。本着保护当地历史资源,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的原则,命名结合当地原有地名和特色,构建具有传承文化、典故意义的命名体系。
三、地名命名方案
(一)地名的组成
地名是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用名称,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在前,通名在后。专名是用来区分各个具体地名的词,通名是用来区分地名类别的词。不得单独使用专名词组或通名词组作为地名。
(二)地名命名基本规定
地名命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2.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3.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4.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5.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6.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7.本行政区域内主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镇级行政区划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8.县辖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同一建成区内的街路巷名称,同一建成区内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不得重名,不得同音;
9.不以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历史文化遗产遗址、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专名;
10.县内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地名统一。
法律、行政法规对地名命名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地名专名使用规定
地名专名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专名语义规范、明确、健康、言简意赅,符合地理实体位置、规模性质;
2.专名原则上由2—5个汉字组成,不得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等非文字性符号;
3.不以人名(中国人名、本名及其别名、化名、文艺作品中的角色名)作专名,专名所用的字、词与人名不存在特定联系的除外;
4.不以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专名,专名所用的字、词与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不存在特定联系的除外;
5.不得使用“宇宙”“天下”“中国”“中华”“中央”“全国”“万国”“国际”“世界”“环球”“欧洲”“澳洲”“亚洲”“美洲”“特区”“首府”等超出地理实体范围、具有专属意义的词作专名;
6.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专名,不以外语词(含汉字译写)作专名;
7.不以纯数字且无特定含义的字词作专名、不随意使用汉字和数字的组合作专名、不随意使用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作专名、不随意在专名中使用非文字符号、不随意使用拼音字母作专名、不随意使用低级庸俗具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字词作专名。
(四)地名通名体系构成
地名通名体系构成如下:
1.本方案地名通名体系由自然地理实体通名和人文地理实体通名两大类通名系统构成;
2.自然地理实体通名是地名中用来区分自然地理实体类别的词,按《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分类,自然地理实体通名分为海域地名、水系地名和地形地名,我县行政区域内仅含水系地名和地形地名;
3.人文地理实体通名是地名中用来区分人文地理实体类别的词,按《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分类,人文地理实体通名包括行政区划类地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类地名、城市公园类地名、自然保护地类地名、街路巷类地名、住宅区楼宇类地名、交通运输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气象设施类地名及其他类地名。
(五)自然地理实体通名使用规定
自然地理实体通名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陆地地形本县宜以山、山顶、山峰、山沟、山谷、山涧、山口、山脉、丘陵、山坡、山丘、溶洞、森林、丘、丘陵、台、崖、峡谷、岸、坳、坝、顶、洞、峰、岗、沟、谷、崮、关、坑、林、岭、麓、平地、平原、坡、坡道、凹、洼地等为通名;
2.水系本县宜以温泉、边滩、汊、池、川、河、溪、河谷、河口、河滩、河湾、湖、流域、泊、瀑、泉、湿地、石滩、水、滩、潭、塘、天池、洼、峪、涧等为通名。对新开的水系,可视与其相关水系的通名而定,不再增加新的通名。
(六)行政区划通名使用规定
平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行政区划通名包括县、镇、街道。县是由地级市管辖的广域型三级行政区域,镇是由县管辖的城镇型四级行政区域,街道是由县政府派出机关管辖的四级行政区域。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设立镇标准》和《山东省设立街道标准》办理。
(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通名使用规定
平邑县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通名包括村(包括行政村和自然村)、社区。村是以村民为主体聚居的地方,社区是城镇居民自治和聚居的地方。
(八)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通名使用规定
城市公园属于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通名主要包括公园、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体育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名称专名是自然保护区。
(九)街路巷通名使用规定
街路巷名称通名主要包括大道、大街、道、胡同、路、街、巷等。
街路巷通名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街路巷通名的使用条件
(1)大道、大街,用于道路红线宽度30米、长度3000米以上,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或主干道;
(2)路、街,道路宽度在10米以上、30米以下,即其宽度介于“大道(大街)”和“巷(弄)”之间者,使用路、街为通名;
(3)巷、胡同,用于生活便道名称的通名,通常用于路宽在10米以下的道路;
(4)道路通名原则上分走向加以区别,东西走向道路统一以“街”命名,南北走向的以“路”命名;无法区分南北和东西走向的,一般以“路”作通名;纯交通功能的道路以“路”为通名。
2.道路分段命名原则
(1)道路断面形式一致且走向基本相同的一条连续道路,一般以同一名称命名;
(2)道路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或者有明显的自然地理实体作分界线,可以主要道路交叉口或自然地理实体为界进行分段命名;
(3)低等级道路与高等级道路相交,致使道路断面或路口形式发生明显变化的,可以明显分界点为界,对该低等级道路分段命名;
(4)道路弯度过大,走向发生明显变化的,应进行分段命名;
(5)“Y”形等异形道路,主要连通方向以同一名称命名,次要连通方向另取路名。
(十)住宅区、楼宇通名使用规定
住宅区名称通名通常包括:小区、山庄、别墅(墅)、园、苑、坊、庭、花园、榭、楼亭、村(新村)、公寓(新寓)等;楼宇名称通名通常包括:中心、大厦、商厦、广场、城、馆(宫)、街区、阁、轩、宾馆、饭店、酒店等。
住宅区、楼宇通名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小区:一般指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较大,有较为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的独立住宅区,其主体住宅建筑不应少于2幢。
2.山庄:一般指依山而建,绿化率在35%以上,具有一定园林景观、环境优雅的低密度高级住宅区。
3.别墅(墅):一般指规划部门批准为别墅项目或容积率较低,绿化率较高,有一定的园林景观、环境优雅的住宅区。对别墅(墅)的命名应从严控制。
4.园、苑、坊、榭、邸、庭、居:一般指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较小的商贸类建筑、住宅楼或住宅区。
5.花园、花苑:一般指有一定人工景点和绿地面积、典雅秀丽、绿化率达35%以上的住宅区。
6.村(新村):一般指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较大的住宅区,适用于城镇搬迁改造新建的具有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的独立住宅区。
7.公寓(新寓):一般指高层住宅楼或多幢住宅楼群组成的住宅区。
8.中心:一般指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较大,以某一专项功能为主的非居住性质的建筑物(群)。以“中心”作通名的,可在名称中使用表示主导用途的词语,如“××商务中心”等。
9.大厦(大楼):指综合性的高层或大型楼宇。
10.商厦:指全部为商贸用途或以商贸为主,办公、住宅为辅的高层或大型建筑。
11.广场:一般指有宽阔开敞的室外公共场地,周围建有商用、办公、娱乐、居住等多功能大型建筑物,可供人们活动、休闲、游观的城市用地。以高层建筑为主的建筑物不允许以广场命名。以“广场”作通名的,可在名称中使用表示主导用途的词语,如“XX商业广场”等。
12.城:指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具有居住、商业、办公、娱乐等功能的大型建筑群。
13.馆、宫:一般指以文化、教育、科技、艺术、娱乐、体育等功能为主的建筑物(群)。
14.街区:一般指开放式、综合性以商务、居住等服务功能为主的规模较大的建筑群。
15.阁、轩:一般指地上不超过7层(含7层)的单体办公、文化、商业、住宅楼。
16.宾馆、饭店、酒店:一般指相对独立,具有一定建筑规模的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功能的楼宇和楼群。
(十一)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通名使用规定
交通运输设施通道主要有:大桥、高架桥、高速公路、公路、道口、涵洞、环岛、环路、火车站、快速路、立交桥、桥、隧道、索道等。
水利设施通名主要包括:引水渠、堰、塘、水闸、水库、渠、排水沟、井、堤、渡槽、池、坝等。
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通名主要有站。
(十二)其他地理实体通名使用规定
其他地理实体通名包括:庵、观、寺、庙、花园、圃、集市、市场、墓、碑、冢、体育馆、体育场、图书馆、博物馆、步行街、场、祠堂、宗祠、殿、洞、人工湖、风景区、风景名胜区、阁、故居、旧居、旧址、遗址、关、观景台、漫道、庄、寨等。
四、地名标志方案
(一)地名标志体系构成
地名标志分为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和人文地理实体地名标志。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包括水系地名标志、地形地名标志等。人文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包括行政区划地名标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地名标志、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地名标志、街路巷地名标志、住宅区、楼宇地名标志、行业系统专业领域(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设施)地名标志、其他地理实体地名标志。
(二)地名标志设置规定
地名标志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地名指示牌
地名指示标志应有标准名称及名称的汉语拼音拼写,可附加方向指示。名称(包括专名和通名)书写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使用规定的字体,罗马字母拼写必须按《汉语拼音方案》的规定进行拼写,不得以英文等其他外文方式译写。
2.地名标牌设置要求
地名标志是国家的法定标志物,其设置应严格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执行。如后续国家标准更替,则严格按照新发国家标准执行。
地名标牌设置要求包括:
(1)宽度大的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
密度:一般每隔300米设置一块地名标牌,快速路、主干道和次干道之间的十字交叉口不应少于四块,丁字路口不应少于三块。
设置位置:应在道路两侧设置,支道以下的道路可单侧设置。
(2)街路巷牌
密度:街路巷牌在满足每条道路的每个路口两侧各设一个标志的基本要求前提下,对相邻两个路口距离超过400米的道路,逐步达到在路的两侧每隔200—250米设一个指示牌。
设置位置:街路巷牌设在路口附近和两个路口之间的适当位置。
(3)门牌
密度:应一门一号,不重不漏。一个单位有两个以上沿街门户的,应根据需要分别设置门牌。
设置位置:一般设在门框上方中央。也可设在起编方向一侧的门柱上(或旁)。但在一条道路、一个居民区内应当统一。
(4)宅区地名牌
密度:做到住宅区楼(幢)牌、单元牌、户室牌都有号码牌。大的住宅区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楼宇分布平面图。
设置位置:楼(幢)牌一般设置在山墙2-3层之间的正中央。因情况限制不能设在正中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装位置。
(5)其他类别地名牌
其他类别地名牌设置应当根据环境及实际情况,要求醒目、实用,并能与环境、功能相和谐,体现一定的艺术性与美感。 广场、名胜古迹、纪念地、古遗址、公园、大型商用楼盘、市场、站、场等地名牌根据不同的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即可。 桥梁需在桥两头各设置一个标志牌。 区块地名牌需在区块分界处及中心地带设置。
展示性标志:现仍存在的地物,其标志设在实物的近旁;地物已经消失者,设置标志的位置应尽量接近其原址处。
3.地名指位导向体系
地名指位导向体系是由各类地名标志组成。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的定义:“标示地理实体专有名称及相关信息的设施”为地名标志。
地名指位导向体系由以下各类地名标志构成:
(1)所有城镇区域内的道路、街路、巷弄名称牌及沿街、巷的门牌;
(2)村镇名称牌,住宅区、楼宇、村镇居民地中的楼幢或门牌、单元牌、户室牌等;
(3)桥梁、广场名称牌;
(4)市场、溪、湖、站、场等名称牌;
(5)名胜古迹、纪念地、古遗址、城市公园等名称的标志牌。
4.门牌号码编排原则
门牌号码编排应当符合下列原则:
(1)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为基础,科学选择门牌编号的起始端。门牌的规格样式、文字书写和设置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门牌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进行。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路(街、巷)起点起,每户一号;采用量化编码的,以路(街、巷)起点到门户中心线距离量算,每5米一号。
(3)一般情况下,已建城区主干道、固定的商业区门牌号的编排,原则上沿袭“由东向西、从南到北”排向方式,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4)一般住宅区和村庄门牌号的编排,采用“自然顺序编码法”,即按照房屋的规划布局用自然数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住宅区楼内户号采用楼层加户号的方法编排。
五、地名调整与优化方案
(一)调整优化的对象
地名调整优化的对象包括:
1.因行政区划变更而需要调整优化的地名;
2.因城乡建设、自然实体发生变动而需调整优化的地名;
3.因自然变化使地理实体性质发生变化而需调整优化的地名;
4.不符合通名和专名要求的地名;
5.与实体名称、类别、等级不相符的地名;
6.其他需要优化调整的地名。
(二)地名的择优选用
择优选用的地名包括:
1.使用时间久远的地名;
2.知名度较高的地名;
3.反映当地历史或特点、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地名;
4.所指道路跨度较大的地名;
5.沿路单位居民住宅密集的地名;
6.有利于消除重名、重音的地名;
7.有利于与周边路名协调的地名;
8.条件相近时主城区地名保留优先。
(三)调整优化的原则
地名的调整优化应当符合下列原则:
1.尊重历史,照顾习惯;
2.体现进步,好找易记;
3.保持稳定,民意为重;
4.依法依规,审慎办理。
(四)调整优化的程序
地名优化调整的程序包括:
1.方案提出:地名优化调整方案由拟调整地名主管部门提出,在尊重历史、保持稳定、逐步优化的原则下,在地名详细规划层面具体提出需调整优化的对象与方案。
2.公众参与:地名优化调整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和大型桥梁、广场等重要实体以及涉及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调整优化事项应当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媒体宣传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3.实施保障:在具体实施中,应及时做好地名更名带来的相关证照更换工作,并免除相应费用。地名主管部门应做好与原地名注销、新地名入档相关的一系列工作。
4.审批与备案公告:地名命名、更名方案须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批准机关批准。批准后,批准机关应当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将地名命名、更名方案报送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
六、地名文化传承保护方案
(一)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原则
地名的文化传承保护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文脉延续。严格坚守地名文化保护底线,系统梳理县域古地名、历史地名、乡土地名资源,重点保护承载县域历史沿革、民俗文化、山水风貌的特色地名,持续延续本土地域文脉记忆。
2.坚持为民服务、便民实用。立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尊重群众长期形成的地名认知习惯与乡土记忆,统筹地名文化保护与地名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效能。
3.坚持守正传承、活化利用。在严格保护存量优质地名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深度挖掘地名蕴含的历史典故、人文内涵、地域特质,创新地名文化传播与活化利用方式,实现文化传承与时代发展有机融合。
4.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质。立足平邑县域山水格局、镇村肌理、文化禀赋与资源特色,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塑造独具平邑地域特色的地名文化标识体系。
(二)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对象
地名文化传承保护的对象包括:
1.已确定为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地理实体名称;
2.地名语词读音、书写与语义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地名;
3.地名实体具有文化特色的地名;
4.得名久远、影响力和知名度高,具有传承价值的地名;
5.凸显沂蒙红色文化、革命老区地名特色,传承红色地名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特色地名。
(三)地名文化传承保护方法
地名文化传承保护的方法包括:
1.稳定不变法: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已纳入保护名录的古地名严格保持稳定,长期沿用,不轻易更改。
2.移植保护法:在城镇建设发展中,确需改变原名称所指称的地理实体时,应当将其名称就地移植,作为其他新的地理实体的名称。
3.派生发展法:以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老地名、古地名为主地名,在原实体周围派生其他地名。
(四)地名文化传承保护措施
地名文化传承保护的措施包括:
1.编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开展地名文化研究保护工作,将得名时间久远、地名实体具有文化特色、影响力和知名度高的地名纳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
2.加强地名文化保护的宣传教育。将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深入挖掘、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编印地名文化书籍、绘图等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
3.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相关标志。在具有悠久历史的风景点、名胜古迹、纪念地、古桥、古河渠及古遗迹、遗址、现存的古老街巷或在建设中已经消失的古城门、古地名,凡能确认其地理位置的,都应设立彰显其历史、文化的标志牌,以弘扬本县悠久的历史和传统文化。
七、地名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
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文化传承保护活动。机构编制部门积极推进地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平邑县地名专家库,为地名方案实施提供人力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应将经政府批准的地名方案实施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为地名方案实施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二)加强地名方案层次化体系建设
县级地名方案编制后,积极推进镇级地名详细方案的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地名方案系统,形成层次化地名管理工作体系。
(三)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由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地名管理各项工作。
(四)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名录普查登记工作
对全县境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制定地名保护名录。规划部门编制建设规划时,地名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好地名规划,在修改建设规划时对新增的地名及时办理命名手续,对消失的地理实体及时办理地名注销手续。
(五)建立地名采词信息数据库
依据本方案所制定的地名采词规则,建立较为完善科学的地名采词信息数据库,对地名命名及审批工作形成有效指导。
(六)加强地名文化宣传推广
以继承与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全县地名文化的宣传与推广工作。应广泛利用电子媒体与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等对地名的历史、由来、命名思路等进行宣传,加强市民对地名的了解。
(七)地名工作经费保障
地名方案编制、地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相关工作经费,按照《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附则
本方案经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由平邑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平邑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平邑县城区道路命名总体框架
2.地名专名命名方式
3.地名命名禁止性规定
附件1
平邑县城区道路命名总体框架
1.东西方向道路。以河(重点是平邑境内的)、平邑县的“平”字开头后加吉祥字、平邑地理特产命名。谐音又叫“平和(河)”“和(河)平”。
如:“浚河路”“温凉河路”“金线河路”“银线河路”“鲁埠河路”“唐村河路”“泗河路”等等。
如:“平安路”“平昌路”“平顺路”“平和路”“平康路”“平乐路”等等。
如:“银花路”“金花路”“石都大道”“黄金路”“金石路”等等。
2.南北方向道路。以山(重点是平邑境内的)、“阳”字居中加吉祥字(平邑历史上曾叫“武阳县”“东阳邑”)、历史名人及其思想派生命名。谐音又叫“山阳”或“蒙阳”。
如:“蒙山路”“曾子山路”“天宝山路”“香山路”“丰山路”“长山路”等等。
如:“武阳路”“东阳路”“向阳路”“丹阳路”等等。
如:“宗圣路”“仲子路”“明德路”“厚德路”等等。
附件2
地名专名命名方式
1.以吉祥嘉言命名。如大昌乐村、昌盛村、和谐路。
2.以山、河、水命名。如莲花山路、香山路、淮河路、兴水路、水崖村、后水湾。
3.以地形地貌及所处位置命名。如水沟、黄坡、青草坡、鲁埠、太皇崮、大顶子、东埠阴。
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名合并构成新地名。如高家寨、杨庄合并后为高杨村、前孙庄和后孙庄合并为孙庄村,龙虎寨和栏马村合并为龙马村。
5.以辖区内物产命名。如石都大道、银花路。
6.以红色文化命名。如苏家崮路、英雄街。
7.以历史人物事件命名。如为纪念左宝贵将军而得名的将军路,为纪念临沂市红十字会发源地而得名的红会街。
8.以传统文化命名。如厚德路、孝德路、仁孝庄。
9.以姓氏命名。如王家洼、李家庄、赵庄。
10.以山水河的方位命名。如丰阳、丹阳村、北水崖、滨河西路。
1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命名。如富强路、和谐街、友善街。
12.以谐音命名。如富峪路(富裕路)、希旺路(希望路)。
附件3
地名命名禁止性规定
1.专名原则上由2—5个汉字组成,不得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等非文字性符号。
2.不以人名(中国人名、本名及其别名、化名、文艺作品中的角色名)作专名,专名所用的字、词与人名不存在特定联系的除外。
3.不以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专名,专名所用的字、词与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不存在特定联系的除外。
4.不得使用“宇宙”“天下”“中国”“中华”“中央”“全国”“万国”“国际”“世界”“环球”“欧洲”“澳洲”“亚洲”“美洲”“特区”“首府”等超出地理实体范围、具有专属意义的词作专名。
5.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专名,不以外语词(含汉字译写)作专名。
6.不以纯数字且无特定含义的字词作专名、不随意使用汉字和数字的组合作专名、不随意使用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作专名、不随意使用拼音字母作专名、不随意使用低级庸俗具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字词作专名。
平政发〔2026〕10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发展成果,全面阐述“十五五”时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是“十五五”时期现代化强县建设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各级各部门要锚定“市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深入学习领会《纲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分解落实,保障《纲要》顺利实施,奋力谱写现代化强县壮丽篇章。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第一篇 立足起点 前瞻新局势:全面总结发展成就与时代新趋势
第一章 发展成就:“十四五”时期发展成果显著
第二章 发展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战略窗口期
第二篇 锚定航向 蓄力新征程:精心擘画县域高质量发展新图景
第三章 发展愿景:开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第四章 “一核引领、多元协同、全域共兴” 高质量发展格局
第三篇 质效并举 激发新活力:加速形成多元产业协同新体系
第五章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第六章 培育壮大战新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第七章 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
第八章 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四篇 区域协同 绘美新风貌:精心勾勒县域城乡协调新画卷
第九章 加快城市协同发展
第十章 提速提质城乡基建
第十一章 镇域经济突破发展
第五篇 固本兴农 筑牢新基石:书写乡村振兴“沂蒙好例”平邑答卷
第十二章 守牢底线护航全域振兴
第十三章 巩固拓展现代农业
产业第十四章 打造宜居活力乡村振兴片区
第六篇 民生聚力 守护新安康: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共享新生活
第十五章 优化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六章 构建高效能健康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 健全多层次民生保障体系
第七篇 安全筑基 织密新防线:协同建设绿色平安韧性新家园
第十八章 打造生态宜居平邑
第十九章 建设平安韧性平邑
第八篇 改革赋能 注入新动能:激活发展内生动力谱写新篇章
第二十章 深化内需扩容增效
第二十一章 全面深化改革攻坚
第二十二章 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第九篇 凝聚合力 扛起新使命:健全实施保障机制护航新征程
第二十三章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十四章 完善统一规划体系
第二十五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平邑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迈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攻坚期。这一时期,平邑县将置身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大背景之下,既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家重大战略叠加赋能、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走深走实等历史机遇,也需直面全球格局深刻演变、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尚存等严峻挑战,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谱写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
本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山东省委、临沂市委、平邑县委的相关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县“十五五”时期的战略意图、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是政府履行职责、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十四五”时期,平邑县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五年来,平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弘扬践行沂蒙精神,锚定“加力奋进、智勇争先,加快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奋力攻坚克难,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第一节 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经济总量持续攀升。“十四五”时期,平邑县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聚焦重点、攻坚突破,经济发展呈现“持续向好、好中提质”态势。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54.05亿元增至2025年的365.38亿元,年均增长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20年的12.9亿元增至2025年的20.2亿元,历史性突破20亿元大关,年均增长9.38%。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了木业、罐头食品、金银花(医药)、纺织手套、装备制造、建材等六大传统产业,以及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战新等三大新兴产业多元支撑的“6+3”现代产业体系。三次产业结构由2020年的17.7:35:47.3调整为2025年的15.4:39.3:45.3,三产实现年均4.6%、9.1%和5.4%的增速。
工业质效显著提升。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46家,较2020年增长1.4倍;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495亿元,增长2.1倍。累计实施工业技改项目364个,完成投资300.8亿元。产值过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增至3家、17家、142家。
科创动能显著增强。加速培育新动能,企业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绿色工厂分别增至3家、1家、1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先进级智能工厂分别达到45家、75家、3家、1家;高新技术企业从29家增至85家。卫禾传动成为全县首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潍柴雷沃、科威机械获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从5.1亿元增至8.5亿元,占GDP比重从2.08%提升至2.44%。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30余项。
服务业全面拓展提质。规上服务业企业增至36家,服务业增加值165.7亿元、比2020年增长30.8%;建筑业总产值162.5亿元、比2020年增长35.1%。新建物流园1个,普货运输企业增至87家,年货运周转量保持10%以上增幅。金融支撑更加有力,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77.5亿元,较2020年末增加221.7亿元,增幅85.7%。电子商务动能强劲,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打造镇村服务站点373个,获评全省首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高效推进“激活蒙山”战略,蒙童胜境、广清玉、富泉山居等一批环蒙山重点文旅康养项目建成投用,新增国家3A级、2A级旅游景区各1家,获评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2025年,文旅产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提升至8%,接待游客突破10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80亿元。
第二节 改革开放凸显新成效
重点领域改革系统突破。“十四五”期间,聚焦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累计实施“微改革”295项,形成创新成果178项。争取省级以上改革创新成果260项,承接省级以上试点示范93项。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成功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成功获批筹建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个项目入选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国家金银花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作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典型经验推广。先行先试成效显著,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交通强国、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等国家级试点任务,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会审、乡村振兴政策集成等改革经验获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推广。
营商环境显著优化。深化“放管服”“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打造全省首家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心,上线“一件事”主题服务114项。累计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37万户、较2020年增长55%。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推行“项目+团队”专属服务,创新“五即”极简审批模式,成功打造全市首个“个转企”案例,市场满意度连续4年稳居全市第一梯队。
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提升。消费基础稳步增强,“十四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达1215亿元。对外贸易稳中提质,累计完成货物进出口总额165.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41亿美元。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推动25家企业、110种特色产品入驻沙特龙城平邑馆,构建起内外联动、产销衔接的开放新格局。
第三节 城乡面貌展现新画卷
城市更新成效卓著。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改造棚户区8个,建成安置房192栋,3万余名群众乔迁新居。改造老旧小区196个,受益家庭1.5万户。完成兴水河综合治理,新改建综合公园3个、口袋公园43处、公共健身设施775处,新增绿地面积235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42.34%。
城市配套日臻完善。新建改造城区市政道路34条、33.6公里,桥梁7座,形成“六横六纵”路网格局。新改建农村公路702公里、危桥38座,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临滕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境内高速公路里程达130公里、出入口7个;高铁班列增至37次,融入省内2小时、京津冀3小时交通圈。东城热电厂建成投用,铺设供暖管网19.13公里,新增供暖面积450万平方米;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面,新建排水管网98.2公里;水厂日供水能力达到4.3万吨;新建燃气管网111.2公里。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建成高标准农田17万亩,新增粮食播种面积1.34万亩,完成唐村、昌里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恢复灌溉面积13.2万亩,粮食安全根基稳固。获批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国家鲁中山区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重大项目,培育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87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71.2亿元,被评为中国罐头之都、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郑城镇获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累计创建省市级乡村振兴片区18个、省市县和美乡村示范村达到178个,农村规模化供水率提升至95.9%,农村饮水水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任务圆满收官,国家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革试验区顺利验收。
第四节 生态环境实现新改善
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构建“互联网+环保”智慧监管平台。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完成目标,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100%。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完成治理河长91.57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2.18平方公里,修复小微湿地820亩,蒙山区域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2.05万亩。
绿色低碳成效显著。圆满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20%。清洁能源供给力度持续增强,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4.3%,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974.41MW、占全县装机容量的89.2%。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
第五节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社会保障网织密扎牢。“十四五”期间民生支出年均增长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82%以上。社会保障支出年均增长11.18%,九类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完成适老化改造2700户,“金字塔”型养老服务体系在全省推广,入选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全省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地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
教育事业提质增效。坚持教育优先,教育支出年均增长4.4%,实施基础教育建设项目66处。累计补充教师1527人,5人获评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程人选。入选首批省级学前教育游戏活动实验区,被评为省科学保教引领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61%;公办高中入学率提升至56.9%。卞桥等6个镇获批省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平邑一中获评山东省省级特色高中和省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小初高中贯通培养经验在全市获得推广,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获批开设五年长学制试点,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同年全部获评教学工作先进县区。
医疗服务持续优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管理满意度均达90%以上。县人民医院评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新增省级以上重点专科3个,建成国家标准化高血压中心示范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县中医医院评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新增省级以上重点专科4个,建成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省“六经学术体系”传承工作室各一处。建成市级精品国医堂11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卫生院2个,中医阁110处,改造提升村卫生室453个。
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新建县人民礼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升镇村文化设施292处。市民体育综合健身中心、小轮车训练基地等投入使用。承办市级以上赛事40项,平邑籍运动员获国家级以上赛事金牌25枚。
多元协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贯通推进“两化一中心”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排查集中攻坚,全县1351个基础网格成为治理前沿阵地,累计排查处置各类事项61.8万件,办结率达99.5%;打造“雪亮工程+网格法庭”共享平台,化解矛盾纠纷4800件;成立全省首个县级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推动金融纠纷案件同比下降48%。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现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遵循资金、技术力量、监管力量统筹原则,完成全县1258家工贸企业全要素安全诊断评价并划分等级。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排查问题隐患1200余条且整改率100%。全面筑牢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线,排查问题隐患2100余条且整改率100%。森火监控监测体系跨越式发展,实现全县主要林区全覆盖。
风险防控防线坚实牢固。常态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梳理化解风险隐患1224件,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维稳安保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2025年刑事警情、治安警情较2020年分别下降28.16%、22.45%。建立非法集资“1+1+N”处置机制,守住金融安全底线。平安平邑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第七节 党的建设呈现新气象
党的建设呈现新气象。扎实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从严正风肃纪反腐,统筹抓实农村、城市、机关、“两企三新”等各领域基层党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持续高涨。
回顾五年奋斗征程,平邑县在构筑发展蓝图上实现了坚实跨越,在破解复杂难题上取得了显著突破,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彰显了为民情怀。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历届县委接续奋斗、党群同心真抓实干、全县上下团结拼搏的结果。
第二章 发展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战略窗口期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临沂市建设省区域副中心、加快迈向万亿城市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是平邑实施强县战略、建设市域副中心的攻坚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全域共兴的突破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达到全市中等以上发展水平的关键期,是持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提升期。平邑必须紧抓发展机遇,把好节奏重点,瞄准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远景目标,加力奋进、智勇争先、跨越赶超,努力谱写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平邑县发展所面临机遇的内涵与外延、挑战的构成与影响均在发生深刻变化。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迸发,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从国内看,国家不断加大逆周期、跨周期调节力度,财政、货币等政策工具不断加力,国内大市场加速构建,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山东深入实施“十大工程”,持续塑强“十个新优势”,在全国大局的发展位势更加凸显。临沂全力建设省区域副中心、加快迈向万亿城市,在山东发展大局中的位势进一步提升。
从平邑自身看,未来五年,发展势能稳步提升,各方面积极因素加速汇聚。
战略机遇叠加赋能,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省财政直管县政策持续加力,为平邑县争取政策资源、实施重大项目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产业质效不断提升,木业家居、罐头食品、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跃迁,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战新产业等新兴产业蓄势起步,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未来产业加速布局,产业基础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发展活力加速释放,“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市场主体持续扩容,企业融通发展态势向好,产业韧性显著增强,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与市场氛围更趋优化。
精神力量凝聚人心,沂蒙精神的红色基因在平邑代代相传,以红色文化赋能干事创业氛围,汇聚起全县上下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强大合力。
同时,也要看到,平邑县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科技创新基础薄弱,人才短板突出;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新质生产力发展任重道远;城乡发展不平衡,民生福祉有待提升。
第二篇 锚定航向 蓄力新征程:精心擘画县域高质量发展新图景
“十五五”时期将是平邑县发展不平凡的五年,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上下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结合平邑县资源禀赋与发展基础,明确“十五五”时期总体思路、战略定位与核心目标,谱写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紧抓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坚持党建引领,重点推进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事业、营商环境、发展安全、改革开放等工作,推动“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促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办好民生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扎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高质量发展。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以改革激发动力,以开放释放活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集成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为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粮食、能源、产业链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以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基础,以安全稳定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发展的安全屏障。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良好开局,将平邑打造成为市域产业集聚副中心、交通枢纽副中心、商贸物流副中心、文化旅游副中心、宜居宜业副中心,积极融入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成为市域重要经济增长极、鲁南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城市。
——市域产业集聚副中心。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持续放大特色产业基础优势,加快建成木业家居、建材、罐头食品、装备制造、金银花(医药)、纺织手套、战新等7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形成“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的发展生态。
——市域交通枢纽副中心。以打造“内外畅通、全域覆盖、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网络为核心,立足平邑衔接鲁南经济圈与临沂主城的区域定位,全面提升交通枢纽配套设施水平,逐步构建包含农村公路、国道省道、高速高铁、通用机场的多维度立体式交通格局。
——市域商贸物流副中心。不断丰富商贸业态,增强商贸活力,构建“特色引领、业态多元、辐射周边”的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强化商贸与物流协同共进,鼓励探索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有效提升经济发展活力与辐射带动能力。
——市域文化旅游副中心。主动融入全市“1+7”文旅发展体系,以“激活蒙山”为核心引擎,聚焦红文旅、康文旅、城文旅、体文旅、工文旅五大方向,不断挖掘文化潜能,全力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打造区域性生态文旅目的地。
——市域宜居宜业副中心。坚持产城融合发展,以产兴城、以城促产,持续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着力创建舒适便捷、生态优美、富有活力的高品质生活空间。
第四节 “十五五”期末目标:奋力谱写现代化强县壮丽篇章
经过五年接续奋斗,到2030年,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城乡建设、民生福祉进一步提升,科教创新、金融、文化、生态赋能加力推进,改革开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共同富裕扎实推进,现代化强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发展成效显著: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均衡,县域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亿元大关。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集群竞争力显著提升,建成木业、建材、罐头食品、装备制造、金银花(医药)、纺织手套、战新7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文旅康养、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创新驱动能力跃升:科技创新成为驱动发展的主要动力,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绿色含量持续提升,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低空经济初步形成产业规模,人工智能实现突破,新质生产力扎实提升,土地、能源、水资源等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城乡建设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持续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中心城区能级和承载力全面提升,交通枢纽功能更加完备,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均衡。
——社会文明程度更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宗圣故里 孝善平邑”品牌更加响亮。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旅康养深度融合。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格局更加稳固。
——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民生支出占比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人民生活品质普遍改善,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社会治理更加有效:法治平邑、平安平邑建设达到新水平,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自然灾害应对能力不断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2025年 | 2030年 | 年均增速 /[累计] | 属性 | ||
经济发展 | |||||
(1)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 | 5.6 | — | 6左右 | 预期性 | |
(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2.84 | 57左右 | 预期性 | ||
(3)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7.5 | 6 | 预期性 | ||
创新驱动 | |||||
(4)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13.14 | — | 8 | 预期性 | |
(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6 | 3 | — | 预期性 | |
(6)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 | 9.78 | — | 10 | 预期性 | |
民生福祉 | |||||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5.1 | — | 与GDP增长同步 | 预期性 | |
(8)新增就业人数(人) | 6979 | — | 年新增6700人以上 | 预期性 | |
(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 | — | 实现稳步增长 | 约束性 | |
(10)每千人口拥有医护人员数 | 执业医师数(人) | 2.67 | 3 | — | 预期性 |
注册护士数(人) | 3.69 | 4 | — | 预期性 | |
(11)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70 | 80 | — | 预期性 | |
(12)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高(百分点)(%) | — | — | [6.5] | 预期性 | |
(13)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 | 81 | — | 预期性 | |
绿色生态 | |||||
(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34.26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 | 约束性 | |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 | 约束性 | ||
70.14 | — | 约束性 | |||
(17)优良水体比例(%) | 60 | — | 约束性 | ||
— | — | — | 约束性 | ||
安全保障 | |||||
(19)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 30.47 | 31 | — | 约束性 | |
(20)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 10 | 14 | — | 约束性 | |
备注: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为“十五五”累计值。 2.绿色生态方面前4项约束性指标,按照市分解任务落实。 | |||||
第五节 2035年远景目标:精彩绘就现代化平邑崭新图景
展望2035年,平邑县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将实现大幅跃升,市域副中心城市全面建成,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经济增长持续保持在中高速增长区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突破700亿元。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升,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内需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持续增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县域层面纵深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建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新能源、新材料、中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全国影响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科技自立自强实现新突破。县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创新驱动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平邑文化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
——人民生活品质实现新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加均衡,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美丽平邑建设展现新面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碧水、净土成为常态,全面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平邑新面貌。
——平安平邑建设达到新水平。法治平邑建设成效显著,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全面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明显提高,社会保持长期和谐稳定。
第四章 “一核引领、多元协同、全域共兴” 高质量发展格局
立足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功能承载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一核聚合引领、多元特色承载、各镇精准发力”,构建“一核引领、多元协同、全域共兴”的高质量发展整体格局。
一核引领。聚力做强平邑中心城区功能,持续提升城市能级,打造平邑街道、经济开发区、温水镇一体化区域发展新格局。强化城区综合服务引擎作用,聚焦综合行政效能升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城乡服务网络;依托浚河生态资源与交通枢纽优势,提升宜居品质与文旅集散功能,打造集枢纽经济、产业服务、生态宜居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极核,引领县域全域协同发展。
多元协同。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壮大需求,系统布局特色产业承载平台,以多元化、功能化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筑牢县域经济发展根基。着力打造平邑食品产业园、罐头产业园、口杯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机械制造产业园、智能制造零碳产业园等园区平台,持续壮大木业家居、建材、中医药大健康、纺织手套等产业园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智慧物流等新兴业态集聚区。通过多元化的产业载体建设,夯实县域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构建“链群协同、多点支撑、跨界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全域共兴。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抓手,通过全县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资源统筹配置、公共服务均衡覆盖,推动产业、城镇、生态深度融合,形成“核心引领、全域呼应”的协同发展态势。立足镇街资源禀赋,聚焦1-2个优势产业精准发力,将特色资源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培育一批产业强镇、文旅强镇、宜居小镇。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下沉,实现城乡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均衡发展,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根基,绘就“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的县域振兴新画卷。
第三篇 质效并举 激发新活力:加速形成多元产业协同新体系
以工业强县战略为核心,聚焦木业、罐头食品、金银花(医药)、纺织手套、装备制造、建材六大传统产业和文旅康养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集群提质增效,构建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30年建成七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其中木业达到500亿级,建材、罐头食品达到300亿级,装备制造、金银花(医药)、纺织手套、战新产业达到100亿级,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未来产业初步聚集,形成“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的产业生态。
第五章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立足木业家居、罐头食品、金银花(医药)、纺织手套、装备制造、建材六大优势产业基础,强化科技创新核心驱动,实施全面升级行动,构筑平邑县域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
木业家居产业,打造高端绿色家居产业集群。聚焦高端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推动木业产业由材料加工向品牌创造转型。重点推进板材产业向绿色高端基材升级,发展仿生无醛板材、超高环保标准板材,建设绿色认证与质量追溯体系。家居制造向品牌化与全屋定制拓展,发展全屋定制和智能家居,支持建设柔性生产线与数字化平台。强化创新与生态支撑,构建产学研协同体系,攻关环保材料、智能家居等关键技术,依托卞桥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与创业园,集聚高端要素。推动品牌化与国际化布局,实施“品牌出海”计划,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仓储与营销网络,推动从贴牌出口向自主品牌出口转型,提升平邑木业家居产品国际影响力。
罐头食品产业,构筑品牌引领的食品工业高地。锚定消费新趋势,构建以罐头为特色、多元发展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巩固提升罐头产业核心优势,推动产品向高品质、健康化升级,重点开发低糖及功能性新产品。强化载体建设,在产业聚集区集成智慧仓储、冷链物流、蒸汽热源、污水处理等核心设施,构建“加工+仓储+物流+配套”一体化格局,破解发展瓶颈,强化“中国罐头之都”产业根基。规划建设平邑县食品产业园,瞄准预制菜、休闲食品、肉制品加工、宠物饲料等领域,构建“饲料-养殖-屠宰-深加工-冷链物流”立体化全产业链体系,发展适应餐饮与家庭需求的预制菜系列,培育功能性、时尚化休闲食品板块,培育肉制品精深加工与冷鲜分割品牌产业,研发高品质宠物主粮与零食。实施企业品牌“双提升”行动,完成“平邑罐头”公共品牌注册与推广,规范使用管理,在罐头、预制菜、休闲食品等领域培育全国知名品牌。推动企业参与国际认证,打造外贸自主品牌,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海外市场。
金银花(医药)产业,拓展中医药大健康全产业链。推动产业由“道地药材原料地”向“金银花产业中心”和“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升级。夯实种植基础,保障优质原料供给。推动种植环节向规模化、标准化、数字化转型。在稳定现有种植面积基础上,建设一批高标准的GAP种植基地和有机种植示范区,推广优良品种与生态种植技术。配套建设现代化数字产地仓,集成仓储物流与质量追溯系统,实现从田间到车间的全程可控,为产业升级提供稳定、优质的原料保障。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跃升。支持企业向中药制剂、保健与特医食品、功能性日化等高价值产品延伸,拓展药食同源、化妆品等新兴领域。强化创新与平台支撑。共建研发平台与良种基地,依托现有公共技术平台及企业技术中心,加强品种选育、功效研发与工艺革新。推进生产环节的数智转型。加强“平邑金银花”品牌标准化与市场化运营。
纺织手套产业,建设全国高端劳保用品生产基地。推动产业由加工制造向标准制定与品牌赋能转型,塑造高性能、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整体形象。实施产业链高端化攻坚,新招引一批产业链企业,带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发展,延伸至浸胶、防切割等劳保手套及高品质乳胶生活手套,拓展医用手套、特种防护等多元领域。实施技术突破行动,利用3到5年时间突破关键材料与技术,推动产品向专业化升级。推进品牌、标准与市场协同发展,实施多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及国际标准,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到2030年,培育10家以上产值过亿元骨干企业。
装备制造产业,培育特色高端装备制造链条。依托现有传动装备基础,打造区域性特色传动系统聚集地和智能装备与核心零部件创新基地,推动产业由“核心部件供应”向“高端装备集成”与“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转型。实施产业链高端化攻坚,在巩固传统驱动桥箱优势基础上,重点发展新能源传动系统、智能执行部件、高精度金刚石工具等高端领域,支持企业向总成供应商升级,努力向整车制造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核心零部件产业园,优化公共服务配套,引导企业、项目和创新要素集聚集群发展,增强产业发展动能。推进数智化转型,推广智能生产线与工业互联网,建设装备制造业云服务平台,实现产业链协同设计与远程运维,加快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到2030年,培育1家产值超20亿元的链主企业及一批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
建材产业,推动绿色建材与矿物新材料发展。以山东矿物新材料科技产业园为核心,高效利用尾矿及工业固废,构建“1中心+4板块”循环产业体系(产学研创新中心引领功能母粒、管材加工、塑料再生改性、粉体利用四大板块),打造绿色链式发展新标杆。优化结构强链延链。围绕产业链图谱,支持企业向高端装饰石材、特种石膏制品、装配式构件及全屋定制等高端领域延伸,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强化创新驱动。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对接顶尖机构,重点突破固废利用、石膏深加工等关键技术,以科技驱动产品升级。实现从资源开采向绿色智造与高附加值品牌输出的转型,建设区域性高端建材供给基地和新材料技术策源地。
第二节 聚焦产业链强链补链,打造优良产业生态
对接临沂市“1+13+X”创新赋能体系,构建标志性产业链引领、特色产业链协同的发展格局,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系统推动平邑县传统优势产业链实现规模倍增、结构优化、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建强标志性产业链。聚焦绿色果蔬加工、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两大标志性产业链,进行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推动金银花(医药)产业链价值提升、产品升级,打造成平邑新的区域标志性产业链。绿色果蔬加工产业链立足“罐头食品为主导、多品类协同”基础,推动产业向精深加工与高附加值转型。加速项目集聚建设,全力推进平邑县食品产业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动项目投产达效,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招商。深化科技创新驱动,依托山东(平邑)罐头食品产业创新研究院等平台,攻关功能性食品等关键技术,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强化企业梯队培育,实施“链主”企业引领工程,支持企业扩规提质,健全“小升规、规做强”培育库,加速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产业链推动产业从基础材料向终端制品、智能家居系统解决方案升级。实施载体能级提升行动,高标准打造卞桥木业家居产业园、八顶庄绿色家居产业园等“双标杆”园区,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与配套优化。强化补链延链强链,瞄准智能家居、全屋定制、高端饰面等终端和高附加值环节,靶向引进产业链企业与“填空型”项目。构建现代化产业梯队,推动企业向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系统培育龙头引领、骨干支撑、“专精特新”突破、品牌赋能的企业雁阵。金银花(医药)产业链构建“种植—提取—制造—服务”一体化的中医药大健康全产业链生态。建设智慧种植基地与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流峪小微产业聚集区,促进集约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攻关功能食品、中药新药等关键技术;靶向补链延链,引进配方颗粒、特医食品、康养文旅等项目;培育龙头与“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加强“平邑金银花”地标品牌保护与标准体系建设,实现产业价值倍增。
聚焦特色产业链强链补链。针对纺织手套、装备制造、建材等特色产业链,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与创新图谱,围绕产业链空白和薄弱环节,按图索骥开展精准招商,达到补链、延链、强链效果,实现特色产业链提质增效。强化科技创新,主动对接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体系,深化协同创新机制,强化“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体系,构建由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院所支撑、金融机构赋能的六位一体创新联合体。搭建共享型产业科研平台,针对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弱的问题,鼓励企业和政府平台牵头,建设面向全行业的公共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和检测认证平台。推动品牌化提升,实现价值增值。实施差异化、功能化品牌战略,引导企业从同质化竞争转向细分市场品牌打造。拓展多元化营销与渠道品牌,积极利用新渠道新模式提升品牌影响力。
第六章 培育壮大战新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坚持“前瞻布局、创新驱动、集群发展、绿色引领”的原则,以“资源产业互动”为核心导向,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等具有基础和潜力的战略性新兴赛道,布局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未来产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通过全链条构建与集群化培育,实现资源禀赋向产业优势的高效转化,有效破解县域产业结构单一问题,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成为驱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核心支柱。
第一节 聚焦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链
新能源产业。积极融入区域绿色能源体系,打造以光伏为核心、储能协同、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产业高地。重点推进大唐平邑北部风电项目、中节能二期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落地见效,全力攻坚郑城抽水蓄能项目,将其打造为区域电网重要调节器和稳定器,积极布局压缩空气储能新型储能技术试点,构建多元互补、安全高效的规模化储能体系;精准招引高效太阳能电池、储能电池电芯制造、光伏组件封装、储能系统集成等产业链核心环节项目,靶向引进“光-储”协同技术研发企业、新能源装备运维服务团队补全产业链短板,同步对接光伏逆变器、智能运维平台等配套项目,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深化新能源与木业、机械制造、石材、金银花、手套、罐头食品六大传统产业融合,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模式,推动光伏与企业厂房、园区建筑、公共设施屋顶及农业种植基地融合发展,到2030年实现全县传统产业光伏覆盖率达50%,绿电替代率提升至35%,为传统产业生产提供绿色电力支撑;通过绿电直供机制推动建设“新能源+传统产业”协同示范园区3-5个,构建发电、储能、消纳、应用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新材料产业。打造特色鲜明、绿色高值、具有全省影响力的生物基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填补县域高端材料产业空白。聚焦生物基材料核心领域,以突破聚乳酸(PLA)等生物基材料关键技术为牵引,支持企业向上游延伸攻克核心原料的绿色制备与提纯技术,向下游拓展开发生物降解制品等高价值终端产品,构建“生物质原料-可降解材料-绿色制品”的完整产业链。发展非晶带材等新材料产品,替代传统硅钢,适配“双碳”需求。建设新材料产业园,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围绕主导产业链,精准招引在包装、餐具、医用耗材等领域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促进产业关联集聚,优化空间布局,形成分工协作、耦合共生的特色产业集群。坚持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将新材料产业发展与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县域及周边农业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推动原料供给的本地化与可持续化。到2030年,在新材料领域特别是生物基材料方向形成显著竞争优势,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第二节 聚力未来产业培育集聚,拓展前沿业态新赛道
低空经济。立足平邑县通用机场规划布局与蒙山旅游资源优势,抢抓临沂市建设低空经济示范区的战略机遇,打造鲁南低空应用创新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平邑通用机场建设,同步布局数字化起降平台,接入临沂市低空基础设施网络,构建鲁南低空网络核心节点,配套建设低空交通管理、通信导航等支撑设施;重点培育低空+五大场景,“低空+物流运输”开通无人机物流航线衔接临沂商城供应链,聚焦金银花、罐头等特色农产品及医疗物资应急配送,2030年实现县域重点乡镇无人机物流全覆盖;“低空+文化旅游”依托蒙山生态资源开发空中游览航线,联动龟蒙景区文旅产业集聚区打造沉浸式体验项目,2030年低空旅游年接待游客突破40万人次;“低空+农林服务”针对金银花、果蔬等特色种植产业开展无人机植保、播种、农林监测等专业化作业,2030年服务覆盖面积达25万亩;“低空+应急救援”构建覆盖山地、水域的无人机应急救援响应网络,对接县域应急管理体系;“低空+城市治理”应用于治安巡逻、环保监测、交通管理等领域,助力“数字平邑”建设;招引低空飞行器制造、无人机运营服务、低空旅游策划等企业15家以上,对接临沂市低空经济示范区资源引进低空交通管理系统研发、通航维修保养等配套项目,同步洽谈低空文旅IP运营、无人机培训等关联项目,2030年初步形成涵盖制造、运营、服务的产业链条,产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成为未来产业重要增长极。
数字经济。强化电商优势,构建“一核多极”数字商贸体系,提升电商产业园能级,完善金银花、罐头、手套、花卉四大电商产业带与N个村级网点的“一园四带N点”布局,重点招引直播电商运营团队、数字营销服务商,培育本地农民主播队伍400人以上。同步对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电商物流智能调度系统等项目,2030年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30亿元,助力电商服务业成为数字经济增长核心引擎;推动木业、医药、手套等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建设柔性生产与定制化设计平台,构建金银花从种植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体系,推广智能工厂与数字化品控,2030年累计培育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市级数字化转型典型标杆等25家以上,传统产业数字化渗透率达65%,纳入全县数字化转型体系建设目标;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产业链数据互通,积极招引工业软件、物联网传感器等数字化改造配套企业;联合高校设立数字经济人才实训基地,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专业人才,招引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物联网技术应用企业,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同步培育数据标注、数字内容制作等新业态,203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使平邑县成为鲁南地区产业数字化服务的重要节点和数字经济创新应用的活跃区域。
其他未来产业。立足县域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采取“主动跟踪、精准切入、场景牵引”的策略,积极探索培育未来产业新增长点。聚焦细分领域寻求突破。探索合成生物、细胞培养等技术与特色中医药的融合应用,关注具身智能、元宇宙等技术在高端家居、文旅体验等领域的场景化应用试点。创新生态与招引模式,积极对接省、市未来产业先导区与创新平台,探索“研发在市、转化在县”的协同模式。实施“场景开放”招商,以特色应用试点吸引优质团队与项目。完善柔性引进机制,构建有利于未来产业孵化的风险分担与政策支持体系。力争到2030年,在1-2个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形成初步集聚。
专栏1:工业发展重点项目 传统优势产业 1.山东矿物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20亿元,占地约2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4座生产车间9万平方米,建设道路1.5公里,绿化8000平方米,安装配套石材固废处理循环生产线3条。 2.平邑县食品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占地约601亩,主要建设标准化生产厂房、冷冻冷藏库、仓储物流中心、研发检测中心、综合运营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 3.机械制造产业园。总投资10亿元,拟分一期、二期建设,先行启动地块一254亩,建设科研办公楼、标准化生产车间及园区的水、电、气、路及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4.临沂成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绿色再生金属汽车装备科技产业园一期年产30万吨再生铝合金轮毂铸造项目。投资10亿元,占地181.36亩,年产再生铝合金轮毂和汽车配件基材等30万吨,年熔炼能力30万吨。 5.山东泰嘉东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功能糖项目。总投资6亿元,占地80亩,主要建设多功能糖生产线4条及辅助设施等,建成后年产功能糖10万吨。 6.罐头产业园。总投资5.8亿元,占地387.2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高标准罐头加工及配套企业厂房、智能仓储区、热源供给区、污水处理区等基础配套设施。 7.仲村镇小微企业创业园。总投资5亿元,主要建设集手套、纱线、涤纶丝、浸胶为一体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区,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10亿元。 8.山东鲁蒙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吨环保包装新材料及高科技彩印项目。总投资5亿元,占地95亩,主要建设环保包装新材料及高科技彩印生产线,建成后年产环保包装新材料400万吨。 9.山东润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效水泥助磨剂研发生产项目。总投资4亿元,占地80亩,新上高效水泥助磨剂生产线3条。采用将废弃煤渣等三废物资再利用工艺,建成后年产高效水泥助磨剂50万吨。 10.平邑县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1亿元,占地195.1亩,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玻璃口杯企业生产厂房、玻璃管生产企业生产厂房、仓储物流、综合行政中心(集行政办公、研发、直播、展览为一体)、工人餐厅等配套设施。 11.山东恒源成中药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值10亿元的冬虫夏草保健品一体化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3.02亿元,占地60亩,主要建设冬虫夏草生产洁净车间(10万级洁净度),冬虫夏草保健品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库厂房,办公科研楼,生活服务区;进行生产设备购置安装及菌种购置。年产价值10亿元的冬虫夏草保健品。 战新产业 1.临沂丰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非粮生物基为原料生产生物材料产业链项目。总投资13亿元,占地211.3亩,主要建设发酵、化糖、改性等生产车间及研发中心、办公楼等,购置发酵罐、MVR机组、离子交换柱等设备。建成后年产乳酸9万吨、聚乳酸6万吨、聚乳酸改性材料8万吨。 2.临沂丰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秸秆糖联产植物源黄腐酸项目。总投资8亿元,占地320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购置加湿混拌机、电渗析装置、混合糖纯化装置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12万吨/年秸秆混合糖以及24万吨/年植物源黄腐酸的生产能力。 3.山东路美新建年产5万吨非晶带材及铁芯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17亿元,占地72亩,新上年产万吨级铁基非晶带材生产线7条、非晶立体卷铁芯及非晶干式变压器铁芯生产线3条。建成后年产非晶带材及铁芯5万吨。 4.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0亿元,一期建设中节能太阳能年产1.4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主要生产210*210TOPCon高效太阳能电池片;二期建设中节能太阳能年产1.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
第一节 壮大文旅康养产业,激活蒙山生态价值
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1+7”文旅产业发展要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康养融合,以“激活蒙山”为核心引擎,以“文化、康养、水系、民宿、配套、产品、生态”七个关键维度为抓手,围绕“一核两翼五片区多外延”空间格局,打造鲁南苏北文旅康养主阵地。
贯彻“激活蒙山”战略,强化顶层设计。将“激活蒙山”作为全县文旅产业发展的核心引擎,通过规划引领、业态创新与全域联动,系统推进蒙山资源的生态价值转化与产业升级。围绕“六个激活”(空间资源、历史文化、产品业态、景观场景、山岳功能、沟峪经济),重点实施规划引领、项目突破、水润蒙山、民宿提质、文化传承、业态培育等“十大工程”。开展全域打造、全业融合、全景建设、全要素提升行动,加快构建业态多元、内涵丰富、要素齐备、内驱强劲的龟蒙旅游产业体系,唱响“长寿名山、康养圣地”文旅品牌,将蒙山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山地型康养度假旅游区。
构建空间格局,推进联动发展。强化资源整合与空间优化,构建“一核两翼五片区多外延”格局。以龟蒙为“核心”推动龟蒙主景区焕新提升,开发生态康养、红色文化、非遗体验主题游线。依托蒙童胜境农文旅度假区、中华龙鸟化石探秘文化园“两翼”联动发展,打造核心区功能拓展与产业延伸带,发展水上休闲、山地运动与田园康养。对山前片区、大洼片区、金线河片区、蒙阳峪片区、金三峪片区等“五片区”差异化定位、一体规划,协同山上山下保护开发。同时,培育曾子孝文化街区、金银花研学基地等特色外延节点,通过资源整合与全域统筹,构建联动发展新体系。
推动业态融合与产品创新,构建多元文旅产业体系。全面对接临沂市七大文旅融合方向,重点围绕红文旅、康文旅、城文旅、体文旅、工文旅五大方向,构建特色鲜明、多元融合的现代文旅产业体系。红文旅突出沂蒙精神传承,以九间棚等红色资源为核心,开发主题研学课程与精品线路,打造沉浸式红色文化体验区,建设区域性红色教育基地。康文旅深度依托蒙山生态与金银花道地资源,系统开发中医康养、森林疗愈、旅居养老等产品,建设一批高品质康养综合体与度假基地,打造康养旅游目的地。城文旅推动中心城区文旅提质,优化商业街区、文化场馆与休闲空间,打造城市文化客厅。繁荣夜间经济,开发城市微旅游产品,提升城市旅游吸引力与服务功能。体文旅以蒙山登山节、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为引领,持续开发山地越野、徒步穿越、户外拓展等体育旅游项目,建设特色体育旅游基地,促进体育消费与旅游观光深度融合。工文旅推动特色工业与旅游融合,支持金银花、罐头食品等优势产业开发观光工厂、工业研学旅游项目,展示生产工艺与品牌文化,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特色工旅体验点。
完善文旅服务与保障体系。围绕“长寿名山、康养圣地”整体形象,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制定旅居养老、健康旅游等相关规范,覆盖住宿、餐饮、健康管理等环节,推动服务标准化。强化品牌矩阵培育,重点打造“蒙山康养”“沂蒙祈福”“金银花之乡”三大核心品牌,依托节庆活动与新媒体营销,提升“到平邑深呼吸”等子品牌影响力。强化要素支撑与机制创新。推进旅游交通网络建设,畅通景区连接道路,完善旅游专线及充电设施布局,建设中高端度假酒店与精品民宿集群。实施人才引育计划,深化校地合作培养康养、管理等领域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优化项目用地、税收优惠等扶持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强化生态和文化资源保护,秉承保护优先原则,着力守护蒙山历史根脉与丰富的红色文化遗产,使文旅资源在传承中永续发展。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持续优化文旅发展环境。
第二节 提质电商服务业,构建特色服务生态
以建设区域性直播电商中心为目标,推动电子商务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从单一销售向全产业链赋能转变,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内贸外贸协同、电商物流联动的发展新格局,将其培育成为平邑县数字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与服务乡村振兴、产业升级的关键支撑。
推动电子商务迭代升级,打造数字经济增长新引擎。深化“特色产业带+直播”生态,高标准运营平邑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集直播、孵化、培训于一体的区域性直播电商中心。围绕金银花、罐头食品、劳保手套等产业,推动“产业带+直播基地+头部平台”联动发展。培育多元化电商主体,实施电商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到2030年培育20家以上细分领域领军企业。持续开展农民主播孵化,推动农产品网销品牌化与标准化。拓展线上线下融合场景,支持传统商贸企业“触网升级”,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模式,搭建集展示、体验、销售于一体的电商平台,融合VR/AR、社群营销等新型服务,实现“一产业一平台、一品牌一策略”。
加速跨境电商突破发展,开拓国际市场新蓝海。构建跨境电商服务体系,逐步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及RCEP成员国市场。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关、检、税、汇、物流等一站式全链条服务。鼓励企业开展海外仓建设与布局,降低跨境物流成本,提升终端配送效率。推动产业与跨境深度融合。引导金银花、劳保用品等外向型产业企业积极应用跨境电商B2B、B2C等模式,直接对接国际市场需求。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专项行动,推动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小额批发、定制化生产等新业态。到2030年,力争实现跨境电商年出口额突破50亿元。
优化农村电商生态系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持续优化“平邑模式”,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强与京东、淘宝、供销e家等平台合作,设立农产品直销专区、特产馆。做大做强“食安食材进校园、中央厨房进社区”等特色业务,推动农产品就地商品化、品牌化。激发农村网络消费潜力。丰富农村电商服务内容,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便民服务入户深度融合。到2030年,力争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30亿元。支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拓展金融、充值、缴费、票务等综合服务功能,成为乡村振兴的数字枢纽。
第三节 扩量升级重点服务业,构建现代服务业新体系
围绕市域副中心城市发展定位,以高端化、专业化、融合化、数字化为方向,着力推动物流、金融、商贸等重点服务业扩量提质,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为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注入新动能。
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主体建设,因地制宜打造集加工、仓储、转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抓实扶持引导,壮大企业能级,全力支持物流运输企业发展,到2030年培育新纳统企业10家以上。力争实现多式联运新突破,推进“公转空”“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填补县区多式联运空白。强力推动物流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物流企业推广“互联网+大数据+网络货运”模式,实现车货智能匹配、运输全程监控与一站式线上服务。深化物流与特色产业供应链融合。推动物流业与金银花、罐头食品、建材等县域主导产业深度融合。补齐冷链物流短板,围绕罐头、金银花等特色农产品,布局建设产地预冷、高标准冷库及全程温控体系,保障产品品质与价值。发展农村物流配送,畅通物流“最后一公里”,打造县级快递物流电商园区为核心、镇级快递物流节点为枢纽、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站为末端的现代物流体系。
金融服务业。建设区域性产业金融创新服务区,打造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示范县。强化重点领域支持,对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和全周期融资服务。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信贷投放“三张清单”,对丰原聚乳酸、大唐风电等项目早介入、早评估、早授信。加大服务乡村振兴力度,全力保障郑城抽水蓄能电站、唐村水库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融资需求。加大普惠贷款投放力度,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薄弱领域精准支持。加强政金企精准对接。探索“主办行+N家协办行”的融资服务模式,建立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机制。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步伐。动态更新上市后备资源库,重点挖掘科技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对象,县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扩容至10家以上。完善金融机构体系,积极发展信托、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生态。到2030年,全县贷款余额突破880亿元,存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大关,新增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1家以上,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现代商贸服务业。推动消费升级。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态势,同时,鼓励重点商贸企业引进平邑首店,培育高端消费主体。紧抓消费融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领域的扶持力度,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大力发展商圈经济、文旅经济、赛事经济。打造消费场景。充分抓住临沂市申报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机遇,加快推动蒙童胜境旅游度假区、蒙山酒店民宿、蒙山龟蒙景区多元消费场景等消费场景建设进度,培育多元化消费模式。策划“蒙山过大年”等品牌活动,引进音乐节等潮流业态,促进商旅文体融合。拓展对外贸易,积极融入临沂商城国际化。培育外贸主体,支持企业利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海外仓拓展国际市场。
专栏2: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 1.中华龙鸟化石探秘文化园。总投资24.45亿元,计划建设用地619亩,建筑面积14.5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龙鸟化石科普区、亲子游乐小天地、邻水露营营地、田园生态休闲苑四个功能区及水系、生态与内部道路等配套设施。 2.蒙山龟蒙景区文旅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0.6亿元,项目整合蒙童胜境项目与龟蒙景区提升改造项目,通过“硬件升级+文化赋能”双轮驱动,打造集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康养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文旅产业高地。 3.平邑县特色优质苗木产业示范区项目:总投资10.04亿元,占地239.3亩,建筑面积约14.3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新品种培育基地、电商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展示交易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及综合配套服务设施。 |
第八章 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一节 构建现代科创体系,提升全域创新能力
全面融入省市科技创新战略布局,以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为核心,以深化产学研协同为主线,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平台为支撑、人才为根本、生态为保障的全域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成长链条,强化“小升高”财政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精准滴灌,争取上级扶持资金5000万元以上,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30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持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矩阵。主动对接省市战略科技力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积极争创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突破。力争到2030年,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达60家左右。
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畅通科技与产业融合通道,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发现、对接和转化机制。常态化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深化与30家以上高校院所合作,推动签约产学研合作项目50项以上。探索建设区域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智力支撑作用,围绕金银花、生物育种等特色产业,力争获批省级以上人才工程2项左右,争取在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引育上实现新突破;推荐企业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通过“以赛聚才”发掘优秀创新团队,为企业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与智力支持。
第二节 深入实施数字赋能,建设数实融合强县
实施数字赋能行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数字平邑”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能。
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实施数实融合赋能行动,推动数字化服务资源与企业深度对接,支持企业探索“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转型路径。通过组织服务对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开展技能培训,推动企业深化数字化改造,助力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到“十五五”末,全县累计打造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市级数字化转型典型标杆、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25家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体系,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平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夯实数字基础与生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和千兆光网升级,在重点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区域优先布局“双千兆”网络。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应用,支持建设面向特定行业的边缘计算节点,夯实数据高效流通与处理的底层支撑。促进数据资源化与价值化,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在保障安全与隐私前提下,推动政务数据、行业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共享。鼓励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培育数据驱动的新模式、新业态。构建安全可信的数字环境,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推广商用密码应用,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水平,为数字经济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强化数字人才支撑。围绕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靶向引才,通过“项目+人才”等模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专家与创业人才。深化产教融合,联合高校共建实训基地,开设订单班,举办数字技能大赛,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完善人才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优化发展生态。
第三节 优化要素供给生态,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优化园区载体功能,构建产业集聚格局。推动园区由单一生产区向产业生态共同体转型,打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阵地。改造提升现有园区,激发存量活力。系统升级卞桥、仲村等现有园区,完善供热、污水、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智慧管理平台,推动设施智能化绿色化。科学规划功能分区,引导中小微企业集聚,促进产业链协同。引入专业运营服务,增强研发、检测、品牌等配套功能,推动园区向创新服务综合体转型。高标准规划新建园区,培育产业发展增量。立足产业发展前沿与县域资源禀赋,高标准推进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平邑食品产业园等新建载体建设。坚持规划引领,精准布局产业链项目。强化“园中园”模式配套,确保从项目落地到投产运营的全周期服务保障。健全“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对接长三角、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通过共建园区、税收分成等方式承接优质项目。到2030年,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链条协同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
强化要素精准配置,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要素随产业走、资源向集群聚”的精准配置体系。创新土地供给模式,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优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需求。推行“标准地”“弹性年期出让”机制,降低用地成本。完善全周期金融支持,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创新“专精特新贷”等产品,实施企业上市梯队培育计划,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健全人才“引育用留”体系,靶向引进产业领军人才与工程师,深化产教融合,共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年培训技能人才超2000人次。
第四篇 区域协同 绘美新风貌:精心勾勒县域城乡协调新画卷
坚持突出特色、优化布局、绿色发展原则,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建设,大力推动城市区域协同、结构优化、绿色转型、治理增效,全力打造宜居、宜人、智慧、韧性的品质之城。
第一节 强化区域协同发展
深度融入邻近城市圈。立足平邑县临沂市副中心城市定位,以“功能承接、服务配套、特色赋能”为核心,主动对接临沂市主城区人口、产业、功能疏解转移,强化与临沂市主城区的通勤便捷和功能互补,全面提升区域发展中的战略位势,着力构建“借势登高、错位突破”的发展新格局。
加强区域协调与共享。重点承接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区域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发展配套产业,形成良性合作模式。加强与周边县域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区域产业协作机制,共同培育跨区域产业集群。着力推进与省内城市的公共服务合作,推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优化城市发展格局。以“老城区提质、北城区增效、东城区崛起”为核心,科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老城区深耕兴水河生态文旅轴,推进沿岸景观提升与慢行系统贯通建设,持续焕发城市活力;北城区依托蒙山生态优势,深化“生态+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完善交通路网与公共服务配套,打造城景互融的休闲康养高地;东城区作为城市扩容核心承载区,以产城融合发展为路径,推动人口有序转移和产业集聚落地,健全优质公共服务与住宅集群配套,打造支撑城市未来发展的增长极。
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以“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为导向,全面完善全域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燃气管网延伸工程,攻坚镇街支线建设瓶颈,在实现镇镇通燃气管道的基础上,稳步向村居延伸覆盖;推动供热体系热电联产项目落地实施,实施东城热电厂改制工作,构建全县热网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实施城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精准对接水源调配体系,配套建设智慧监测平台,切实保障水质安全;构建“水系连通、联排联调”防洪排涝体系,推进河堤防加固、泵站升级、雨水管网改造及海绵设施建设,实施板桥路、文化路、宗圣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联动周边水库提升城市抗灾减灾能力。
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危旧房屋、老旧街区改造;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多方受益,规范操作、防范风险”原则,有序推进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大力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加大“好房子”供给力度,打造一批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优质住宅项目;拓展物业服务内涵,推动物业服务全覆盖、进家庭,引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延伸提供养老、托幼、助餐、家政等便民生活服务。
建设宜居韧性城市。优化兴水河中央公园功能布局与设施配置,高标准推进浚河湿地公园改造提升、金银花公园续建工程。实施“口袋公园+林荫停车场+绿道串联”工程,新建20处以上口袋公园,利用闲置空间建设林荫停车场,贯通兴水河、浚河两岸绿道并串联各类生态节点,同步更新改造老旧公园设施,提升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力争“十五五”末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50万平方米,实现“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目标,充分彰显平邑山水宜居城市特色。
第三节 深化城市管理服务
着力精细管理提升。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发挥“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完善智慧中枢与基层治理单元建设,深化城管进社区工作,强化城管、社区、物业多方联动,推动治理服务资源向管理末端延伸。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分级道路管理标准,重点强化浚河路、莲花山路等主干道路及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管理,因地制宜设置便民疏导点、护学岗和交通高峰岗。
加快环卫服务提质。优化城乡环卫体系,推进城区垃圾分类转向“提质增效”。建设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改造提升5处老旧垃圾中转站,配齐配强机械化保洁设备,推动机械化保洁率提升至98%。持续开展市容市貌、建筑垃圾等专项整治,切实提升群众生活环境品质。
深化智慧系统赋能。完善城市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各行业领域信息开放共享,升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深化交通、能源、市政等重点领域智慧化场景应用。推进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提升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智慧社区建设,创新智慧物业服务模式,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提升社区韧性。
专栏3:城市建设重点项目 1.平邑县城区供热一体化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6亿元,提升改造老城区西部热力管网60公里;智能化改造二级站180个;实施锅炉、高压变频器、首站加热器、化水设备、脱硫塔湿电除尘技改、燃料车间抓煤斗、水处理等设备更新改造。 2.平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总投资5.2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厂工程和管网工程。在原一期1万吨/天基础上,建设二期4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出水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管网工程包括新建雨水管网32.3千米,新建污水管网75.59千米,新建再生水管网25.7千米。 3.平邑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投资2.74亿元,包括平邑县板桥路、文化路、宗圣路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平邑县府前渠、八埠庄沟及支沟、蒙阳沟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平邑县城区排水管线缺陷修复工程。 4.平邑县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总投资1.4亿元,对平祥路(丰山路-滨河东路)、香山路(黄金路-淮河路)等12条市政道路、附属设施进行建设。 5.平邑县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总投资4200万元,改造石都大道(明德路-宗圣路)、兴水路(舜帝路-建设路)等供水管道58300米;进一步完善东城片区供水保障,解决东部城区长距离供水导致水压低及单一水源不稳定的问题;续建第三水厂,实现北城由东城水厂和第三水厂双水源供水,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6.平邑县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建设平丰路(汉阙路-宗圣路)中压、文化路南延(大洼路-淮河路)中压等10条中压燃气管道共计17060米,进一步完善城区燃气管网建设;新建临涧镇(省道319-临涧镇)中压、327国道(铜石镇-温水镇)中压等5条中压燃气管道共计29700米,实现白彦镇、临涧镇等镇街的管道气供应。 7.平邑县城市绿化项目。总投资1.6亿元,新建宗圣路浚河桥周边湿地公园;续建金银花公园;完善道路绿化,提升改造3条道路(板桥路酒厂至327段、宗圣路温凉河路至327段、浚河路滨河东路至泰山路段)绿化;一体化推进20处口袋公园、林荫停车场、绿道建设及老旧公园内设施改造。 |
推进交通、新基建、能源、水利等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县,以技术赋能绿色转型,聚力打造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高质量推进县域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构建区域快速交通出行圈,实现县城至周边县镇30分钟直达、周边城市生活圈1小时通达、省内经济圈2小时通达、省外发展圈3-5小时通达的目标。重点推进潍邹高速平邑段、蒙邳高速平邑段、平鄄高速平邑段及日兰高速改扩建平邑段等项目,形成“三纵三横”的高速公路网络总体布局,推动G327连固线平邑绕城段改建工程、平邑蒙山通用机场等项目建设。
深化城乡交通体系建设。依托“中心引领、轴带串联、三片支撑、全域旅游统筹”的整体格局,实现交通与土地利用、交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共享发展、可持续发展。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310.06公里。完善公交线网骨架,为城乡居民的便利公交出行提供保障。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电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构建“覆盖全域、技术先进、品质优良、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新型通信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信息通信网络、低空智能网联、路面无人驾驶基础设施等建设,深入推进城域网、数据中心等关键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实现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
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重点实施德化水库、柳家村北水库、西乐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唐村、昌里、吴家庄、岳庄4座水库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全面推广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经验,力争期末实现大中型及重要小型水库智慧化运行管理全覆盖。
第二节 聚力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谋划区域能源发展,优化能源多元化布局,完善电网、油气管网、煤炭运输通道等能源基础设施。持续强化网架结构,推进县域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建设电源合理、网架可靠、设备先进、运行灵活、高效的智能化电网。到2030年,平邑县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优化110kV、35kV变电站布局,建设山东临沂平邑东蒙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新建变电站3座,110kV架空线路10条,线路长度69.3km,提升电网对新能源发电的接纳和调配能力。加快充电桩、换电站布局,实现县域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全覆盖,计划新增充电桩765个。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元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助力县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新能源技术与农业、旅游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新能源+”模式。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新建大唐平邑北部风电、平邑南部300MW风电场。聚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规模化发展储能技术,推动产业耦合消纳,拓展就地消纳场景。推广电化学储能,规划建设1-2个集中式光伏电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继续推进平邑县300MW/600MWh储能项目建设;探索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试点,规划建设平邑郑城抽水蓄能电站、佑赛空气储能项目。
技术赋能加速绿色转型。加速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智技术在能源领域推广应用,持续加大传统能源领域智能化投入,建设平邑县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动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改造,推广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电机、绿色照明等技术;支持企业建设绿色工厂,鼓励使用绿电、绿证,力争“十五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绿电使用率达到30%以上。
专栏5:能源发展重点项目 1.平邑县郑城抽水蓄能项目。总投资约69亿元,项目占地350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地下厂房,安装4台可逆式永泵水轮机一发电电动机组,单机容量300MW,总装机1200MW,建成后年可发电18亿千瓦时。 2.佑赛空气储能项目。总投资26.25亿元,占地12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计划建设一层7.3万平方米厂房、建设2层0.7万平方米办公,购置压缩空气储能设备、生产线。 3.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二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总投资17.25亿元,占地8000亩,主要建设300兆瓦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输变电线路及配套农业工程,运行期间25年内年均发电量约为4.9亿度。 4.大唐平邑北部风电项目。总投资12.6亿元,占地约50亩,规划装机容量212.5MW,拟安装3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 5.平邑南部风电项目。总投资35.5亿元,占地120亩,主要建设风力发电场区、升压站,装机容量230万千瓦。 |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坚持“县镇一体、分类指导、错位发展、特色崛起”原则。以“项目引领、资源赋能、产业升级”为核心突破思路,激发镇域内生动力,壮大镇域经济,构筑县域经济多点支撑、协同共进的新格局。
构建镇域经济新格局。立足各镇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构建差异化、协同化发展格局。示范引领类镇街发挥产业优势,打造“一镇一品”,积极争创全国“千强镇”,实现能级跃升。平邑街道聚焦机械装备、食品与石材转型;卞桥镇建设高端木业家居强镇;地方镇擦亮“中国罐头之都”名片,推动智能化品牌化升级;白彦镇打造乳制品全产业链与商贸物流高地;仲村镇锚定“手套名城”,拓展生活医疗防护等高端领域。跨越提升类街镇培育新动能,加快崛起。铜石镇构建光伏新能源、再生金属资源主导的绿色产业体系;郑城镇建设金银花道地药材集散与康养文旅基地;丰阳镇推动木业石材升级与新材料集聚;温水镇承接重大项目,打造县城东扩枢纽;柏林镇紧扣“激活蒙山”,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与康养目的地。攻坚突破类街镇聚焦特色化夯实根基。保太镇做强花卉苗木产业;临涧镇发展绿色建材循环利用与农产品加工;流峪镇建设“江北中药名镇”;武台镇延伸“桃葡”加工链,发展农村电商。通过分类施策,到2030年形成“强镇引领、中镇崛起、弱镇赶超”局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亿的镇街达到5个,显著提升镇域经济总量、产业能级与城镇功能。
构建镇域融合发展体系。坚持“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精准施策,规模发展罐头、木材、手套、金银花、果品、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绘制“一产业一图谱”,针对不同产业痛点,“一链一策”靶向攻坚,探索各具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重点培优塑强一批“链主”企业,鼓励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建设研发平台,推动产业从“规模优势”向“质量优势”跨越。深入挖掘优质科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后备资源,构建起“雁阵齐飞”的产业生态共同体。强化产业平台支撑,发挥产业园区主阵地作用,加快完善卞桥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山东矿物新材料产业园、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等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园区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大镇域特色产业招引力度,结合各自街镇产业特色,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对接强链、延链、补链企业精准招商,推动更多项目“链”上开花。推动产业融合升级,推动“种植—加工—流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推动“特色产业带+直播基地”模式助力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促进镇域产业与互联网、服务业深度融合。
第五篇 固本兴农 筑牢新基石:书写乡村振兴 “沂蒙好例”平邑答卷
以夯实“三农”基础为核心引领,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实施粮食产能巩固提升工程。把牢粮食安全生产,落实稳定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激励、最低收购价等各项扶持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合理水平。集成推广高产优质品种与绿色高效技术,建设粮食单产提升核心示范区。聚焦50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打造夏玉米密植滴灌技术示范点。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与统防统治,推广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等节本增效技术,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引导和扶持育种企业,不断提升商业化育种规模和水平,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推进规模经营,鼓励土地流转与托管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到2030年,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亿斤以上。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数量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提升耕地质量,健全高标准农田“建、管、护”一体化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科学推进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实施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项目,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和土壤肥力。到2030年,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保有量持续增加、质量等级稳步提升。
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推进“农安护民”行动,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年度农产品质量抽检数不少于2批次/千人,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农资门店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畅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检疫规程,确保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瘦肉精”检测快检常态化。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脱贫群众监测帮扶,健全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返贫机制,定期开展走访排查,持续巩固落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帮扶政策。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严格执行上级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试行办法。强化就业帮扶措施,统筹用好务工、就业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种养加产业项目等手段,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定务工就业。推进帮扶产业项目发展,将联农带农富农产业作为衔接资金优先支持内容,健全扶贫资产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项目稳定运营。
第十三章 巩固拓展现代农业
产业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全产业链做强金银花、果品罐头等特色产业集群,聚力构建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体系与多元特色产业协同发展格局,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产业根基。
第一节 做强特色农业集群,推动全产业链升级
实施主导产业全链培育工程。做强金银花特色产业,在稳定种植基础上推动品质提升与价值增值。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与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广现代化产地仓模式,贯通采收、加工、交易、仓储一体化服务。引进培育精深加工企业,延伸开发中药饮片、功能性食品等高端品类,推动产业向品牌化跃升。做优绿色果蔬加工产业集群,优化黄桃、山楂、葡萄等品种结构,提升基地标准化水平。引导企业向高端制造与精益生产转型,补齐包装、冷链等短板。攻关果渣等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技术,构建“种植-加工-全量利用”绿色产业链,巩固全国果蔬加工市场优势地位。
打造现代畜牧业产业集群。持续优化生猪产能调控,稳定牛羊禽产业,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与升级,保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种植业与养殖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重点培育全产业链生态型农牧食品企业,提高产业链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到2030年,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升至90%以上,产值达40亿元,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畜牧业现代化走在全市前列。
推动多元特色产业协同发展。在现代渔业、种业等领域,实施“一业一策”精准培育。加快实施地方镇东崮鱼菜共生产业项目,做强鲟鱼养殖及加工产业,到2030年,全县水产品产量1.6万吨、加工量1万吨,渔业总产值达到8.5亿元,创建省级以上“五大行动”骨干基地2处以上。引导和扶持育种企业,不断提升商业化育种规模和水平,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完善种子种苗物流、仓储、检测、拍卖、交易等功能。到2030年,育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构建现代化产业组织体系。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质增效工程,培育新增一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构建起特色鲜明、三产融合、绿色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二节 构建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的科技农业发展体系
深化新型农机装备布局。做强农机装备制造产业,依托农机零部件加工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农机装备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花生捡拾机、丘陵山地玉米收获机等农机装备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强化机艺融合,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补贴适宜山区丘陵地区的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烘干机械、微耕机械、植保等机械,持续推进老旧设备淘汰更新。完善农机“耕、种、管、收、烘”服务链条,增加“平急两用”应急救灾机具储备,提高应急服务综合保障能力。
精准化推广先进农技。推行农技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整合县镇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等力量,定期到田间地头开展田间管理、重大病虫防控、科学防灾减灾等技术指导,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直播电商人才培训等行动,拓展建立专项培训培育平台,用好“田间学校”“科技小院”,加强农技人才培训。到2030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推广主推技术30项以上、优良品种40个以上。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闭环理念,打造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示范体系。构建种养循环产业链,推动畜禽粪便、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形成“养殖—沼气—有机肥—种植”一体模式。推进农业废弃物全量化利用,健全废弃农膜与农药包装回收网络,推广可降解地膜,完善秸秆多元化利用体系。创新技术机制,推广生态产业链设计与田园耦合系统,探索“园区+农场+农户”联合体模式。到2030年,建成县域生态循环农业体系,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协同提升。
第十四章 打造宜居活力乡村振兴片区
以片区联动为抓手,统筹升级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乡风文明建设与乡村治理现代化,激活农村改革内生动力,构建全域协同、宜居宜业、治理高效的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一节 构建片区联动格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深化片区示范引领工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统筹行业、部门和社会资源力量向片区集聚,推动片区内党建联建、资源整合、产业融合、人才聚合,构建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遵循片区建设总体规划思路,依据村庄资源禀赋、人口、产业、基础配套等因素,编制平邑县乡村振兴片区建设专项规划。统筹用好省市县三级片区建设资金,对全县74个乡村振兴片区,按照“先示范、再扩面、逐步全覆盖”思路,实行“建一片、成一片”推进机制,力争5年实现片区建设全覆盖。培育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振兴标杆项目,实现片区内产业带动村集体增收。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农村道路升级工程,实现县城到镇域通二级及以上公路达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硬化路达100%,自然村通硬化路达100%。落实小水库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提质增效和供水水质巩固提升,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农村供水管理新格局,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快乡村千兆光网建设,实现行政村接入能力全覆盖。畅通农村电商渠道,建设功能复合的县级直播电商基地,优化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布局,全面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积极落实新增C、D级危房改造任务。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充分考虑城乡间、校际间、学段间学科性师资余缺情况,统筹乡村学校师资力量配置。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积极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大力推进“医生下基层”、医院对口帮扶等活动,选派骨干医护人员下沉一线,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入实施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水平。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人居环境整治“五个全域”平邑模式,健全完善“五有”长效机制。全面清理“五堆”、整治“十乱”、拆除旧房及残垣断壁、规整弱电线路。推进厕所革命提质增效,建立后期管护长效机制。优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治理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因地制宜实施生活污水分类治理,重点村庄实现管网收集处理,偏远村庄推广生态化处理技术。每年开展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创建,培育一批市级以上美在农家户。鼓励开展村庄“五小园”建设与绿化美化,提升村庄绿化覆盖率,营造兼具生态、生产与审美功能的乡村景观。
第二节 深化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全面提质先进典型选树,擦亮“邑城好人”品牌,持续放大榜样的示范效应。持续推进“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选树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深挖用活“鲁南琴书”、苗庄庄户剧团等传统戏曲,创造一批移风易俗、清廉村居、乡村振兴等主题的情景短剧(戏),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持续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村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加强青年人才、青年党员、青年干部“三青”人员储育,加强农村干部履职能力培训。扎实开展村“两委”班子分析研判,健全问题整顿与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集中整顿40个左右后进班子。深化驻村帮扶工作,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探索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基层监督工作体系,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行“党建引领、村民自治”模式,完善村规民约,培育乡村社会组织50个以上。突出抓实网格化服务管理,重点推动村级治理特派员、民辅警、法律顾问、志愿者4支力量常态化下沉网格,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下沉。提升县、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水平,推动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做到“矛盾不上交”。创新农村“三资”提级管理模式,广泛应用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
第三节 推动农业农村改革,构建多元引才聚智体系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结合保太镇延包经验,探索“大稳定、小调整”的有效路径,实施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积极探索资源整合与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广“资源入股”“物业租赁”等合作方式,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加速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按时完成整治及后续规范工作。综合运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落实镇街国土空间规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要求,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发挥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县的作用,积极推进市县融资担保一体化建设,拓宽乡村振兴投融资渠道。优先确保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10%以上,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现代水网建设等重点任务。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全面落实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推广“美德+信用+金融”治理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推广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等金融服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距。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对涉农资金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
强化乡村人才发展保障。推动编制资源向镇街倾斜,选派科技、农业、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社会工作等方面人才到基层服务。深入开展“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推动城乡资源对接。组织发动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申报职业农民职称。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推行“一站式”创业服务。
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依法盘活闲置土地、房屋等农村资源资产。深化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推动土地、人才等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第六篇 民生聚力 守护新安康: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共享新生活
聚焦公共服务核心领域,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资源优化配置为抓手、普惠共享为目标,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教体服务体系、多元普惠的公共文化体系,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民生动力。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体事业
科学调整教育规划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人口结构变化和实际出生人数,预测人口发展趋势,编制《临沂市平邑县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6-2030年)》。规划撤并幼儿园59所,小学19所;将3所小学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全县教育布局更加合理。
强力推动教育提质发展。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持续提高公办率及普惠园覆盖率,争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确保适龄儿童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统筹整合乡镇义务教育资源,推行九年一贯制与区域联盟办学,争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稳步提升教育质量;优质多元发展高中教育,多渠道扩充高中学位供给,深化普通高中管理机制和办学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力争办学质量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筹划高职院校建设,创新融合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普融通,提升职业教育与县域产业适配度;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加强学生体质健康锻炼,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厚植家国情怀、培育时代担当,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大力发展特色校园品牌。以特色校园评选认定为导向,分层推进特色发展体系建设。引导各学段学校立足镇域资源、学科优势与育人模式创新,聚力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新格局,支持职业学校建成1-2个省级特色化专业。加强校园文化思政素养建设,系统培育一批文化鲜明、特色突出、示范作用显著的优质学校,全面提升平邑教育品牌影响力与竞争力。
突出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秉承“强教必先强师”理念,锤炼师德、提升师能,锻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多途径补充新教师600名,重点向高中段和城区学校倾斜,系统推进师资队伍结构和学科结构优化。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确保县域内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强化教师专业发展支撑,深化“三名工程”建设,力争五年内培养各级名师名班主任400名,市级及以上名校长6人、储备后备人选60人,全面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育人才队伍。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快构建“上级争取、县级统筹、社会参与、资产盘活”的多渠道、可持续教育投入体系。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财政教育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力争教育经费实现稳固增长。规划实施平邑实验中学运动场、平邑第一中学(西校区)艺体教学楼、平邑县中小学教室照明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积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公益捐赠等多形式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切实筑牢校园安全保障。聚焦食堂管理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实现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覆盖。深化“1530”安全教育,强化警校联动,加大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推动校园安全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健全校园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升校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构建多元体育发展生态。广泛开展覆盖全人群、全周期的全民健身活动,完善省市级以上赛事承办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体育发展格局。承办好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小轮车泥地竞速、自由式和山地自行车3个项目比赛,确保完成夺金任务。推动自行车、霹雳舞等优势项目走出国门,力争夺得世锦赛等国家级以上奖牌50枚,省级80枚。筑牢以县体校为龙头、体育特色学校为骨干、中小学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络,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全民健身普惠体系。依托蒙山优质资源,力争开展健步行、攀山赛等县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300项次。办好县运动会和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为健康县城建设注入强劲动能。加快全民健身设施供给,增加适老化、适儿化设施配置,营造全龄友好的全民健身氛围。用好市民体育综合健身中心等公共场馆,拓宽公共体育资源开放维度,构建普惠的开放服务体系,力争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6%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人以上。
第二节 提质增效公共文化产业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共识、筑牢信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养心智、育情操的作用,为城乡社会发展注入正气与活力。统筹推进城乡文明建设,健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化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构建全环境立德树人“生态圈”。深化移风易俗,持续整治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完善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引导规范网络文化文艺健康发展,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优化现代公共文化设施,高标准推进中华龙鸟化石探秘文化园建设,打造与龟蒙景区、蒙童胜境联动发展的“博物馆+主题乐园”式文化新地标。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提质扩容,确保国家一级馆标准常态化达标。实施乡村文化阵地升级行动,提升文化广场、村史馆等设施功能,力争新建改造不少于40处。创新社会共建共营机制,强化曾子孝善等文化赋能作用,优化升级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空间,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与旅游节点、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的融合共享,培育一批具有平邑特色的文化新业态与消费新场景。
丰富拓展文化产品供给。深入实施文化数字化行动,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以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驱动文化创新发展。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服务资源精准下沉,争取五年内开展送戏下乡、公益放映等活动过5千次,系统打造“文化惠民季”服务矩阵。强化“沂蒙花海-平邑近人”“宗圣故里-孝善平邑”品牌影响力,提升县域文化形象辨识度。健全基层文艺人才孵化机制,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文艺团队。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型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适儿化水平。聚焦蒙山文化、曾子孝道、沂蒙精神等特色资源,扶持推出一批彰显平邑底蕴的文艺精品。完善全民阅读体系,丰富“书香平邑”等区域阅读品牌。
守护传承平邑历史文脉。实施非遗“薪火计划”,推动沂蒙挑花、四项灸道艾灸技艺等优势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实现县域特色非遗项目提档升级。以实施重点保护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传承机制,扎实推进文物修缮、展示和馆藏优化工作。创新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模式,拓展文化创意、数字文旅、研学旅游等新兴业态。推进区域性大遗址综合保护与展示利用工程,构建“保护-展示-利用”一体化发展体系。组建蒙山文化研究机构,深入挖掘蒙山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提升革命旧址展馆等革命文物建筑与红色旅游、党性教育深度融合,赓续红色基因。
贯彻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以构建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体系为统领,系统推动卫生发展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全面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筑牢健康平邑发展的坚实根基。
加强健康平邑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与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化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行动。落实健康教育课时标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合理膳食与体重管理专项行动,逐步实现城乡家庭“一秤一尺一日历”覆盖。依托医院多学科减重门诊,缓解超重肥胖上升趋势。优化慢性病“防筛治康管”一体化模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完善“医院-社区-家庭”联动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共体实质融合,持续深化“五统”措施,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厘清管理委员会、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权责边界,提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医保打包付费实施细则,探索与医共体发展相适应的更加科学的结算办法。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激发医共体控费提质积极性。强化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审方中心建设,做好县域药品配备保障。关心关爱医护人员,弘扬优良医德医风。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城乡协同布局与一体化发展。完善县级医院对薄弱乡镇卫生院的帮扶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系统下沉。强化县级医院常见病治疗能力,重点补强老年病科、儿科、呼吸科、中医科等专科,推行多学科融合模式。扩大全县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覆盖面,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医生下基层”、医院对口帮扶等活动,选派医护人员下沉一线。到2030年,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加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平邑县人民医院为核心打造临沂西部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医疗服务提质升级。做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面提升县域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夯实常见病、多发病规范化诊疗基础,攻坚疑难疾病诊治能力提升;聚力专科能力建设与人才梯队培育,深化多学科融合诊疗模式,稳步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筑牢区域医疗服务核心枢纽。
扩容中医药服务阵地。高标准建设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开展中医诊疗中心、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三中心”建设。建设3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重点专科)。推进不少于2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服务能力。开展中医生活化行动,持续办好“中医夜市”。拓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内容,推动医疗、养老、旅游、体育、食品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建设以金银花为主的中医药特色产业集群。
强化全周期健康供给。依托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提高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管理,完成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认证。实施“春晖护航 青春健康”行动,强化儿童青少年健康问题综合防治。健全普惠多元的育幼服务机制,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加大公益科普宣传,推动健康服务和科普知识送基层,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优化财政保障,提升基层服务效能与可持续性。创新医防协同与融合机制,提升基层多病共防共管能力,优化双向转诊流程,形成连续整合型服务闭环。完善现代化疾病防控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效能。健全平急结合的医疗救治体系,增强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疫苗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织密城乡应急救护网络,做强“救在身边”红十字品牌,构筑坚实生命安全防线。
第十七章 健全多层次民生保障体系
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补齐民生短板、提升服务质效,努力构建覆盖全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精准高效的现代民生保障体系。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少子化和人口减量化趋势,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青年友好型、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新时代婚育文化建设,倡导积极健康的婚恋观与生育观,全面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与激励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健全青年发展促进政策,更好满足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为青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络。完善救助申请对象综合评估,推动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完善主动发现和动态监测机制,对特殊困难老人、孤困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精准兜底保障,确保年均发放各类救助资金不少于3亿元。聚焦重点群体,深化孤困人群巡查探访,持续推进“情暖夕阳”“爱心妈妈续力行动”等关爱项目,筑牢弱势群体幸福防线。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多元救助机制,引导商业保险、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积极开展各类慈善活动,拓宽善款筹集渠道。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拓展,重点群体实现应保尽保。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与政府补贴标准。加强失业保险与职业技能培训联动,支持参保职工提升就业能力。完善工伤预防、认定与服务全流程体系,提高工伤保险保障效能。全面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保障生育权益公平可及。确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6%以上,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覆盖率持续提升。
构建养老服务多元格局。擦亮“孝善平邑”养老品牌,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四位一体”老龄工作体制,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以县域为统筹、镇街为枢纽、村社为支点,全域推进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养老服务“一张网”,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上门、社区养老服务在门口、机构养老服务不离镇街。探索孝善食堂可持续运营模式,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分区域分层次打造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样板,到2030年底,全县符合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的城乡社区达到50%以上。强化养老服务硬件建设,推动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以上。锚定“激活蒙山”战略,大力发展旅居康养等新型养老项目,助力全县养老事业实现跨越式提升。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培育老龄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壮大银发经济。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积极开发银发人力资源。持续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政策、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全县提供医养结合床位数达到2千张以上。探索并推广“两院一体”服务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医养结合服务新范式。全县医养结合机构达到6家以上,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100%。
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效能。优化公共服务场所功能布局,推进“一站式”服务升级。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质增效,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精准救助,提升寻亲服务效能与救助庇护水平。深化“全程网办”服务模式,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推广“4+4+N”矛盾调处一站式联动体系,筑牢劳动者权益保障防线,力争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加快发展公益性殡葬服务,强化行业综合监管。加强地名规范管理与文化传承,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聚焦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大局,深化五社联动与数字化赋能,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兜底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完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统筹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优化“人、房、地、钱”要素协同机制,完善住宅用地供应与人口变化、存量住房结构动态衔接的调节体系。精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城镇工薪人员及各类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推广“改造+运营”一体化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提升居住品质与社区功能。推行房屋安全体检、安全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制度,深化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本地建筑企业资质提升与市场拓展,促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巩固“中国建筑之乡”品牌优势。
深化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构建多方协同育人格局。建立并动态更新资源、人才、需求“三张清单”,拓宽人才引育渠道,常态化推进青年人才引进、“春风行动”等专项工作,完善在外“归雁”储备人才信息采集机制,增强人才集聚效应。推进“互联网+职业培训”数字化,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与激励政策。持续开展“平邑县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实施就业优先导向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建立招商引资与重大项目就业贡献评估机制,推动产业发展与就业扩容良性互动。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就业支撑计划,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推进“技能照亮前程”专项行动,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依托创业孵化基地、电商产业园等构建“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大欠薪治理力度,构建规范有序的和谐劳动关系。搭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实施精准就业援助。推进“4050”人员再就业工程,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融合以工代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城乡就业一体化发展。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新增创业主体1万个,带动就业3万人以上。
第七篇 安全筑基 织密新防线:协同建设绿色平安韧性新家园
持续推进生态品质优化升级,全面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全力推动产业结构向“高智绿”方向迈进,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精心呵护与打造生态宜居平邑。
第十八章 打造生态宜居平邑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强化生态空间管理与维护。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立足平邑县山水资源优势,统筹谋划全县空间发展新格局,稳固“一带三片、多廊多点”生态空间格局。切实加强保护平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浚河国家级湿地公园等生态红线区域,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生物多样性不减少。
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巩固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与修复成效,加强长效整治。完善平邑生态保护体系,分区分类持续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着力改善和提升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切实强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
第二节 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源治理,推动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加快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推动页岩砖企业、65吨以下燃煤锅炉及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改造与污染治理工作,实现治污水平再提升;严格扬尘管控,规范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环节管理,推行“六个百分百”防控标准;深化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等民生问题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抓好工业结构调整、机动车污染防治、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切实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空气质量污染物主要指标任务。
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三水共治”,以浚河为核心,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全链条整治,确保省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市控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城乡排水系统改造,根据省市部署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出水水质。完成东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健全水源地风险预警和应急体系。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湿地净化等工程。
强化土壤污染防控。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企业的监管力度,提升规范化管理和治理水平。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制度,确保安全利用率100%。以土壤安全利用、危险废物强化监管与利用处置为重点,强化源头管控,巩固和严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危险废物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
深耕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分类管控,细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实施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受体防护全过程监管,逐步提升噪声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噪声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科学布局噪声敏感建筑物。提升工业企业噪声治理能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和低噪声设备。落实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要求,严格施工管理。加强对易产生噪声污染交通工具的管控,优化物流运输路线,在可能造成严重噪声污染路段,采取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强化营业场所噪声、公共场所噪声、住宅区噪声管控,鼓励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强化管理保障和技术队伍建设,提升噪声监管能力。
第三节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扎实推进碳达峰进程。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鼓励企业实施降碳创新行动,优化能源结构,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进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加大政策引导与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产业。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大力发展低碳交通,鼓励低碳、环保出行,着力控制移动源污染。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度探索循环经济道路,开发应用循环利用和产业链接技术,指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上下游产业优化整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加快推进绿色果蔬、建材等重点领域进行绿色化改造。依托山东矿物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建设产学研创新中心,利用固废资源生产新型建材,树立产业绿色转型新标杆。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高度重视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引领和带动产业迈向高端,倒逼传统企业转型、落后企业市场出清,通过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而达到优质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持续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加快盘活闲置低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面加强节能降耗,强化资源节约利用,推广新能源技术应用,降低碳排放强度。深化推进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鼓励矿业发展动力转换。完善水资源综合利用和优化配置,以节水和合理用水为核心,推进用水总量分类控制指标落实,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领域和规模。
第十九章 建设平安韧性平邑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面构建与县域现代化相适应的“大安全、大应急、大治理”工作格局,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邑、韧性平邑。
第一节 全面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推动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规范建设、高效运行。强化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危机管控等工作,构建运转高效的国家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全链条全要素协同联动。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质扩面增效行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国家安全首要位置,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国防要求。落实跨军地改革,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准备,构建军民一体化应急应战体系。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完善粮食、重要农产品及战略物资保供流通体系,维护水利、能源、交通、通讯、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围绕发展与稳定,提升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服务效能,统筹化解房地产、政府债务、城投债、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到2030年,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防范+预警+处置”三级管理体系,实现存量案件结案、风险线索动态清零,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严格执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有序推动地方债务化解、融资平台压降等工作。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和海外利益安全等新兴领域安全。
强化基层综合治理。推进“两化一中心”规范化融合发展,完善健全“热线·首发”、网格化、舆情、信访、党建“五方贯通”工作模式,强化规范联合处置机制,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处置化解在县域。全面落实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和工作保障。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密增量全县视频监控。强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推动城市治理与智慧城市深度融合,提升预测预警实战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深化平安平邑建设。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三级过滤”“四层化解”和固定接访日等工作机制,强化条块协同联动,提升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效能和事项办理质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构建“打防管控建治”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点线面均衡布局、网上网下交汇融合、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深化“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合成化巡查宣防机制,依法处置各类涉稳风险。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矫治、惩戒”分级干预体系,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坚决遏制重大群体性和恶性极端案事件,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提升公共安全现代化水平。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专委工作机制,完善“1+18+2+15”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推动应急救援与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健全现代化应急指挥体系。按实战标准建强应急指挥部,着力构建大应急工作格局。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屏障,着力打造“天地”一体智慧防火新格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镇建成二级消防救援站,其他乡镇建成二级专职消防队,沿浚河设3处消防取水台,沿城市新增主、次干道增设市政消火栓;充实消防救援力量,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探索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系统增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能力。全域开展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区域山洪沟治理,动态修编应急预案,强化物资储备管理。拓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覆盖面,筑牢群防群治安全防线。
全面建设法治平邑。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筑牢法治信仰根基。结合“九五”普法主题,深入实施“法律十进”,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融合创新,打造一批具有平邑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推动与执法监督工作融合发力,实现案件质量和源头治理效果双提升。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深化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提升涉企执法司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环食药领域“1+14+N”行刑衔接制度体系,强化执法司法合力。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管理,推动法治资源向基层下沉。畅通公众权益保障与救济渠道,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普惠和均等化水平。
第八篇 改革赋能 注入新动能:激活发展内生动力谱写新篇章
第一节 激活县域内需潜力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释放刚性消费需求。实施县城居住品质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新型城镇化特别国债支持,加快旧小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统筹推进水电路气热信等配套设施升级,同步建设社区养老托育、便民商超、健身休闲等服务设施,提升居住生活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便利化措施,着力解决进城务工未市民化群体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住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释放住房、家居、教育等刚性消费潜力。
构建多元消费场景,培育消费增长新动能。优化消费空间布局,以县城中心商圈为核心,新建改造一批大型购物中心,引入特色产品创意体验等业态。持续用好国家更新换新政策,全面释放消费活力。深入实施激活蒙山战略,全面建成天宇自然博物馆精品馆群、蒙童胜境等一批旅游龙头项目;沿城乡主干道培育一批集采摘、加工体验、康养于一体的特色消费节点,打造临沂主城区及周边城市短途游目的地。促进重点领域消费升级,围绕健康、养老、文旅等民生需求,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完善中医药健康养生体系。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夯实内需增长基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依托食品、装备制造、建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针对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定向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支持返乡人员创业,落实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获得财产性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养老金、低保标准,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减少居民预防性储蓄,增强消费信心。
第二节 强化有效投资增长
精准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抢抓国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机遇,重点实施城市更新、公共服务、环境基础设施四大领域重大项目。聚焦产业升级扩大投资。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木业家居、罐头食品、金银花(医药)、纺织手套、装备制造、建材六大优势产业升级,完善园区水、电、路、气、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引进培育产业链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激发企业投资活力。
规范政府投资提升效益。优化政府投资结构,聚焦公益性、基础性领域,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建立重大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前期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滚动推进模式。积极争取中央和山东省级资金支持,合理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投资绩效管理,对项目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全流程监管,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节 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深化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整治,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深入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形成错位招商、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产权规范交易。促进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支持城市科技、教育、文化等资源下沉乡村,提升乡村发展活力。
第二十一章 全面深化改革攻坚
以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牵引,围绕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政务服务现代化、提升决策与执法法治化水平、激发国企活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攻坚,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活力。
深化改革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以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牵引,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深层次改革和制度集成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深化改革试点示范,发挥国家和省市改革平台试点示范作用,深入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邮政专项试点,抓好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扎实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加快承接落地一批创造型、引领型试点试验任务,示范带动全县改革向纵深推进。鼓励基层实践探索,用好“一县区一改革品牌”“一镇街一改革品牌、一部门一改革重点”,逐年确定一批“小切口、微改革”事项,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打造更多平邑改革品牌。
推进政务服务现代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政务服务从单一事项优化向全链条系统性重构升级,实现高频事项“一件事”全覆盖、低频事项“一类事”集成办,擦亮“邑城易办、一次办好”品牌。持续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增便利的“四减一增”改革,力争到2030年实现平均审批时限和材料较2025年再压缩20%以上。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信用报告”“电子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等融合场景,力争“一照通办”覆盖率提升至80%以上。建立“政务体验官”制度,力争2030年前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建成全市领先、全省知名的政务服务品牌。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运行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紧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和“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服务型+说理式”执法,建立预防为先、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全链条执法机制。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率,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激发国企活力,促进县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考核。引导企业加快优化布局结构,加大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养健康等重点领域布局力度。支持县属国企大胆探索改革,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加快“城投公司”向“产投公司”转型,严控新设城投公司。严格落实城投债风险防控要求,实行举债融资提级管理,有息负债全口径管控,严控企业融资规模,严防各类风险发生。
立足实际做好保障,力促民营经济发展。建立重点项目融资协同推进机制,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全周期跟踪”,实施“绿色通道+联合会商”双轨审批模式。打造12345热线营商环境“总客服”,完善涉企诉求闭环处理机制,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全力以赴当好服务企业“总客服”,高水平畅通政企“直通”渠道,实现企业诉求“优先接诉、快速流转、一跟到底”,省级交办诉求解决率达到100%。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利用“沂i企”平台实现“政策找人”,提升企业获得感。完善企业家培训体系,设立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章 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聚焦产业链精准招引企业、壮大产业集群,依托相关战略与平台拓展外贸市场、推动企业 “走出去”,拓宽外资渠道、优化外资服务,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扩大招商引资。聚焦产业链进行重点招商,强化上下游企业配套,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益,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机构的合作,拓宽招商渠道,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瞄准战新产业、未来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大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目标企业的对接力度,持续招大引强,实现产业量质齐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围绕全县标志性产业链进行精准招引,努力招引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企业,建成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开展外贸企业分类培育行动,实行“一企一策”精准辅导,持续激发外贸主体活力,推动外贸增量提质跑出“加速度”。做大做强城发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力打造“国企带民企”出海新标杆。聚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探索“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模式,深化与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等主流平台合作,借力“中国大集”数字商贸平台,引导罐头食品、劳保手套、石膏板建材、金银花等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招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涵盖报关报检、物流运输、结汇退税、外贸融资、市场推广等全链条服务。持续开展“邑企出海”拓市场行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展会和重点经贸对接活动,实现“单个企业单打独斗”向“产业集群抱团突围”转变,打造鲁南县域产业抱团出海平邑样板。
推进外资提质增效。拓展招商渠道,充分发挥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招商活动,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外国商会等组织的联系,着力引进一批外资项目。加强政策支持,主动对接RCEP等国际经贸规则,推动平邑县特色产业(如金银花、果蔬加工、机械制造)与国际标准接轨。用好稳外资、稳外贸扶持政策,大力拓展外资渠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合作,吸引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外资企业“服务专员”制度,为外资企业发展提供全流程、精细化服务保障。
第九篇 凝聚合力 扛起新使命:健全实施保障机制护航新征程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面向“十五五”发展新阶段,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平邑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显著成效,确保2035年远景目标稳步实现。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平邑不折不扣落地生根。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实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类阵地的管理,积极稳妥做好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弘扬主旋律,凝聚社会共识,为规划实施营造平稳健康、奋发向上的思想舆论环境。建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十五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增强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强化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规划实施的强大执行力。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规划实施一线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各种不正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为规划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深化拓展人民民主实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升产业工人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有技能、有匠心、有担当的工匠人才队伍。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第二十四章 完善统一规划体系
——强化发展规划统领作用。切实发挥规划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作用,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与“十五五”规划纲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政策导向等方面加强衔接,确保总体要求一致,形成规划合力。
——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协调。专项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目标任务。区域规划要结合特定区域发展定位,落实全县总体部署。建立跨部门规划协调机制,加强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和论证评估,避免矛盾冲突。
——完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以及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确需对规划纲要进行调整时,由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调整亦应按规定程序报批,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灵活性。
第二十五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分解落实本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明确责任部门、实施进度和年度目标。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规划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责任。
——强化政策协同和要素保障。加强财政、金融、产业、投资、消费、土地、人才、环境等各项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优先保障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方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规划项目建设。强化土地、能耗、水资源等要素保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健全监测评估和考核监督。完善规划指标统计监测制度,定期组织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分析。客观公正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建立有效的激励和问责机制。
——引导社会参与和凝聚共识。坚持开门编规划、开门实施规划。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规划宣传解读,及时公开规划实施进展,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注重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激发全县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汇聚起实现平邑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平政发〔2026〕1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202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从省直部门选派赵文彬等22名机关干部,进驻平邑县开展省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工作。履职以来,派驻单位与任职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线,紧扣“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总要求,立足平邑实际,紧扣市县总体部署和片区整体规划,恪尽职守、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帮扶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在22名派驻干部的辛勤付出和各派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任职村村级集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增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圆满完成了各项任期帮扶任务。
为弘扬他们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真抓实干的精神,表彰他们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建议给予赵文彬等22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同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到村任职工作的好作风,继续为平邑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为加快推动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人员名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赵文彬 省创新发展研究院科技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李永春 青岛大学安全管理处副处长、党委保卫部副部长
金作地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安全保卫部干事
王立波 省政协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杨 鹏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冯志鹏 省政协联合日报社秘书科科长
李海亮 省第一干部休养所(省政协智库联络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孙 超 省审计厅派出企业审计三处副处长
从学军 省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二级调研员
王际强 省审计厅离退休干部处三级调研员
侯 萌 省审计科学研究所专业技术六级
陈 学 省审计科学研究所专业技术九级
郭 源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数字化工作部主任
封 伟 青岛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王承明 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计算机公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李永青 青岛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岳 振 青岛农业大学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彭茂国 省国家安全厅第一书记
傅 广 省国家安全厅第一书记
王成豪 省国家安全厅第一书记
孙 涛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建工作部副部长
李超杰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一级助理
平政字〔2026〕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县政府对2026年12月31日前到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评估,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二、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对《平邑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21〕5号)作以下修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更新了制定依据;对护林员的选聘条件、职责规定及日常管理要求进行了修正完善。以上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其他现行有效或经评估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其他现行有效或经评估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平邑县护林员管理办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发文字号 | 登记编号 | 有效期截至日期 |
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的通知 | 住建局 | 平政发〔2023〕4号 | PYDR-2023-001003 | 2026年8月31日 |
附件2
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发文字号 | 登记编号 | 有效期截至日期 |
1 | 平邑县护林员管理办法 | 林业发展中心 | 平政办发〔2021〕5号 | 原登记号PYDR-2021-002001 | 2031年8月20日 |
新登记号PYDR-2026-0020001 |
附件3
其他现行有效或经评估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发文字号 | 登记编号 | 有效期截至日期 |
1 | 平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司法局 | 平政发〔2021〕12号 | 原登记号PYDR-2021-001002 | 2030年12月31日 |
新登记号PYDR-2026-0010001 | |||||
2 | 平邑县县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 教体局 | 平政办发〔2022〕14号 | PYDR-2022-002001 | 2027年10月28日 |
3 | 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补偿管理办法 | 园林绿化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 平政发〔2022〕15号 | PYDR-2022-001001 | 2028年1月30日 |
4 | 平邑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 住建局 | 平政发〔2022〕16号 | PYDR-2022-001002 | 2028年1月14日 |
5 | 平邑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 司法局 | 平政发〔2023〕2号 | PYDR-2023-001001 | 2028年4月5日 |
6 | 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 | 烟草专卖局 | 平政办字〔2023〕47号 | PYDR-2023-002001 | 2029年1月14日 |
7 | 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 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 平政办发〔2024〕3号 | PYDR-2024-0020002 | 2029年3月31日 |
8 | 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 | 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 平政办发〔2024〕4号 | PYDR-2024-0020001 | 2029年3月31日 |
9 | 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财政局 | 平政办发〔2024〕6号 | PYDR-2024-0020003 | 2029年5月27日 |
10 | 平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 | 司法局 | 平政发〔2024〕6号 | PYDR-2024-0010001 | 未限定有效期 |
11 | 平邑县应急管理第三方使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应急局 | 平政办发〔2026〕1号 | PYDR-2025-0020001 | 2029年4月26日 |
12 | 平邑县遗体接运管理办法(试行) | 民政局 | 平政办发〔2026〕2号 | PYDR-2025-0020002 | 2029年4月30日 |
附件4
平邑县护林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9号)、《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辖区内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护林员是指与辖区内相应公益林管护组织签订了管护合同,并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护林人员。
第四条 护林员队伍的管理由所在辖区镇(街道)林业工作站或辖区镇(街道)负责林业工作的机构,协助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管护组织对生态护林员进行日常管理。国有林场负责对林场生态护林员队伍组织、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检查、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护林员的选聘
第五条 护林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热爱护林工作,熟悉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有一定了解;
(三)身体条件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四)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五)必须具有通讯工具,并且全天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
在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员、复退军人、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及从事过林业工作的人员可以优先聘用。
第六条 各镇(街道)护林员的聘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聘程序如下:
(一)公告。由村两委在本村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益林管护范围、待遇、报名条件等内容。
(二)报名。有意参加的村民到村委自愿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村民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初审,确定初选对象。
(四)竞聘和确定人选。由村委会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并报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审。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复审合格后在辖区镇(街道)行政村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国有林场护林员由林场负责选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村集体国家级或省级公益林原则上按500亩左右的标准选聘1名护林员。
第八条 大户承包经营公益林面积在500亩左右的,由承包户推荐1名护林员,500—1000亩左右的根据难易程度可推荐2名护林员。凡承包户不符合护林员条件、不能胜任或无力承担护林任务的,由村两委负责选聘护林员,选聘程序同上。
第九条 承包经营公益林面积500亩以下的,按照500亩左右划分一个护林片,由组成该片的承包户推选1名护林员,推选不出来的,由村两委按照上述程序负责选聘护林员。
第十条 对录用的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由所在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组织签订管护合同,明确其管护范围、管护责任、管护报酬、奖惩措施等,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护林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在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严格落实巡护签到管理,并根据要求做好巡山重要记录。
第十二条 协助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村规民约的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 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在管护责任区内及时制止违规携火、用火行为,全面消除各类森林火险隐患;对森林防灭火蓄水池、消防水桶、隔离网等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制止捕猎人员、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重点人员进入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
第十四条 开展巡山护林工作为主,做好森林防盗工作;禁止放牧、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采石采砂、非法建筑等一切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第十五条 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病株、可疑病死木、枯死木现象,及时报告上一级管护组织或林业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及时向村委会、辖区镇(街道)林业站、国有林场报告日常管护情况,协助做好有关森林灾害的处理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
第十七条 服从管护组织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和培训,做到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业务精通。
第十八条 认真履行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四章 护林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应为护林员配备标识服(或巡护标识)、记录、宣传等巡护工作所需用品,为护林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划分监管责任区,明确相应的护林员,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条 根据巡护签到情况对护林员进行考核,防火期内,护林员每天至少签到一次,并在管护区内正常巡山,防火期外每周至少签到一次,并在管护区内正常巡山一次,电子巡更系统由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负责管理维护。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规定考勤频次。
第二十一条 辖区镇(街道)护林员有事外出一律向辖区镇(街道)林业站站长请假,辖区镇(街道)林业站站长负责落实辖区内临时管护责任人。国有林场护林员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其主管领导负责落实辖区内临时管护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 县林业主管部门、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管护组织应建立护林员管理档案(具体应包含本人基本情况、管护工作考核情况等),以现场巡查、巡护签到、拨打电话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护林员的巡山护林工作。
第二十三条 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管护组织要建立护林员的培训机制,定期对护林员进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护林防火知识、森林病虫害检测技术的培训、提高护林员的业务和工作水平(原则上每年至少培训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一天)。
第二十四条 县林业主管部门、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管护组织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护林员出勤、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护林员到岗、管护措施到位,并把平时检查情况与考核挂钩。
第五章 护林员的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五条 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每月组织一次自主考核,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县林业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管护补助费、兑现奖惩、优秀护林员评选的依据。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护补助费的发放,每年分两次发放管护补助费,上半年发放管护补助费的60%,下半年发放管护补助费的40%,发放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护林员考核按《平邑县生态公益林管护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第六章 护林员的解聘
第二十七条 管护责任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护林员资格:
(一)全年按巡护签到记录,出勤率低于85%的;
(二)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的;
(三)不报告又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
(四)发生森林火灾未在10分钟以内上报或未在现场参与扑救的;
(五)一个月内发生2起或2起以上森林火情的;
(六)发生乱占林地未在案发1天内上报的;发生林业案件,未在查案前上报的;
(七)不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监测森林病虫害疫情工作或发生较重林木病虫害未及时报告的;
(八)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巡山)、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违反管护劳务协议(合同)的;
(九)因移民搬迁远离管护区域,不适合继续巡护任务的;
(十)发生一次重大火情,被上级部门查实通报的。
对解聘的人员,应当明确原因,办理解聘手续,由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书面通知村民委员会和本人,并按照选聘程序及时补聘。
第七章 优秀护林员的评选
第二十八条 优秀护林员每年评选一次,护林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择优给予年终表彰或奖励:
(一)模范履行《管护合同》、责任区内无森林火灾、盗砍滥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等情况发生或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重点公益林资源管护成绩显著的;
(二)勇于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使重点公益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
(三)在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监测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四)拯救、保护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有功的;
(五)在保护重点公益林资源工作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六)全年巡护签到记录,出勤率在90%以上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文件执行;法律、法规未作出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有效期至2031年8月20日。
平政任字〔2026〕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杨光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1年);
孙刚同志任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绪民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才仁同志任县公安局柏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时成余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
吴金龙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李开伟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闫传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李峰同志任县看守所(监所管理大队)所长;
能磊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区警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江山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秀磊同志任县公安局地方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志亮同志任县公安局白彦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卜祥军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徐磊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亮同志任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瑞峰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尹光浩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叶岚同志任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检疫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成婷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西利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超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兼);
华涛同志任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万寿宫林场(国有林场总场)规划发展室主任职务;
阚吉强同志任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防汛物资管理室主任(兼);
李强同志任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溢洪闸管理站站长(兼);
陈守功同志任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防汛工程安全管理服务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琳同志任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水电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刚同志任县万寿宫林场(国有林场总场)营林生产室主任(兼);
李伟同志任县万寿宫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明光寺林场场长,不再担任县大洼林场场长职务;
李东同志任县天宝山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县万寿宫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防火服务室主任,不再担任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红岩同志任县万寿宫林场(国有林场总场)森林资源管护室主任(兼);
吴志博同志任县浚河林场场长(兼);
安尉同志任县海螺寺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赵珍妮同志不再担任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职务;
许万勇同志不再担任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令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庆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督察长、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波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丽同志不再担任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唐聚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陈运龙同志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王新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文德同志不再担任县天宝山林场场长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政办字〔2026〕6 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平邑县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平政办字〔2025〕12号)文件。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平政发〔2026〕9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2026年1月2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的通知》,面向全县广泛征集意见。
经汇总梳理并广泛征求各单位反馈建议,拟定《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涵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河湖保护、地名管理、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4个方面,现已拟定成文,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承办、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高质量按时完成。
各承办、起草单位若无法按时提交合法性审查,需向县政府呈交书面报告,并向县司法局详细说明具体原因。县司法局要强化合法性审查,监督各承办、起草单位依法履行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决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1.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定形式 | 完成时限 |
| 1 | 《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6年12月前 |
| 2 | 《平邑县河湖发展保护规划》 | 平邑县水利局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6年12月前 |
| 3 | 《平邑县地名规划》 | 平邑县民政局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6年12月前 |
附件2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起草单位 | 决定形式 | 完成时限 |
| 1 | 《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 平邑县烟草专卖局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6年12月前 |
平政字〔2026〕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张雷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朱凤平同志: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防动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大数据、政务服务热线、金融保险、税务、林业、消防、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张雷同志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万寿宫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邑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各民主党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邑监管支局、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县消防救援大队,驻平邑银行、保险、证券机构。
尹传亮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畜牧兽医)、生态环境保护、供销、气象、烟草、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供销联社、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
联系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王法强同志: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交警、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平邑高速大队。
高弘清同志:负责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商务、招商引资、行政审批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和体育、民政、交通和运输、公路、铁路、邮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县残联、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工商联、县贸促会、县新华书店、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邑县中心、中国铁路济南局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蒙山站、驻平邑高速收费站、县邮政公司。
胡现忠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住房公积金、电业、通信、石油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朱凤平同志负责林业和林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平邑分中心、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平邑办事处、中国石化临沂石油分公司平邑公司。
李英俊同志:协助朱凤平同志负责金融、保险方面的工作,协助尹传亮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协助高弘清同志负责科技方面的工作。
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实行AB角工作制度。在出差或休假、学习期间,朱凤平、尹传亮同志,王法强、高弘清、胡现忠同志互相补位,原则上互相补位领导同志不同时外出。各位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涉及一票否决的工作。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政发〔2026〕8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从市直部门选派19名机关干部,进驻平邑县18个村开展第一书记帮扶工作。任职以来,派驻单位和任职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总要求,结合市县总体部署和片区整体规划,坚持“四抓四促”,扎根基层,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帮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19名任职干部的持续奋斗和派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18个任职村村级集体经济实现突破增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圆满完成了任期工作目标。
为弘扬他们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真抓实干的精神,表彰他们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建议给予杨磊等17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已有2人获市级二等功,不再重复记功),同时授予19名同志“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到村任职工作的好作风,继续为平邑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为加快推动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记三等功及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人员名单
2.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
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杨 磊 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
徐圣杰 市审计局工作人员
孙 瑞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金永伟 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姚富壬 临沂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金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桑鲁兵 山东(临沂)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应急处置科科长(副科级)
王青松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审计科科员
张秀才 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泽宇 临沂城投集团设计主管
王 震 临沂教育集团综合部(安全中心)部长
李金秋 临沂国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
王玉强 市台湾事务服务中心(市港澳事务服务中心)高级经济师
闫立霞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赵文飞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教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陈怀珠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李勋成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四级调研员
张 伟 市文化馆(挂临沂画院、市美术馆牌子)艺术创作研究部(挂临沂羲之书画院牌子)主任
附件2
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杨 磊 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
史秀超 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科长
徐圣杰 市审计局工作人员
黄清华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孙 瑞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金永伟 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姚富壬 临沂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金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桑鲁兵 山东(临沂)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应急处置科科长(副科级)
王青松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审计科科员
张秀才 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泽宇 临沂城投集团设计主管
王 震 临沂教育集团综合部(安全中心)部长
李金秋 临沂国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
王玉强 市台湾事务服务中心(市港澳事务服务中心)高级经济师
闫立霞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赵文飞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教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陈怀珠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李勋成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四级调研员
张 伟 市文化馆(挂临沂画院、市美术馆牌子)艺术创作研究部(挂临沂羲之书画院牌子)主任
平政办字〔2026〕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平邑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临沂市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一)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及类型
我县地处鲁西构造山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采矿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并存,是地质灾害多发区。根据最新排查情况,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2处,其中:崩塌50处(占61.0%)、滑坡3处(占3.7%)、泥石流2处(占2.4%)、岩溶塌陷5处(占6.1%)、采空塌陷22处(占26.8%)。隐患点规模全部为小型。
(二)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区分布
1.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
(1)石膏矿采空区:分布于保太镇、温水镇、卞桥镇、柏林镇石膏矿采空区;
(2)煤矿采空区:分布于仲村镇武岩村、岐山村、峡矸村、梅家沟村等已闭坑的各煤矿采空区;
(3)金矿采空区:分布于铜石镇西皋村等已闭坑的各金矿采空区;
(4)岩溶塌陷区:主要分布于平邑—温水岩溶地下水主径流带及铜石镇北部岩溶发育区。重点在县城城区、铜石镇诸冯铺村、温水水源地采水区。
2.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
(1)蒙山山区:分布于卞桥镇田家寨、东庄社区,柏林镇大洼景区、李家石屋、东山神庙、狠虎崖、大楼、池家寨等重点村庄;
(2)四海山山区:分布于地方镇王家庄、康家庄;铜石镇两城庄、金圣堂;临涧镇山头村、和尚山、生胜庄;白彦镇里山蒋村、余家沟村;平邑街道白龙泉村;郑城镇油篓村、王家安子村等重点村庄;
(三)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5年我县共出现多轮强降水影响过程,受前期持续干旱和后期连续降雨影响,全年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2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别为6月29日、7月1日发生的平邑县铜石镇诸冯铺村岩溶塌陷。
(四)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汛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等级更新调查,对全县82处灾害点逐一排查,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制度。二是强化人技结合。配齐群测群防员,开展基层防灾人员专业培训;在重点崩滑流隐患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推进重要地灾隐患点监测全覆盖。三是突出重点防治。在卞桥镇石膏矿采空区、铜石镇诸冯铺村岩溶地面塌陷点开展详查和风险评估,做好塌陷区地质灾害隐患防范,严防塌陷灾害。四是强化部门联动。与地勘单位全面建立合作机制,汛期驻点指导、联合排查;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强降雨期间联合制作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推送风险提示。五是强化应急处置。调整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分队,组织开展应急技术保障演练,培训群测群防人员,有效提升应急处置与临灾避险能力。
二、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6年我县汛期降雨较常年偏多1-2成,台风北上影响可能性较大,拉尼娜事件导致气候不确定性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灾害规模均为小型。
(一)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预测
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蒙山山区、四海山山区等低山丘陵区,涵盖卞桥镇、柏林镇、地方镇、铜石镇、临涧镇、白彦镇、郑城镇等重点区域,多发生于汛期6-8月降水集中期,发生概率较高。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预测
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平邑—温水岩溶地下水主径流带、铜石镇北部岩溶发育区,重点为铜石镇诸冯铺村、温水水源地采水区。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保太镇、温水镇、卞桥镇、柏林镇石膏矿采空区,仲村镇已闭坑煤矿采空区,铜石镇已闭坑金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全年均有可能发生,5-9月强降雨期间发生概率较高。
三、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防治措施
(一)地下开采矿山采空区
1.石膏矿采空区
该采空区分布在保太镇、温水镇、卞桥镇、柏林镇,采空区面积约346.9万㎡,受采空塌陷影响范围主要包括富饶庄、南孝义、前贯庄、万庄村、前后崖村、德埠庄村、潭上寨、东埠阴、卜家崖村、左庄村、东卞桥村以及金裕村等位置。
防治措施:(1)在石膏矿采空区及影响区范围周边设立围挡及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进入;(2)安排人员加强对采空区及影响区的巡查和监测,做到群测群防,如出现异常,要立即对采空区或其影响区进行封闭;(3)及时搬离受采空区威胁的人员,及时拆除受采空区影响的地表建筑物,防止搬离人员回流,确保人员安全;(4)加强采空塌陷区水位及断层水的巡查监测,做好防水、排水等工作;(5)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及时对该区域进行地质环境修复治理。
(责任单位:保太镇、卞桥镇、温水镇、柏林镇)
2.仲村煤矿采空区
该采空区分布于岐山村、梅家沟、武岩庄、峡矸等村庄,现形成采空区234万㎡。虽然所有煤矿已关闭,但遗留的采空区发生过多次塌陷,曾造成原岐山中学、中心校、武岩庄、梅家沟村80余间房屋开裂而成危房,并在中心校西侧农田产生过塌陷坑。
防治措施:(1)安排群测群防员加强对煤矿采空区地表的巡查监测,如出现异常,立即对危险区进行封闭并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上报;(2)及时拆除已开裂的危房,保障居住人员人身安全;(3)今后如进行工程建设和村庄规划,必须先对项目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塌陷区专项勘查工作;(4)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及时对该区域进行地质环境修复治理。
(责任单位:仲村镇)
3.金矿采空区
分布于铜石镇西皋村。
防治措施:(1)铜石镇要在采空区、已封闭井口周边设立警示标志,严防人员进入;(2)指定值班人员加强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铜石镇)
(二)山地地质灾害易发区
1.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区
卞桥镇田家寨村北:村北山顶有两块大石头堆叠,球形风化严重,且向坡外倾斜,坡面上乱石堆积,威胁山下村民安全;
郑城镇油篓村:村东山为一灰岩陡崖,高30—35米,风化裂隙及节理十分发育。危岩体向外突出,半悬于空中,下方即民房,发生岩石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除了上述2处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性最大的隐患点外,卞桥镇的田家寨,地方镇的王家庄、康家庄,铜石镇的两城庄,临涧镇的生胜庄等村庄都背靠大山,山体陡峭,植被稀少,分布大量孤立岩体,发生岩石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防治措施:(1)汛期前组织清理威胁群众的危岩体及不稳定滚石;(2)组织受威胁居民进行安全避让,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制度;(3)加强汛期巡查,做好监测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卞桥镇、地方镇、铜石镇、临涧镇)
2.滑坡地质灾害隐患区
柏林镇唐家庄东山、明光寺林场等岩土边坡长期受雨水冲刷,造成山体不稳定,汛期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防治措施:(1)对滑坡体削坡卸载;(2)对斜坡砌垒挡石墙或锚喷加固;(3)加强汛期巡查,做好监测记录。
(责任单位:柏林镇)
3.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区
位于柏林镇狠虎崖、池家寨阴家沟村,这2个村庄背靠山体,上游分布有大量松散堆积物,而村庄又都处在箕形低洼处,汛期强降雨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防治措施:(1)加强对灾害易发点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将村民撤离,进行有效安全避让;(2)加强防灾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柏林镇)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及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齐心协力做好地灾防治
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地勘支撑、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对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各镇街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积极防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工程建设及各类工程建设等方面诱发的地质安全风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三定”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审核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财政部门负责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并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排查和治理城市、乡村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水利部门负责排查和治理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负责公路、铁路沿线施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排查、监测预警和治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突发地质灾害救援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排查并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及时处理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及尾矿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林业、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旅游民宿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气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气象资料信息,并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合作地勘单位负责发挥人才、技术、资料等优势,共同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依照相关规定,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治理等工作。
(三)坚持群专结合,提升地灾综合防御能力
完善“人防+技防”体系,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要求,全面构建县、镇、村、监测责任人“四级联防联控”责任体系,将防灾与监测责任压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群测群防、警示标志、监测巡查等防范措施,全面提升基层监测预警与先期处置能力。用好自动化监测网,充分发挥地勘队伍专业优势,动态掌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及时做好专业调查、应急处置,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提升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以及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地灾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引发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及时接收、核实、上报、处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
(五)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意识
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采取板报标语、专栏、宣传图册等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切实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附件:平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 平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 ||||||||||||
| 序号 | 灾害点名称 | 位置 | 灾种 | 威胁对象 | 潜在经济损失 | 稳定状态 | 险情等级 | 群测群防员及电话 | 已采取防治措施 | 防治措施建议 | 责任主体 | |
| 1 | 老虎窝西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龙马村老虎窝 | 崩塌 | 4户15人 | 12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池成涛 | 15064937957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柏林镇 |
| 2 | 万红村东山神庙硌石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万红东山神庙 | 崩塌 | 4户10人 | 12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宋庆文 | 15966416879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 | 龙马村龙虎寨鹰顶前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龙马村龙虎寨 | 崩塌 | 6户19人 | 1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池成涛 | 15064937957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 | 万红村东山神庙林后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万红村东山神庙 | 崩塌 | 3户10人 | 1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宋西宝 | 13793915654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 | 小楼村大楼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小楼村 | 崩塌 | 3户10人 | 1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宋志荣 | 15588919612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 | 唐家庄东山滑坡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唐家庄东山 | 滑坡 | 3户10人 | 9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梁瑞龙 | 15064969590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 | 万红村东山神庙西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万红村东山神庙 | 崩塌 | 4户10人 | 24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宋士伟 | 13954937115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8 | 大洼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刘家寨大洼北山 | 崩塌 | 3户10人 | 13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斐 | 15054911678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9 | 罗圈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刘家寨罗圈 | 崩塌 | 5户18人 | 1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斐 | 1505491167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0 | 狠虎崖泥石流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洼店子村 | 泥石流 | 3户10人 | 8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崔传成 | 1318870567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1 | 池家寨阴家沟泥石流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阴家沟村 | 泥石流 | 3户10人 | 2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秀华 | 15163969005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2 | 西山神庙南洞子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西山神庙南洞子 | 崩塌 | 3户10人 | 2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梁瑞龙 | 15064969590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3 | 张里庄大燕峪村西头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大燕峪村西头 | 崩塌 | 3户9人 | 25 | 基本稳定 | 小型 | 高忠超 | 13853988994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4 | 河西西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刘家寨河西 | 崩塌 | 5户20人 | 2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斐 | 15054911678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5 | 张里庄李家石屋河西湾湾梁子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张里庄李家石屋 | 崩塌 | 2户5人 | 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建华 | 18206393622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6 | 富泉村池家寨山寨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富泉村池家寨 | 崩塌 | 6户20人 | 3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池成银 | 13465394048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7 | 富泉村池家寨西沟北山崩塌(猪尾巴沟)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富泉村池家寨 | 崩塌 | 13户30人 | 3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池成银 | 1346539404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8 | 张里庄东洼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张里庄东洼 | 崩塌 | 8户25人 | 5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李学本 | 18764986880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19 | 富泉村池家寨滩石河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富泉村池家寨 | 崩塌 | 9户20人 | 3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池成银 | 1346539404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0 | 小楼村小尖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小楼村小尖山 | 崩塌 | 2户7人 | 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周荣 | 13581061260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1 | 西山神庙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西山神庙北山 | 崩塌 | 3户10人 | 24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梁瑞龙 | 15064969590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2 | 张里庄李家石屋广崮尧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张里庄广崮尧 | 崩塌 | 1户4人 | 1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建华 | 18206393622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3 | 万红村东山神庙葫芦崖西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万红村东山神庙 | 崩塌 | 3户8人 | 1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宋成忠 | 1357393293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4 | 可落东崖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刘家寨可乐东崖 | 崩塌 | 2户7人 | 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斐 | 15054911678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5 | 平邑县宝元石膏有限公司 | 柏林镇 | 采空塌陷 | 威胁财产20万元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李运兵 | 15265918769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6 | 银星石膏矿 | 柏林镇 | 采空塌陷 | 威胁财产万元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广涛 | 13792956346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7 | 太平石膏矿 | 柏林镇 | 采空塌陷 | 威胁财产15万元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广涛 | 13792956346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8 | 平邑县星通石膏矿 | 柏林镇 | 采空塌陷 | 威胁财产65万元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李运兵 | 15265918769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29 | 明光寺林场 | 柏林镇 | 滑坡 | 威胁财产万元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程蒙 | 1509299657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0 | 梅家沟村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仲村镇梅家沟村 | 地面塌陷 | 3户12人 | 2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加香 | 15163915202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仲村镇 | |
| 31 | 武岩村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仲村镇武岩村 | 地面塌陷 | 234户780人 | 920 | 基本稳定 | 大型 | 李爱明 | 18254989567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2 | 岐山村新枣公路东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仲村镇岐山村 | 地面塌陷 | 3户8人 | 2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吴庆菊 | 1525495715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3 | 峡矸村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仲村镇峡矸村 | 地面塌陷 | 8户28人 | 32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王冬冬 | 18653952676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4 | 丰山埠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丰山埠村 | 地面塌陷 | 公路、工厂 | 2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卫华 | 18206396285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温水镇 | |
| 35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前贯庄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前贯庄 | 采空塌陷 | 农田 | 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卫华 | 18206396285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6 | 富饶庄一号矿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富饶庄村 | 地面塌陷 | 居民点 | 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汪运刚 | 13969947193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7 | 南马社区西岩溶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南马社区西 | 地面塌陷 | 农田 | 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孙明刚 | 13562989701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8 | 达玉石膏矿采空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富饶庄村 | 地面塌陷 | 居民点 | 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汪运刚 | 13969947193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39 | 富饶庄三号矿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富饶庄村 | 地面塌陷 | 居民点 | 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汪运刚 | 13969947193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0 | 富饶庄二号矿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富饶庄村 | 地面塌陷 | 居民点 | 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汪运刚 | 13969947193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1 | 卞桥镇石膏矿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 | 地面塌陷 | 1户2人 | 2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唐守强 | 13869984606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卞桥镇 | |
| 42 | 左庄村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左庄村 | 地面塌陷 | 1户2人 | 3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孙明柱 | 13954965356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3 | 梁家崖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梁家崖村 | 地面塌陷 | 2户8人 | 9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梁彦进 | 18769999204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4 | 田家寨北山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田家寨北山 | 崩塌 | 4户15人 | 1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沈安部 | 15725497779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5 | 田家寨东北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田家寨东北 | 崩塌 | 5户18人 | 2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沈安部 | 15725497779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6 | 田大雨屋后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田大雨屋后 | 崩塌 | 1户3人 | 4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沈安部 | 15725497779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7 | 大崮前后东庄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后东庄 | 崩塌 | 1户1人 | 2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守华 | 15216513572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8 | 大崮前前东庄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前车庄 | 崩塌 | 8户25人 | 28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克亮 | 15563666178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49 | 德埠庄北岭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保太镇德埠庄村北岭 | 地面塌陷 | 41户137人 | 188 | 基本稳定 | 中型 | 刘成会 | 13287178007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保太镇 | |
| 50 | 后崖村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保太镇后崖村 | 地面塌陷 | 居民点 | 5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孟庆虎 | 18899733031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1 | 前崖村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保太镇前崖村 | 地面塌陷 | 居民点 | 4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王文波 | 13853985811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2 | 潭上寨村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保太镇谭上寨村 | 地面塌陷 | 其他 | 1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王翠 | 13608997666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3 | 万庄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保太镇万庄村 | 地面塌陷 | 28户96人 | 90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毛会军 | 1510669950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4 | 殷家村北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保太镇殷家村 | 崩塌 | 3户11人 | 12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李德爱 | 1886699151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5 | 东埠阴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保太镇东埠阴村 | 地面塌陷 | 居民点 | 1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李兵 | 17854962333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6 | 泰和村村北岩溶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泰和村村北 | 地面塌陷 | 3户8人 | 7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李新 | 15963974119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铜石镇 | |
| 57 | 铜石镇金圣堂二组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金圣堂二组 | 崩塌 | 3户10人 | 200 | 稳定 | 小型 | 安克良 | 15054906053 | 工程治理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8 | 铜昌路北侧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铜昌路北 | 崩塌 | 公路 | 22.5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夫田 | 1510660783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59 | 西皋村采空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西皋村 | 地面塌陷 | 农田 | 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续宗全 | 1524433261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0 | 两城庄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 | 两城庄崩塌 | 20户63人 | 14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光彩 | 15215397036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1 | 诸冯铺村岩溶塌陷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诸冯铺村 | 地面塌陷 | 1户2人 | 5 | 基本稳定 | 小型 | 赵仁宾 | 1589879338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2 | 铜石镇和气庄岩溶塌陷 | 铜石镇 | 岩溶坍塌 | 威胁财产20万元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仁广 | 15553941567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3 | 山头村北坡西侧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临涧镇山头村北坡西侧 | 崩塌 | 10户28人 | 7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牛和明 | 18669916096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临涧镇 |
| 64 | 生胜庄北山坡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临涧镇生胜庄 | 崩塌 | 12户27人 | 84 | 基本稳定 | 小型 | 赵华荣 | 15866959628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5 | 山头村北坡东侧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临涧镇山头村北坡东侧 | 崩塌 | 23户70人 | 8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牛和明 | 18669916096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6 | 和尚山东北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临涧镇和尚山 | 崩塌 | 其他 | 1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徐庆荣 | 17662824962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7 | 余家沟西侧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余家沟北坡 | 崩塌 | 4户14人 | 1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付立高 | 1395392508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白彦镇 | |
| 68 | 余家沟东侧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余家沟东北坡 | 崩塌 | 4户13人 | 28 | 基本稳定 | 小型 | 付立高 | 1395392508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69 | 里山蒋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里山蒋 | 崩塌 | 3户9人 | 12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纪云 | 13287177902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0 | 里山蒋公路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里山蒋 | 崩塌 | 农田、工厂 | 4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纪云 | 13287177902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1 | 里山蒋蜂窝石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里山蒋 | 崩塌 | 1户3人 | 4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纪云 | 13287177902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2 | 康家庄后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康家庄 | 崩塌 | 18户50人 | 13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康传瑞 | 13573941266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地方镇 |
| 73 | 九间棚出口处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村 | 崩塌 | 5户18人 | 6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丞毓 | 15053920060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4 | 徐庄北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徐庄北 | 崩塌 | 15户48人 | 11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徐忠民 | 13013547287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5 | 王家庄后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王家庄 | 崩塌 | 公路 | 4 | 基本稳定 | 小型 | 黄士学 | 1510660562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6 | 宝山庄北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宝山庄北 | 崩塌 | 2户7人 | 8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王士国 | 15216506839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7 | 三山村北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三山村北 | 崩塌 | 10户36人 | 85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廉茂兴 | 18754933895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8 | 王家庄后滑坡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王家庄后 | 滑坡 | 8户28人 | 5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李明论 | 13573944648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79 | 九间棚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 | 崩塌 | 3户11人 | 12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刘丞毓 | 15053920060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 80 | 白龙泉村北山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白龙泉村 | 崩塌 | 14户43人 | 56 | 基本稳定 | 小型 | 张加运 | 18254978886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平邑街道 | |
| 81 | 油篓村东北坡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油篓村东北坡 | 崩塌 | 150户500人 | 600 | 基本稳定 | 大型 | 李兴民 | 13954489031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郑城镇 | |
| 82 | 王家安子村东北坡崩塌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王家安子村 | 崩塌 | 5户18人 | 40 | 基本稳定 | 小型 | 王兆东 | 15605398222 | 自动化监测 | 群测群防,立警示牌 | |
平政办字〔2026〕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现将《平邑县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
一、实施适龄女性健康守护帮扶工程。聚焦农村及城镇低收入适龄女性健康需求,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专项健康筛查,全年服务覆盖不少于3.8万名适龄妇女。积极对上争取帮扶资金,建立患病低收入妇女救助帮扶机制,精准落实医疗救助、生活帮扶等举措,有效缓解患病家庭经济压力与生活困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镇街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面向全县妇女儿童群体开展个性化体质测评与健康状况筛查,全年完成不少于 500 人次专业检测,同步推送个性化健身方案、日常养生指导。抓实校园体育锻炼和体能提升,常态化开展学生体能达标训练,持续稳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保持在 60% 以上。(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培育女性创业就业电商人才队伍。立足县域乡村产业发展实际,整合电商服务中心、龙头电商企业资源,开设乡村妇女电商创业、短视频运营、直播带货等定制化培训班,全年累计培训女性不少于 100 人次。赋能妇女居家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健全特殊儿童兜底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孤困儿童常态化摸排、动态发现和精准帮扶机制,按时足额拨付生活保障经费,统筹落实医疗救治、学业资助等兜底政策。全年为不少于 60 名乡村孤困儿童完成心愿帮扶;搭建高校大学生与县域农村少先队员牵手陪伴机制,结对服务规模达8000 人。深化“沂蒙无孤”志愿服务品牌,常态化举办成长夏令营不少于 2 场,开展暖心聚餐、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等关爱志愿活动不少于 500 场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关工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残联)
五、落实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暖心服务。统筹县域定点康复机构资源,为全县适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矫治、辅助器具配置、专业康复训练、心理干预等一体化服务,全年惠及残疾儿童不少于 400 名,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享有康复救治和健康成长权益。(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六、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防护屏障。深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展 “法治护航青春” 系列宣教活动,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依托 “青柠计划” 普法品牌,完善校园普法、社区普法、家庭普法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等活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关工委、团县委、县教体局)
七、开展青少年清朗网络空间建设行动。聚焦短视频平台、社交账号、网络社群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清理不良低俗、诱导误导、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及违规账号。健全日常巡查、属地管控、联合处置机制,净化青少年上网环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线上生活空间。(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
八、推进家校共育赋能与少儿科普普惠活动。依托村居、社区家长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沙龙、育儿经验交流、亲子共读、家风家教实践等活动,全年组织各类家教赋能活动不少于 120 场。结合寒暑假、节假日、科普纪念日,策划开展沉浸式科普体验、研学实践、趣味科普课堂等活动不少于 15 场,打造普惠性儿童科普服务特色品牌。(牵头单位:县妇联、县科协)
九、完善妇女儿童出行环境提质升级工程。优化城乡公交线网布局,合理增设便民停靠站点,提升妇女儿童日常出行便捷度、安全度。在高铁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标准化配套建设母婴候车室、爱心妈妈驿站、无障碍卫生间等便民设施,完善暖心便民服务配套,贴心保障妇女儿童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平邑县汽车站、蒙山高铁站)
十、推进女职工关爱驿站标准化提质增效。规范全县 “工会妈妈小屋”建设标准、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多用、便民共享服务模式。对已投入运营的驿站统一补充配发育儿读物、母婴护理用品、便民耗材等物资,持续优化服务功能,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就近、贴心、常态化关爱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平政发〔2026〕6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系统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提升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深化平邑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平邑县医共体”)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锚定“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发展方向,持续深化医共体改革。围绕“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根本目标,深度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推动一体化管理。到2026年底,全面建成“布局合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样板县。
二、重点任务
(一)组建全县统一的医共体
1.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实行县域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在保持各医疗卫生单位法人资格不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的前提下,组建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将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病医院、1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529处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既按层次分工,又统筹发展,围绕县域重点疾病、主要疾病和重点人群,构建一体化、整合型服务路径,为辖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防治管服务。
2.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县域医疗资源,建立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重点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以及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中心,提升县域资源配置与使用效能,增强整体服务能力。
(二)建立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
1.强化协同联动。为保障医共体建设高效有序推进,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建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组织、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卫健(含中医、疾控,下同)、市场监管、医保、大数据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具体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
2.建立会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及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县域医共体建设重大事项,解决“三医协同”难点问题,统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规划与投入等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推进机制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强化一体管理,构建高效治理新架构
1.做实统管职能。建立完善综合管理、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与服务连续性管理、信息管理、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药房管理等“八大中心”,对医共体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业务、药械、医保、信息等实行统一管理,在实现协同基础上,保证机构内在发展活力。
2.优化决策运行。健全医共体党委与管理层决策机制,明确内部权责清单,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县域医共体章程,明确组织架构,健全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提升跨机构、跨层级决策与执行效率。
(四)创新帮扶模式,激发基层发展新动能
1.实施分类梯次帮扶策略。坚持分级分类原则,实施差异化精准帮扶策略。根据医共体运营管理中心对卫生院的运营分析,在保持对武台院区全方位托管的基础上,“一院一策”制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平邑县人民医院以科室共建方式,从人才技术支持、专科建设、制度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对临涧、丰阳院区开展精准帮扶;以专家派驻方式对白彦院区开展全方位帮扶,建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对具备自主发展能力的卞桥院区转为常态化技术帮扶。
2.建立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按季度开展帮扶成效评估,动态优化帮扶策略,精准赋能基层发展。每季度从服务能力、运营效率、群众满意度等维度进行多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帮扶策略、资源投入与派驻团队,确保帮扶精准有效。
(五)深化运营分析,推动精细化管理升级
1.健全常态分析机制。建立医共体成员单位运营分析周例会制度,聚焦药品耗材使用、医疗费用控制、DRG绩效、资源配置效率等关键数据,实施“一院一策”深度分析,形成问题清单与业务指导记录,跟踪整改进展,实现闭环管理。
2.强化系统督导提升。建立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台账,整合数据分析、典型通报、共性培训、经验分享与整改反馈等环节,构建“数据监测—问题通报—专项培训—限期整改—效果追踪”全链条管理闭环,推动医共体整体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升。
(六)做实打包付费,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
1.建立打包付费机制。制定出台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打包付费实施细则,明确医保基金内部分配原则、考核指标与拨付流程,强化激励约束。
2.建立内部协同与托底机制。医共体内部构建医保基金分配与绩效考核深度挂钩的激励机制,同步设立内部调剂或发展基金,对运行困难的基层成员单位给予必要资源倾斜,保障其基本运行与发展需求。
3.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动态监测、分析打包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产出及基金安全情况,定期开展评估,为优化支付政策和内部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七)推动资源下沉,提升服务同质化水平
1.推进管理人才精准下沉。全面推行“业务院长”“订单式”派驻制度,根据基层实际需求精准选派管理人才,实现成员单位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科学管理水平。
2.强化专业质控同质化建设。医共体医疗质量安全与服务连续性管理中心每周组织各专业专家团队下沉至一处乡镇卫生院开展指导,覆盖内、外、妇、儿等主要临床专业。充分发挥县级22个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定期开展跨机构质控检查、标准培训与考核工作,推动医疗质量安全标准同质化落地实施。
3.拓展连续服务内涵。依托信息平台畅通上下转诊通道,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服务模式,强化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全周期连续性服务链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医共体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卫健局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医共体牵头单位承担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推进到位、按时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同,凝聚政策合力。组织、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医保、大数据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在医保支付、财政投入、薪酬制度、人事编制、价格调整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三)严格督导评估,确保实施效果。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督导评价机制,将医共体建设关键指标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对任务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医共体建设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解读,提高医务人员参与度和群众知晓率,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平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成员名单
附件
平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尹传亮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程学文 县政协副主席,三级调研员,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 员:于现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魏 伟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四级调研员
纪凡理 县委编办主任、四级调研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仇广庆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县委改革办副主任
陈金玲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魏 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扈 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相龙伟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林国防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刘如冰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 刚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大数据局局长
推进机制下设办公室,承担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相龙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推进机制议定事项,研究提出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与运行中的具体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推进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县域医共体建设进行考核评价。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委组织部:指导县域医共体加强党的建设。
县委编办:制定适应县域医共体改革的人才编制管理政策,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模式,保障医共体编制需求。
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县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基础设施建设。
县财政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革补偿机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县域医共体根据资金性质与用途统筹使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全员目标年薪制;根据编制部门核准的医共体内员额制人员数量或备案数量,指导县域医共体各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对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聘用等人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备案,核定薪酬标准、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指标。
县卫生健康局:履行牵头职责,整合承接各部门涉及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职能;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承担其日常运行日常管理、监测评价、数据分析、资源调度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医疗行业综合监管,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推进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改革,强化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考核,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推进机制相关要求,协同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
平政办发〔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遗体接运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遗体接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遗体接运的监督管理,提高遗体接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临沂市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遗体接运、涉及我县的跨区域遗体接运和接运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遗体坚持就近火化原则,严禁非法外运土葬。
第四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境内异地接运的,应当持死者身份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县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并由所在地或目的地殡葬服务机构遗体专用运输车辆运送。
第五条 需出境或入境运输的遗体(骸骨),应按照《关于遗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和《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规定执行。
第六条 遗体运输属于基本殡葬服务项目,遗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第二章 车辆
第七条 遗体运输车辆必须统一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殡葬专用车辆,禁止擅自使用改装车、卡车、农用车辆运输遗体,遗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驾驶室与遗体存放舱要有隔断设施;
(二)遗体存放仓要有专用遗体存放设施;
(三)要统一喷涂“殡葬专用车辆”字样。
第八条 遗体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统一由县民政部门管理,殡仪馆新增遗体运输车辆,应按程序向县民政部门申报审批,方可开展遗体运输服务,遗体运输车辆不得私自用于与遗体运输无关的其他用途。
第九条 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要建立遗体接运车辆信息库,及时通报县公安、卫健和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具有遗体接运资格的车辆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 接运
第十条 鼓励县殡葬事务中心、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镇(街道)、村(社区)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村级红白理事会要协助治丧群众做好遗体接运申报。县殡仪馆应按照遗体接运申报需求派发接运任务。
第十一条 非正常死亡的或无名遗体由公安机关按程序处理后通知县殡仪馆负责接运。
第十二条 接运人员应根据派车任务出车,按照与逝者家属约定的时间、地点接运遗体。收殓遗体时要文明操作,善待死者,稳抬轻放,无拖、拉、抛、坠、叠遗体的现象。
第十三条 接运遗体需审核的有关证件:正常死亡的遗体,在家中、养老机构或其他地方死亡的,丧属应当提交死者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和承办人的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丧属应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还应同时提供死者及承办人的身份证明。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当由公安机关提供由其认定的死亡性质及死亡证明;如遗体有腐变或缺损的,医院或公安机关须在死亡证明上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接运遗体接运回殡仪馆后,接运人员要与查验遗体专职工作人员做好遗体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殡仪馆之间办理遗体交接事宜时,应核对死者身份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核实承运殡仪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工作证,并做好登记留存。
第十六条 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去世人员遗体,根据地方习俗或家庭意愿,确有需求运往其他地方的,由县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第四章 消毒、防疫
第十七条 严格消毒保洁制度,按照“一车一运一消毒”的要求,在完成遗体接运后,接运人员要按照相关卫生防疫技术规范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八条 因患甲类传染病(或参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及国家另有规定的)死亡的遗体,由丧属、红白理事会、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时报告县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遗体进行卫生处理后方可运输并就近火化,一律不得外运,不得进行防腐保存,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第十九条 接运传染病和腐变遗体时,要进行密封处理并严格消毒,严防病菌、病毒传播。操作时要采取相应的自我防护措施,戴口罩和手套,接运完成后要做好自身和遗体运输车辆、工具的清洁消毒工作,防止病菌、病毒传染。
第五章 收费
第二十条 遗体接运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不得额外加收其他费用。车内应公示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第二十一条 接运人员在执行遗体接运过程中,应主动向群众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告知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落实好遗体接运费的相关减免规定,不得私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符合惠民殡葬政策的,县殡仪馆应直接对相关费用进行减免。
第六章 太平间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遗体运输车辆信息登记制度,对入院运送遗体的车辆进行登记比对,不得允许非法遗体运输车辆入院。对涉嫌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的可疑车辆信息要及时报送县民政部门和县卫生健康部门。
第二十三条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太平间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上墙公示,按照县民政部门提供的遗体接运车辆信息严格把控,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出入管理,完善遗体接运交接流程,严禁将遗体交由其他车辆承运。禁止在太平间内开展殡仪活动,禁止将太平间出租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和太平间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严禁以收取介绍费、好处费等形式倒卖逝者信息。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县民政、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立足部门实际,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未经批准、无证无照、私自改装、冒充遗体专用车辆接运遗体,以及遗体接运人员与中介服务机构捆绑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县民政部门加强对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做好遗体运输车辆备案,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培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遗体运输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监管,配合查处遗体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县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牌、涉证,驾驶非法改装、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遗体运输工作,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书、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遗体运往异地的,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并第一时间通报民政部门处置。
第二十八条 县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加强太平间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县殡仪馆遗体交接,做好转运信息登记。指导遗体运输车辆及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因各类传染病死亡的逝者遗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 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异地接运遗体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监管,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 各相关单位、镇(街道)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投诉举报遗体运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将规范遗体运送相关工作纳入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对接“12345”等投诉举报信息平台,保障治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文件执行;法律、法规未作出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
平政发〔2026〕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和 《临沂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聘夏洪文等112名同志为平邑县人民政府第四届督学。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夏洪文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平邑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
孙 涛 平邑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开军 平邑县总督学
唐 龙 平邑县总督学
庄富友 临沂市督学
刘 辉 平邑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综合管理室主任
徐林强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朱林良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科长
马新报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建办主任
高 振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科长
魏有桢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学装备服务中心主任
王 永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职成科科长
沈 飞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内审科科长
陈 栋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基建科科长
吴庆勇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信访科科长
朱 环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研究室主任
殷增元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初中教育研究室主任
孟现芬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妇儿工委主任
陈文阳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共服务办主任
武 琼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党建与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庆阳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许树国 平邑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教育质量评估检测服务室主任
张朝永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进修工作室主任
胡向红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周光锋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高 猛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热线办副主任
杨 滢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办副主任
李玉英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会办副主任
张 翠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小学教育研究室副主任
李京德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高中教育研究室副主任
胡 楠 平邑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科员
张 蕾 平邑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科员
王丹阳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科员
华 丽 平邑一中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兴海 平邑一中西校区副校长
高付波 平邑一中东校区政教处主任
宋敬强 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孟 斌 平邑县赛博高中副校长
李兆永 平邑县实验中学副校长
张 帆 平邑县赛博中学副校长
张建强 平邑县东城赛博初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
徐 彪 平邑县文化路初级中学副校长
王甲振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
王华彬 平邑县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
孙有利 平邑县思源实验学校工会主席
魏开华 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副校长
王洪东 平邑县实验小学党总支副书记
程 慧 平邑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林清涛 平邑县第二实验小学工会主席
王晓丽 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副校长
刘海霞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副校长
高玉军 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副校长
冯 凯 平邑县第八实验小学副校长
彭向阳 平邑县蒙阳实验小学副校长
邱 冰 平邑县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副书记
魏 健 平邑县平邑街道第一中心校副校长
杜中华 平邑县平邑街道第二中心校副校长
仇富强 平邑县仲村镇中心校党总支副书记
杜 雷 平邑县武台镇中心校副校长
周 萍 平邑县保太镇中心校副校长
高 伟 平邑县柏林镇中心校工会主席
王 岩 平邑县卞桥镇中心校副校长
顾士勇 平邑县地方镇中心校党支部副书记
赵 敏 平邑县铜石镇中心校副校长
李 源 平邑县温水镇中心校副校长
庄伟伟 平邑县流峪镇中心校副校长
周小明 平邑县郑城镇第一中心校副校长
李 腾 平邑县郑城镇第二中心校副校长
王孝锋 平邑县白彦镇中心校工会主席
巩洪峰 平邑县临涧镇中心校副校长
姜维娜 平邑县丰阳镇中心校副校长
郝洪文 平邑街道第一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高 鹏 平邑县仲村镇仲里中学副校长
谢 龙 平邑县武台镇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常 涛 平邑县保太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徐田增 平邑县柏林镇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付德东 平邑县卞桥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李 铭 平邑县地方镇第一初级中学副校长
赵 宁 平邑县地方镇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
徐文清 平邑县铜石镇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许士合 平邑县流峪镇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曾兆松 平邑县郑城镇第一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张绍营 平邑县郑城镇第二初级中学工会主席
吴洪廷 平邑县白彦镇第一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董秀良 平邑县白彦镇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
徐 鹏 平邑县临涧镇初级中学政教处主任
胡明永 平邑县丰阳镇初级中学工会主席
陈 娟 平邑县平邑街道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李金潞 平邑县平邑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臧 雪 平邑县仲村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副书记
李淑娟 平邑县武台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李得珍 平邑县保太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秦 潇 平邑县柏林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尹亚利 平邑县卞桥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副书记
李 瑶 平邑县地方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宋 丽 平邑县地方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杨庆龄 平邑县铜石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副书记
王玉霞 平邑县温水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副书记
王贵芝 平邑县流峪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刘现荣 平邑县郑城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林 晓 平邑县郑城镇第二中心幼儿园教导处副主任
刘晓燕 平邑县白彦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王新静 平邑县临涧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宋 伟 平邑县丰阳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公绪中 平邑县曾子学校副校长
吴 峰 平邑县金城中学常务校长
张 伟 平邑县德威学校副校长
牛庆海 平邑县蒙阳新星学校党支部书记
林晓明 平邑县赛博附小工会主席
于守义 平邑县西城实验小学副校长
崔 波 平邑县德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党支部书记
赵家麒 平邑县蒙山森林学校政教主任
县级督学代表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督导职责,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旨在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
本届县级督学聘期为2026年4月1日—2029年3月31日,任期三年。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平政办发〔2026〕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应急管理第三方使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应急管理第三方使用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县应急管理局致力于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第三方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服务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临沂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临沂市应急管理专家调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应急管理第三方,包含由县应急管理局委托,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具有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省、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
第三条 应急管理第三方的使用坚持“行业对应、专业对口、随机抽取、激励择优、规范有序”的原则。除突发紧急任务外,省、市专家库专家的使用一般应在山东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简称专家管理系统)中完成。
第四条 申请为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第三方服务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提供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隐患排查、诊断、评估、咨询、论证等服务,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备与所提供技术支持相适应的资质;
(三)具备与所提供技术支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四)具备与所提供技术支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体工作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第三方服务机构实行从业告知机制,由县应急管理局培训考试科具体负责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登记。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登记程序为:
(一)推荐。各单位可推荐条件符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有意向在我县开展服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可自我推荐。
(二)信息登记。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交的从业告知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信息登记,并形成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名单。
(三)信息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定期更新。
第六条 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告知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应急管理第三方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
(二)第三方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已设立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四)本公司负责人、专家以及评价、评审等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应急管理第三方机构服务承诺书(附件2)。
第七条 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过程中具有以下权利:
(一)执行委派任务时,有进入有关现场调查、调阅有关文件或技术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权利。
(二)有不受他人干预并自主做出政策咨询、技术审查结论或鉴定意见的权利。
(三)按规定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应急管理第三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事求是开展服务活动,对其做出的技术结论或提供结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终身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接受聘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本办法,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三)接受县应急管理局委派的任务后,按任务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履行职责,不得委托他人替代本人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派的任务。
(四)在履行职责中,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
(五)按时完成委派任务,任务完成后,提供任务有关材料。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在辅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或其他专项行动中,须与县应急管理局相关部署共同实施,严禁单独、私自等入企或借机从事非规定事宜。
(七)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八)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存在下列回避情形之一的主动申明、主动回避:
1.具体开展服务工作的专家是第三方服务事项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
2.具体开展服务工作的专家或其近亲属与第三方服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3.第三方服务机构与被评审、检查企业签有第三方服务合同的,或具体开展服务工作的专家为被评审或检查企业进行过安全咨询、指导的;
4.委派的第三方与其服务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结论的;
5.服务对象要求回避的;
6.其他需回避的情形。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聘请应急管理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
(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县应急管理局无法鉴定,必须要聘请第三方的;
(二)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或隐患排查明确提出需要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力量参与的;
(三)高危企业等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要专家开展审查、验收、备案评审工作的;
(四)生产工艺、设备复杂的重点监管企业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高危企业安全执法、检查需要专业技术支持的;
(五)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可行性报告,需要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的;
(六)经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确定的其他需要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情形。
第十条 除突发紧急任务外,第三方服务使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不得指定。第三方服务的使用遵循以下程序:
(一)提出申请:县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大队、中心需要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时,向局党委提出申请,提交《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使用审批表》(附件3)。
(二)根据“行业对应、专业对口、随机抽取、激励择优、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具体工作需要,使用省、市专家库专家的,在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在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名单中随机抽取,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确认使用。使用招投标方式采购的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除采购流程外参照本办法管理。
(三)签订服务合同,第三方按照合同提供符合要求的应急管理技术服务。
(四)及时反馈,提交任务评定。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后,使用科室和被检查企业需对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进行评价,填写《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任务评定表》(附件4),经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名确认,交培训考试科并作为年度考核、费用支付依据。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第三方服务的使用。因工作特殊需要,需聘请其他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应急管理专家和其他行业专家,由使用科室推荐,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第三方服务费用支付标准参照国家、省、市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县应急管理局培训考试科负责收集第三方服务反馈意见相关材料。根据使用科室、相关企业的反馈,对第三方服务的工作效果、成果,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建立相关档案,执行考核和惩戒制度。
第十四条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第三方服务的监督管理。使用科室、大队、中心负责第三方履职全过程监督。第三方服务人员报到时,验明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及时反馈培训考试科。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第三方服务过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培训考试科受理第三方服务问题线索举报。
县应急管理局培训考试科会同使用科室、单位,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第三方服务过程中发生以下行为的,使用单位与其解除委托合同,取消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登记,且自解除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登记。造成损失的,由该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骗取第三方服务资格的;
(二)根据使用科室对第三方服务使用情况的评价,一年内被评为“不满意”两次以上且不满意理由被查实的;或有企业投诉第三方人员有借机推销业务、索取钱物、故意为难企业等不当行为被查实的。
(三)未按照委托合同的内容和时限开展技术支持服务且拒不整改的;
(四)一年之内被县应急管理局约谈告诫两次以上的;
(五)未经同意擅自转包技术服务的;
(六)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检验,或伪造检测检验记录,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
(七)其他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若违规行为系由具体提供服务工作的专家个人造成,除按前款规定追究机构责任外,将专家个人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上报省、市专家库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文件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未作出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6年0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年04月26日。
附件1
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三方机构名称 | |||||
企业法人 | |||||
资质证书 |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
业务范围 | |||||
拟在本地区开展业务内容 | |||||
企业法人 营业照编号 | |||||
颁发机关 | 颁发日期 | ||||
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业务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附件2
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承诺书
一、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服务工作;
二、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如实地反映服务项目的安全事项,并对服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不伪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资格证书,不转包服务项目;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不出具虚假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报告;
五、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自觉恪守国家规定、行业自律或指导性收费标准。不搞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不泄露技术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不以应急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以欺骗手段到生产经营单位招揽业务;
八、严格服务时限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报告和整改确认意见;
九、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存在回避情形的,主动申明主动回避。
十、自觉接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
机构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使用审批表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使用科室 | 第三方机构名 称 | |||
第三方联系人姓 名 | 第三方联系电 话 | |||
参与工作(活动)名称 | ||||
参与工作(活动)人员及身份证号 | ||||
参与工作(活动)时间 | ||||
参与工作(活动)地点 | ||||
使用科室意见 |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
管理科室意见 |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 | 年 月 日 | |||
附件4
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任务评定表
填报时间:
专家姓名 | 任务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任务名称 | 任务地点 | ||||
任务类别 | □咨询服务类 □现场检查类 □评审评估类 □应急处置类 □宣传教育类 □其他 | ||||
任务行业 | □非煤矿山 □化工 □工贸 □烟花爆竹 □应急救援 □建设工程 □消防 □气象 □地震 □地质 □建设工程 □民爆物品 □电力 □城镇燃气 □特种设备 □水旱 □综合交通 □农林牧渔 | ||||
评定内容 | 掌握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掌握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任务性质把握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 重点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判断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现场装置设施核查准确性:□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安全技术掌握运用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问题项梳理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对策措施出具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应急处理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表达沟通能力:□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工作效率:□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职业道德:□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
综合评定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
使用科室意见 | |||||
被检查单位意见 | |||||
| 共327条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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