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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平邑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年04月05日
    ​平司发〔2021〕13号局机关各科室、所、队、中心:现将《平邑县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司法局2021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严格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绩效考核对象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二、绩效考...
    2021年04月05日
  • 平邑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年04月05日
    平司发〔2021〕12号局机关各科室、所、队、中心:现将《平邑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司法局2021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
    2021年04月05日
  • 平邑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年04月05日
    平司发〔2021〕11号局机关各科室、所、队、中心:现将《平邑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司法局2021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山东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民调解员是指经群众推选...
    2021年04月0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31日
    ​平政办发〔2021〕2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紧紧围绕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和重点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尤其是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部门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而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其中县政府承办的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
    2021年03月3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邑县高铁片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2021年02月09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复平邑县高铁片区排水专项规划的请示》(平自然资规〔2021〕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平邑县高铁片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5年)》,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特此批复。平邑县人民政府2021年2月7
    2021年02月09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流峪镇新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2021年02月08日
    流峪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流峪镇新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平流政发〔2021〕1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平邑县流峪镇新峪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特此批复。平邑县人民政府2021年2月4
    2021年02月0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仲村镇南近台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2021年02月08日
    仲村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仲村镇南近台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仲政发〔2020〕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平邑县仲村镇南近台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特此批复。平邑县人民政府2021年2月4
    2021年02月0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李东风等10名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2020年10月10日
    平政发〔2020〕9号2018年10月,省委、省政府从省直9个部门单位选派10名机关干部,进驻平邑县5个村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工作。任职以来,派驻单位和任职干部聚焦中央、省委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加强任职村班子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任职村“五个振兴”,村级集体经济实现突破发展,贫困户收入大幅提高,群众生产生活...
    2020年10月1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2020年09月30日
    平政发〔2020〕8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38号),为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020年7月1日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附件: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
    2020年09月3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2020年09月30日
    平政发〔2020〕8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38号),为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020年7月1日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附件: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
    2020年09月3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邑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2020年08月07日
    ​平政发〔2020〕6号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根据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280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我县完成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现将更新成果公布如下:一、...
    2020年08月07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2020年06月12日
    平政办发〔2020〕15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全面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任务,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接的15个行政许可等事项,重新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沟通对接,做...
    2020年06月12日
  •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5月12日
    鲁自然资规〔2020〕1号‍各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0年5月6日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
    2020年05月12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2020年04月08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丰富的后备资源,根据专家审查、论证意见,确定将《曾记刻撰》等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
    2020年04月0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3月10日
    平政办发〔2020〕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
    2020年03月1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第二期征收改造责任分工的通知
    2020年03月06日
    平政办发〔2020〕7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第二期征收改造责任分工》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第二期征收改造责任分工按照中共平邑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兴水河沿岸片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和兴水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的...
    2020年03月06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2月24日
    ​平政办发〔2020〕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
    2020年02月2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小升规的实施意见
    2020年01月20日
    平政办发〔2020〕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简称“小升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政策导...
    2020年01月2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11月27日
    平政办字〔2019〕36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按照省市政府要求,2020年底前要完成镇...
    2019年11月27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年08月09日
    平政办发〔2019〕12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激发...
    2019年08月09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年07月18日
    平政办发〔2019〕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及《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国土空间规...
    2019年07月1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9年06月11日
    平政办发〔2019〕10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要求,加强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棚户区和片区改造项目等(以下简称居住区)配套非营利性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
    2019年06月1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
    2019年04月23日
    平政发〔2019〕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依法查处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重新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相...
    2019年04月23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年04月12日
    平政发〔2019〕10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意义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
    2019年04月12日
共423条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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