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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3月10日
    平政办发〔2020〕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
    2020年03月1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第二期征收改造责任分工的通知
    2020年03月06日
    平政办发〔2020〕7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第二期征收改造责任分工》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第二期征收改造责任分工按照中共平邑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兴水河沿岸片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和兴水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的...
    2020年03月06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2月24日
    ​平政办发〔2020〕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
    2020年02月2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小升规的实施意见
    2020年01月20日
    平政办发〔2020〕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简称“小升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政策导...
    2020年01月2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11月27日
    平政办字〔2019〕36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按照省市政府要求,2020年底前要完成镇...
    2019年11月27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年08月09日
    平政办发〔2019〕12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激发...
    2019年08月09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年07月18日
    平政办发〔2019〕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及《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国土空间规...
    2019年07月1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9年06月11日
    平政办发〔2019〕10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要求,加强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棚户区和片区改造项目等(以下简称居住区)配套非营利性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
    2019年06月1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
    2019年04月23日
    平政发〔2019〕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依法查处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重新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相...
    2019年04月23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年04月12日
    平政发〔2019〕10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意义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
    2019年04月12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任立春等18名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的决定
    2019年04月01日
    平政发〔2019〕8号2017年2月,省委、省政府从省直有关单位选派机关干部到我县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开展选派第一书记任职工作。任职以来,17名第一书记在挂职副书记任立春同志的带领下,按照省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加强任职村班子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任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
    2019年04月0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平邑县县级督学的通知
    2019年03月19日
    ​平政发〔2019〕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督导条例》,落实“教育兴县”战略,在全县教育系统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的评价机制,实现区域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聘任县级教育督学参与教育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现将县级教育督学成员名...
    2019年03月19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划转交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10日
    平政办发〔2019〕2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方案》(平发﹝2018﹞18号)要求,现就我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划转交接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划转交接内容按照“成熟一批,交接一批”的原则,将县级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
    2019年03月1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2019年01月25日
    平政发〔2019〕2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8〕35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临政...
    2019年01月2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四批取消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2018年12月25日
    ​平政发〔2018〕29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第四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6项,其中取消5项、新增列入1项、调整规范6项、整合4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
    2018年12月2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的通知
    2018年07月25日
    平政字〔2018〕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8〕97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字〔2018...
    2018年07月2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年05月07日
    平政办发〔2018〕15号​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我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
    2018年05月07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年05月07日
    平政办发〔2018〕15号​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我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
    2018年05月07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2018年04月15日
    平政发〔2018〕10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
    2018年04月15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7日
    平政办发〔2018〕8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紧紧围绕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和重点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尤其是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部门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而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其中县政府承办的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
    2018年03月27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8年02月02日
    平政发〔2018〕7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7〕8号)等规定,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我县...
    2018年02月02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年01月24日
    平政发〔2018〕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2018年1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2018年01月2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年01月24日
    平政发〔2018〕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2018年1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2018年01月2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年01月23日
    平政发〔2018〕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2018年1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
    2018年01月23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年01月23日
    平政发〔2018〕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2018年1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
    2018年01月23日
共423条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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