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mzfbgsbm/2025-000002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文号 | 平政任字〔2025〕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赵珍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珍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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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任字〔2025〕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赵珍妮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扈伟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不再担任平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雯雯同志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臣臣同志任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县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宗泽同志任平邑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波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毛百华同志任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县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水土保持中心主任职务; 孙京永同志任县水土保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元伟同志任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康伟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程玉波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王伟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国强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宋士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唐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丁成洋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逊之同志任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和付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军干所所长职务; 孙宝良同志任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欢、顾同国同志任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强同志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文顿同志任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杰同志任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飞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晓磊同志任县防震减灾中心(县地震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信访事项复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曾庆勇同志任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海友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斌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巩延花同志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立军同志任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明同志任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勤亮同志挂职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时间一年); 张超同志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慧同志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利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闫学用同志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马勇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伟同志不再担任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县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廉政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郑仕亮同志不再担任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振乾同志不再担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李兴玉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道毅同志不再担任县万寿宫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副场长职务; 张文庆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明泓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曹云涛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京臣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唐沂臣同志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占喜同志不再担任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波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县教师进修中心、县招生考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珂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军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宪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伟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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