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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04月28日
    平政办发〔2024〕6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
    2024年04月2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4年03月01日
    ​平政办发〔2024〕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沂市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
    2024年03月0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03月01日
    ​平政办发〔2024〕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山...
    2024年03月0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年06月28日
    ​平政办字〔2024〕17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现将《2024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2024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2024年06月2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06月24日
    平政办字〔2024〕19号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
    2024年06月2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年06月22日
    平政办字〔2024〕26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平邑县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家长孤独症科学知晓率,规范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
    2024年06月22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05月24日
    平政办字〔2024〕16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全县城镇化布局形态,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4〕20号),结合平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024年05月2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4年05月24日
    ​平政办字〔2024〕1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工作水平,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
    2024年05月24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30日
    ​平政办发〔2024〕7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县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82件、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08件。为充分发挥建议和提案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办理工作,现就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思想...
    2024年04月3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04月28日
    平政办发〔2024〕6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
    2024年04月28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许春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年04月23日
    ​平政任字〔2024〕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许春娜同志 任县红十字会会长(兼);程学文同志 任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徐晓静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邵泽坤同志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彭   伟同志 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徐   艳同志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蒋自东同志 任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明昭同志 任县社会保...
    2024年04月23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确农村公共供水价格(试行)》的通知
    2024年04月20日
    ​平政办字〔2024〕14号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公共供水价格,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平邑县农村公共供水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平邑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工程,主要是平邑县润泽水务有限公...
    2024年04月20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4年03月01日
    平政办发〔2024〕4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临沂市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
    2024年03月0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03月01日
    平政办发〔2024〕3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山...
    2024年03月01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2024年02月05日
    平政字〔2024〕1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2024年2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依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
    2024年02月05日
共173条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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