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临政办字〔2021〕93号)和《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字〔2023〕6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为规范有序、科学精准、安全高效地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我县防灾减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保障作用,我局拟定了2025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一、2025年工作目标
2025年,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平邑县气象局牢牢把握需求引领、服务民生的发展方向,坚持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为目标,以推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抓手,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和安全作业能力,服务保障平邑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社会活动等重点领域,为全县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2025年工作计划
1.全力完成全年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任务。一是积极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针对不同时期农业关键生产期、森林防火、水库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需求,因地制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让水量丰起来,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增蓄水、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等方面的作用。二是积极开展科学化人工防雹作业。充分利用雷达监测信息,做好雹云上下游联防行动,全面做好全县人工防雹作业工作。
2.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整体安全性能。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年检合格使用制度,确保作业装备年检率100%。持续推进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淘汰过期火箭作业装备,推进火箭、燃气炮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装。探索在流动作业中应用智能监控设备进行安全监管。
3.加强作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按照“上岗必训”的原则,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人员培训率100%,岗前考核合格率100%,切实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消除作业安全隐患。
三、作业时间
1.人工增雨(雪)。2025年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人工防雹。2025年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作业手段及方式
采用BL-1A型火箭、WR-98型火箭、增雨防雹燃气炮及增雨飞机等进行作业。
根据天气、气候条件进行单点作业或联合作业,全年作业次数不少于10次。
地面作业由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作业点进行现场作业。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由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作业飞机飞到平邑县上空作业,县气象局提供相关协助。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作业、运维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财政支撑保障。
2.加强作业队伍保障。完善作业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健全作业人员技术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制度、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
平邑县气象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