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岩石矿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平邑县郑城镇福安村北东近坡顶一带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557.15万元,总占地面积0.04981km2(其中矿区0.0439km2、矿山道路0.00591km2),主要建设矿山开采工程、运输道路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采花岗岩矿10万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岩石矿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福安村,村东北3000米路北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4213006
电子邮箱:13153919360@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13153919360@126.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岩石矿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经理。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岩石矿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