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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石矿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相关规定,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石矿有限公司已委托环评单位完成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石矿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特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石矿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4p_HFm4PsIUZ2-fHlhDUw提取码: t9x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联系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石矿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索要查阅,具体如下: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福安村,村东北3000米路北

联系人及电话: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石矿有限公司王京乾421300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福安村、王家安子村等,主要征求意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可通过网页直接下载或与建设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索要公众意见表,联系方式附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石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京乾4213006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福安村,村东北3000米路北

联系邮箱:13153919360@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平邑县郑城镇王加田花岗石矿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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