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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5-0000095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9-15
文号 平政办字〔2025〕1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9-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解读 政策解读: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专家解读:《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字〔2025〕16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全县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3+1”标准化建设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任务,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二、工作目标

锚定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目标,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运营、专业管理、社会服务”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由专业化供水企业全区域建立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运维服务管护平台,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农户享受优质供水服务,实施主体取得合理收益,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县域统管推进机制

1.成立工作专班。以平邑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

2.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水价机制。合理确定到户水价,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群众收入水平差距、村内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网升级改造、水损等情况,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公共供水价格(试行)的通知》(平政办字﹝2024﹞14号)精神,合理确定供水水价。二是水费收缴机制。全面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计量收费工作,确保集中供水水费收缴率达98%以上。三是跟踪调度、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每月跟踪调度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二)明确县域统管模式和实施主体

1.确定统管模式。采取“统管平台+用水户(用水单位)”模式,组建县域统管平台,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

2.明确实施主体。确定平邑县润泽水务有限公司为县域农村供水统管主体,通过完善组织构架,科学设置管理人员和部门,制定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平台等措施,承担县域统管平台职责。

(三)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1.明确运营管理体系。由供水管理服务单位组建专业队伍,建立农村供水分级管理体制,分片区设置供水服务站点,负责镇(街)及村庄所有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抄表到户、水费收缴等有关农村供水管理到户的运行管理工作(用水户水表以内的供水设施由用水户建设、管理、维护)。

2.明确水费收缴方式。农村用水实行一户一表,按方收费,由供水企业与农村用户(用水单位)签订供用水管理协议,实行预缴费和后付费相结合的方式管理。用户(用水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水费,因欠费或正常使用但未缴费造成停水的,相应责任由用户(用水单位)承担。

3.明确管理服务内容。供水管理服务单位要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随报随修。要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电话,畅通咨询、投诉渠道。要按规定开展供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自检和水质巡检工作,及时改进完善制水工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取水、净水、输配水、入户等全过程管控。要制定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突出做好水旱灾害、低温冰冻、水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供水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县域统管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水利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县发改局要做好水价调整、项目审批等工作;县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执法工作力度,及时查处水污染事件;县卫健局要做好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县公安局要严厉打击偷水、盗水、破坏供水设施等行为;县供电公司要加强农村供水用电保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做好辖区内农村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财政扶持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做好管护经费测算。在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时,由县财政给予合理补贴,并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提升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监督考核,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落实农村供水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农村供水工作的监督监察,对在农村供水工作中失职失责、徇私舞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县工作专班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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