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slj/2025-000004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水利局 |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政策解读: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
| 相关文件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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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平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字〔20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平邑县地处山区,农村供水底子差、基础薄。近年来,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仍存在管护水平不高、运行主体分散、水质水量不稳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群众用水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为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水农字〔2024〕4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水农字〔2024〕5号)要求,保障农村供水持久稳定运行,以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为基础,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农村供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系统提升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水平,不断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起草过程 2025年6月,县水利局开始着手起草《实施方案》初稿。通过深入研究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先进经验,在充分调研、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于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通过成立县级专班、建立覆盖成本+合理收益的水价机制和完善水费收缴机制等措施落实县域统管;构建“1个县级统管公司(润泽水务)+14个镇街服务平台+村级水管员”三级网络,统一服务标准,畅通服务热线;强化覆盖日常巡查、水质检测、应急响应的专业化管护及标准流程;辅以领导协作、资金支持、监督监察、宣传引导四重保障,最终实现农村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的长效管理目标。 四、创新举措 与《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比,平邑县方案既严格贯彻上级要求,又立足县情实际创新细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延续“五同”目标(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延续“四统一”责任体系(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企业运维、平台服务);延续企业化运营路径(确定县属国企润泽水务公司为统管主体)。 二是立足执行实效,聚焦可操作举措,明确时间表与责任单。 三是通过建立1+14+N的农村供水运营管理体系,统一服务标准,提升运营精细化水平,实现管理直达用户。 五、文件术语解释 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是指以县域地理版图为单元,以水量水质达标、管理服务到户到人为目标,由专业化管理公司负责县域辖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服务对象涵盖全部农村供水工程和全部农村供水人口。 六、解读机关信息 解读单位:平邑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平邑县通圣路152号 咨询电话:0539—421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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