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4-0000014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2-05
文号 平政字〔2024〕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平政字〔2024〕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


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依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沂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县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活力,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创新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效能。

2.坚持质量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加快推动知识产权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更好服务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3.坚持统筹协调。全局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健全知识产权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供给。

4.坚持开放合作。加强内外联动,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传播利用,深化对外合作交流,构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互惠共享的新发展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县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总量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明显增强,保护严格、运用高效、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1.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产生更多高价值专利。围绕我县优势产业,布局一批高质量创造主体,大力提升源头创新能力,满足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供给。

2.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新运营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更加顺畅,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更加有效,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

3.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更加有力,形成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烈,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4.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梯队建设,搭建多元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支规模大、结构优、层次高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5.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服务主体更加多元。

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主要指标

指标

2022年基期值

2025年预期值

属性

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2.85

4

预期性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85

2

预期性

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0

2

预期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亿元)

1.04

2

预期性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85

预期性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1.28

1.9

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探索建立以高价值专利和品牌商标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建立以高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激励机制。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建立健全质量监测机制,引导创新主体完善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围绕平邑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批对产业发展和国内、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持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引导企业探索构建高价值专利创造新模式,支持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运营类专利导航,绘制专利地图、人才地图,引导企业进行专利挖掘与布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提升商标及地理标志创造培育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国内、国际商标注册,增强自主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运用商标权进行投资入股、许可质押等,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在乡村振兴和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加大海外同族专利布局。支持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深化与欧美、“一带一路”和日韩等国家科技产业合作,拓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渠道,助力平邑企业“走出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1.增强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依托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强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导航、托管等服务,深化知识产权评估、金融、转化对接等服务,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探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和运行机制,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供需渠道。依托省新旧动能转换专利库,优选高价值专利向相关企业推送。推动专利与标准融合,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标准体系,形成更多标准必要专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做好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筛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入库。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鼓励银行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质物处置机制。推动开展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效

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权假冒多发的商品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力度。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跨境侵权行为。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健全版权侵权查处机制,重点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和专项治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培训,提高侵权假冒识别、侵权判定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机制。采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在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对侵权假冒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快速处理。重点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指引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做好进出口贸易、涉外展会、企业境外参展等涉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构建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机制,培育一批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构。探索构建海外维权专家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高端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1.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修订平邑县专利奖励办法,出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配套措施,完善知识产权强县政策体系。深化县域知识产权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示范县。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职能,提高县域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指导经济开发区、有条件的农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服务平台,培育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引导园区聚焦特色主导产业,探索培育专利密集型园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促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推进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完善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决策机制,找准创新路径、提升研发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监管。重点打击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结合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落实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1.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知识产权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建立完善全县知识产权大数据信息服务体系,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民间文艺、遗传资源等要素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推送服务,及时发布与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分析报告。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推广应用各类线上业务办理系统,便捷高效服务社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专利代理机构贯彻实施国家服务规范标准,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体系。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培育品牌服务机构,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服务业新高地和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鼓励引导部门、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加大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力度。鼓励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各类职业教育学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和讲座,提升在校学生知识产权素养和企业职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树立严保护政策导向,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突破快保护关键环节,完善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工作机制。依托中国(临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县级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维权援助组织。在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中积极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推动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强化行业自律和信息互通。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建立海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域间高效协作,深化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及资源共享。

(二)实施重点产业专利突破工程。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头雁”计划,推动有研发投入、无专利申请的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专利“零”的突破,壮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队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转让许可、投资入股、质押保险。聚焦高价值专利培育,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支撑产业集群技术攻关和创新发展。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专利收购等模式,构建产业化导向专利组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坚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三)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依托山东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根据评价标准和认定办法,配合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发布机制,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统计分析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础统计工作,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食品、木业等产业,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开展专利预警分析、专利导航等服务,推动战略新兴产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

(四)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以“商标+”为抓手,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牌发展战略。围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运用以及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加强新型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和对外投资企业开展涉外商标注册,培育国际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自主商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运用工程。加强地理标志发掘培育,盘活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服务乡村振兴。探索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全程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依托淮河生态经济带地理标志品牌保护联盟,加强跨区域保护。组织开展全县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六)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工艺美术等特色优势版权产业,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技术版权产业。拓宽版权作品国际合作与宣传渠道,推动我县优秀作品走出去。

(七)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深入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弘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创新文化、传统文化、诚信文化和法治文化深度融合,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开展多形式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以政府活动宣传、媒体传播报道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传播阵地,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规划实施工作推进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县级财政预算实施,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探索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成效。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体系。

(三)加强监测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的第三方监测与定期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广泛听取创新主体、服务机构的政策需求,建立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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