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zf/2026-0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县政府 |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
| 文号 | 平政发〔2026〕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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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26〕9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2026年1月2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的通知》,面向全县广泛征集意见。 经汇总梳理并广泛征求各单位反馈建议,拟定《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涵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河湖保护、地名管理、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4个方面,现已拟定成文,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承办、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高质量按时完成。 各承办、起草单位若无法按时提交合法性审查,需向县政府呈交书面报告,并向县司法局详细说明具体原因。县司法局要强化合法性审查,监督各承办、起草单位依法履行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决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1.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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