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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1-pzbfwj-2017-0821377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9-18
文号 平政办发〔2013〕10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平邑乡村逍遥游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平邑乡村逍遥游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3〕107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2013年平邑乡村逍遥游休闲汇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2013年平邑乡村逍遥游休闲汇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旅游产业整体水平,根据市政府对2013年沂蒙乡村逍遥游休闲汇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改善民生和促进消费结合起来,以县城为主体,以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为基础,以镇村、社区、家庭为基本活动单元,按照以人为本、社会参与、惠民利民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逍遥游休闲活动,加强休闲文化建设、引领健康、文明、科学的休闲方式,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活动名称、主题及时间
  1、活动名称
  2013年平邑乡村逍遥游休闲汇活动
  2、活动主题
  美丽乡村,休闲人生
  3、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7日—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整合全县的社会、人文以及乡村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抓好 “十一”黄金周、金秋采摘节等时间节点的产品建设,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具有平邑特色的旅游产品,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逍遥游休闲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热潮,全民大休闲”的良好氛围。
  1.乡村旅游休闲系列。以九间棚、观音山、曾子山、武台黄桃之乡等国家级、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全省高科技农业、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及林、果、蔬等特色农业产业为依托,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休闲基地,推出一批以采摘活动、农业观光、乡村路“绿道漫游”等为主题的乡村逍遥游休闲活动。(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地方镇、武台镇、郑城镇负责)
  2.体育运动休闲系列。举办家庭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利用城市广场、景区、公园、居民社区等场所和器材,举办拔河、象棋、围棋、健美操、健身操、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轮滑、扑克牌、游泳等系列休闲体育活动。(体育运动中心、住建局、文广新局、老龄办、平邑街道负责)
  3.旅游度假休闲系列。对现有旅游度假资源和旅游产品进行整合,进一步完善旅游度假休闲设施,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兼顾高中低收入者的不同需求,推出一批乡村度假、森林度假等不同主题的旅游度假产品;积极开发城市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产品。(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地方镇负责)
  4.民俗文化休闲系列。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为主,举办书画展、摄影展、科技展和文物展,积极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科普休闲活动。突出平邑民俗文化特色,举办剪纸、烙画及婚俗、民俗等文化活动,推出一批适合青少年、中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群体休闲的经典民俗活动。(文广新局、工会、团县委、老龄办、文联、残联、旅游局负责)
  5.夜间娱乐休闲系列。在莲花山公园等城市广场和旅游景区举办群众消夏晚会;依托城市各购物、餐饮、娱乐等场所,以优惠的价格和丰富的产品供给,发展餐饮、文化娱乐消费;在莲花山公园等城市广场,开辟一批相对固定的演出娱乐场地、交际舞场以及群众自娱自乐文化场所。(文广新局、住建局、平邑街道负责)
  6.节事活动休闲系列。以“欢度国庆、休闲假日”和“团圆中秋、欢乐休闲”为主题,突出抓好国庆节、中秋节两大重要节日的群众休闲、旅游活动。举办九间棚旅游区、黄桃之乡旅游区采摘节,香山红叶节等节庆活动,打造具有平邑特色的节事品牌。(旅游局、地方镇、武台镇、丰阳镇负责)
  7.修学旅游休闲系列。以开阔眼界、提高素质为目标,推出一批不同内涵的修学旅游产品。以国家级、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为依托,利用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农事活动,推出一批农时、农事、农业劳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天宇自然博物馆、归来庄地质公园,推出一批地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多样性的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历史文化、书法、红色文化修学产品;依托曾子孝文化和闻名全国的“九间棚精神”等,推出一批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主题的社会道德修学产品。(教体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地方镇、武台镇、郑城镇负责)
  8.水上运动休闲系列。充分发挥五龙湖景区、滨河景区自然优势,开展垂钓、划船等一系列的水上休闲娱乐项目,让市民在水中亲近自然、运动休闲。(水利局、唐村水库管理处、园林绿化局负责)
  9.时尚休闲购物系列。以银座购物广场、大润民超市等大商场、超市为依托,开展购物打折周、购物打折季等大优惠、大让利活动。(流通业发展局负责)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搞好“休闲汇”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住建、农业、水利、林业、商务、教体等部门要积极推动所管辖的休闲资源向社会开放,并组织开展专题休闲活动。工会、团县委、妇联、教体、民政、残联、老龄办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企业员工、青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积极参与“休闲汇”活动。
  (二)强化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切实做好“休闲汇”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县广播电视台要开设“休闲汇”专题、专栏等,平邑宣传、临沂日报平邑新闻、沂蒙晚报平邑版等县内平面媒体要设立“休闲汇”专栏、专版对“休闲汇”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单位要在文化休闲旅游服务场所悬挂休闲汇宣传标语,把节日庆祝活动、商业促销活动、企业文化活动、节庆民俗互动与“休闲汇”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浓郁热烈的“休闲汇”氛围。
  (三)坚持利民惠民。“休闲汇”活动期间,各旅游景区要推出免费门票、打折门票;各旅游星级宾馆要在推出优惠住宿价格的基础上,加大特价房和免费房的比例;各餐饮企业要推出打折大优惠、大让利活动,开展低碳餐饮、绿色餐饮活动;各大商场、超市要开展休闲购物大优惠、大让利活动,配合好全省举办的“休闲购物优惠季”活动;各旅行社要配合景区、饭店等休闲场所的优惠措施,设计休闲汇旅游产品和线路,引导群众和游客参与。
  (四)优化服务环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旅游法》,全面推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个性化 、亲情化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公安、卫生、交通、物价、旅游、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休闲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自己的职责,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联合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切实做好“休闲汇”期间的安全督导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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