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xgkb/2024-000014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6-14 |
文号 | 平政发〔2012〕3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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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1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马祥营同志:县委副书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审计、监察、编制、武装委员会、国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刘仕江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助马祥营同志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协助马祥营同志分管财政、审计、监察、编制等工作。分管发改、重点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服务、税务、国土资源、测绘、城乡建设与管理、房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交警)、司法、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及工青妇、科协、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工作。负责分管和协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宋学军同志:县委常委、副县长 分管工业、民营经济、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科技、地震、电业、质量技术监督、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杨秀秀同志:副县长 分管旅游、外经外贸、民政、残联、老龄、军民关系、物价、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粮食、供销、商贸、流通、物资、盐政、石油、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王 霞同志:副县长 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水产、水保、畜牧、农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对外农业协作、气象、烟草、桑蚕生产、减轻农民负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晏 伟同志:副县长 协助刘仕江同志分管城乡建设与管理、房产管理。分管交通、公路、人民防空、邮政、通信、信息化建设、民族宗教、政府保密、法制、地方史志、档案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和协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徐长伟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刘克祥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平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协助宋学军同志工作,侧重工业经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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