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xgkb/2024-000014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文号 | 平政发〔2024〕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给予宋利同志记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
关于给予宋利同志记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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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24〕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2022年,为提高我县国有企业服务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经商请市国资委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临沂新型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利同志挂职任平邑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时间2年。 挂职期间,宋利同志扎根平邑、勤勉务实,为我县国有企业服务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推动出台了《平邑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分类定位、改革方向和监管模式;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加快推动邑星装备制造高端电动桥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一头牛项目等重点项目融资落地;牵头组织致同双碳基金走进平邑暨国企投融资交流会,在基金投资、产业升级、项目合作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了市城投集团与平邑县沟通交流,共同开创互利共赢新局面。 为弘扬宋利同志创新实干的精神,表彰该同志在促进平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县政府决定,给予临沂新型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利同志记功,同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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