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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1-pzbfwj-2017-0821433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8-08
文号 平政办发〔2012〕10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2〕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数据,是反映民生的重要指标,在客观反映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消费支出的发展趋势、收入分配的构成变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这一数据也是测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地区GDP核算、研究国民收入分配状况、制定调整各种惠民政策的重要基础资料。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安排部署,我县将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住户调查体系,实现城乡住户调查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统一方法。为此,需要对我县原有调查点进行样本轮换。这是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为确保这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

城乡住户一体化抽样调查,是通过抽选调查网点开展住户记账,获取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统计数据的法定渠道。周期性的样本轮换工作是保持抽样调查样本代表性,提高抽样调查数据质量的基础。前期的农村住户调查样本已运行5年,代表性逐步下降。开展本次样本轮换,是适应我县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更好地满足各级领导决策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县城乡收入数据一体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和支持样本轮换工作。

二、严格执行统一的样本轮换方案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样本轮换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抽中村(居)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制定的《平邑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样本轮换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以抽选工作的科学性保证调查网点的代表性,真实反映我县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

三、切实做好新调查网点的运行工作

新一轮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网点运行周期为5年,要切实加强城乡住户抽样调查网点的维护。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要认真做好对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对住户记账的督促检查以及记账数据的审核工作。为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对聘用的辅助调查员及抽取的记账户要给予一定的补贴;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抽中村的村委会(居委会)要积极配合,也要对辅助调查员和抽中户给予适当补贴,负责解决辅助调查员工作中遇到的交通费等实际问题,保证调查网点正常运行。

四、加强对样本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样本轮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落实好经费等保障措施;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要全力以赴,抽调得力人员,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通力配合,协助解决样本抽选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我县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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