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12〕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现将《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省、市政府和公安部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2年7月18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县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公安部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7月25日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在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开展消防安全普查,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7月底前,完成省政府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10月1日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专项治理;国庆节期间,以旅游、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落实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组织实施拉网式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公安机关要结合深化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各警种力量,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明确相关警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确保在十八大召开前将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九小场所”全部检查一遍。10月1日前,要组织对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专项治理。十八大召开前,组织开展一次由多警种参与的“保卫十八大消防平安夜查行动”,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检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法,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关停、“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着力加强对消防安全形势的动态监控。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治安巡逻力量职责,在实施治安巡逻时一并开展消防安全巡查。要按照“防消联勤”警务模式的要求,组建并充分发挥消防巡查服务队的作用,白天、夜间开展“错时”消防巡查服务。特别是十八大召开和国庆节期间,要加大对营业性场所的工作力度,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服务,进一步扩大消防监管“覆盖面”,掌握火灾防控主动权。
(四)全面落实街道、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7月份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要建立健全街道、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组织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档案。
(五)大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消防大队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档案。要向社会发布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的通告,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开展自查,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消防大队备案;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六)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县消防大队要进一步建立并完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落实专门运行机构,健全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查处、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同时,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七)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攻势。要广泛开展媒体消防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动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保持强大的舆论声势。要结合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组织公安、宣传、教体、民政、文化等部门,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7月底前集中举行十八大消防安保宣传启动仪式;持续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举办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大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消防安全教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充分利用楼宇电视、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要分批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十八大召开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县消防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要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作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对保安人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强化特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十八大召开前,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9月底前,完成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7月18日至7月25日)。各镇、街道、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责任书,全面动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二)实施阶段(7月26日至9月30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调度会,适时部署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各镇、街道、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召开前,各镇、街道、单位要专题分析评估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县消防大队要强化重点保卫目标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各镇、街道、单位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把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好消防安保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县政府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消防大队设立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邓立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督导考评等工作。各镇、街道、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充分发挥消防安保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警种协作机制,严格落实消防行政执法刚性措施,严打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访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期间,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各镇、街道、单位进行考核排名,7月底、8月底、9月底、十八大闭幕后分别进行阶段性和综合评比,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镇、街道、单位要组织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评排名,考评方案和情况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发生重特大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