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01-pzbfwj-2017-082145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4-06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2〕4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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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县政府印发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我县“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是未来5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县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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