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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mzfbgsbm-pzfwj-2018-0301109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3-30
文号 平政发〔2011〕1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平政发〔201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科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平邑县规划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 委 员:马祥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委员:李献荣  县委副书记
             刘仕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志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玉山  县政府副县长
             王剑峰  县政府副县长
             吴庆民  县政协副主席、科技局副局长

委   员:武振华  县府办副主任、法制局局长
             常存伟  县府办副主任、浚河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谢光华  县发改局局长
             王相永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彭志军  县住建局局长
             韩新华  县公安局政委、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甄德生  唐村水库管理处党工委书记、水利局局长
             唐少清  县国有林场总场(大洼林场)场长、林业局局长
             王士吉  县环保局局长
             袁 刚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宋 健  市蒙山管委会副主任、龟蒙景区管委会主任
             赵志莲  县人防办主任
             巩元新  县房管局局长
             东野广瑞 县旅游局局长
             邓立柱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景忠  平邑街道办事处主任
             卜凡刚  县住建局副局长
             仇广庆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彦峰  县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陈 术  县住建局城建科科长、工程师
             张道夫  县住建局城建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继涛  县住建局乡建科科长、工程师
             付 强  县住建局乡建中心主任、城市规划师
             王宝华  县住建局城建科副科长、城市规划师

                    潘长华  冠鲁建设集团总经理
            陈文忠  莲花山建筑公司经理、社区居民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设在县住建局,彭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的审议(查)机构,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审议(查)意见。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
  (二)审查专业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审查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四)审查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五)审查县城规划区内的沿街重要项目,新327国道两侧、西山生态区、浚河两侧、经济开发区及蒙山龟蒙景区的所有用地、建设项目。
  (六)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权由平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统一行使,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县城规划建成区内的所有用地、工程项目,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严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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