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长者模式 >> 政策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2-0000137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6-03
文号 平政办字〔2022〕3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字〔2022〕32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以下简称“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部署安排,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安置住房竣工交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列入全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022年底竣工交付5个,2023年完成3个;

(二)全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共7个项目,到2022 年底前完成5个项目,2023年完成2个项目。

三、整治内容

1、开工时间早,至今未完成分房入住的项目2个。

情况说明:

(1)小三阳社区实施时间为2014年,至今仍有40户未分房回迁;

(2)卞桥社区银线河项目为2017年棚改项目,至今未分房入住。

整治措施:

(1)小三阳项目:平邑街道负责督促村居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40户的分房任务,签订回迁协议书,制定台账,进行销号处理。

(2)卞桥社区银线河项目:加快项目竣工验收速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卞桥镇负责督促村居2022年6月底前完成分房。

责任单位:平邑街道、卞桥镇

2、拆迁不到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项目4个。

情况说明:

(1)颛臾社区:西区2户未完成拆迁、东区5户未完成拆迁,影响正常施工。

(2)蒙阳社区:能源公司未完成拆迁,社区6栋还建楼无法施工。

(3)兴水社区:23户未完成拆迁工作,影响项目全面铺开建设。

(4)富饶庄社区:1户未完成拆迁,部分地上附着物未清理,影响配套工程实施。

整治措施:属地镇街尽快完成拆迁,为建设单位施工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平邑街道、保太镇

3、建设进度缓慢、施工周期过长的项目2个。

情况说明:

(1)万庄二期:为2017年棚改项目,涉及蔡家庄、管家庄、埠南庄三个村庄,目前主楼已基本完工,室外管网工程已完成90%,绿化工程正在施工。

(2)东张庄社区:为2018年棚改项目,28栋还建楼,目前完成23栋主体施工,5栋尚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室外管网、土方、院墙、电力配套、电梯、绿化、热力交换站等工程仍处于招标阶段。

整治措施:

(1)万庄二期:加快施工进度,2022年9月份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制定分房方案和准备工作,12月底完成分房工作。

(2)东张庄社区: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22年底完成所有楼房主体建设工作,同步压茬进行室外配套施工,提前谋划分房方案和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平邑街道、保太镇、财金集团、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

4、征地、供地不到位,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善的9个项目。

情况说明:

(1)颛臾社区:130.81亩土地未供;

(2)万庄社区二期:62.29亩土地不符合规划;

(3)富饶庄社区:19.7亩未批;

(4)蒙阳社区:30亩土地未出让;

(5)兴水社区:139.92亩土地未出让;

(6)卞桥社区银线河项目:15.37亩未批;

(7)万庄社区三期:83.04亩未供地;

(8)金城社区:22.57亩土地未出让;

(9)城中社区:1户县法院查封,无法注销不动产证。

整治措施:对于因征地、供地不到位或因拆迁不到位影响征地、供地的项目导致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逐个分析研判,加快推进拆迁、征地、供地工作,确保项目手续完备。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财金集团、行政审批局

5.资金拨付不及时。

情况说明:在建项目普遍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治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同时综合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严格按规定使用棚改专项债和补助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到位,避免资金闲置、挪用,导致工程延期。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财金集团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

召开全县集中整治推进会,印发《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各部门(单位)、属地镇街按照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措施和步骤,全力加快项目建设。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13日至11月30日)

坚持“一个项目一个方案”,找准症结、重点突破,对逐个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跟踪督查,加快开工建设进度,确保尽早竣工交付入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总结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查找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从源头化解矛盾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县棚改和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全县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工作的协调、调度和指导。各相关单位和镇街也要组织专门力量,靠上开展工作,为推动棚户区改造和未建成社区建设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对照台账和清单,整合工作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破解难点堵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工作专班要强化日常调度、督导,实行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深入现场督导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消极应付、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在专项整治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移交县纪委监委。


附件:1.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整治台账

   3.全县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台账


附件1


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长:张东升县政府副县长、平邑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闫光成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牛克喜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王 涛 县财金集团总经理

成员:康庆修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全超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建军 县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

宓学飞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妙玉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主任

刘林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丹丹 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扈 伟 平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军 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成 保太镇镇长

张 祥 卞桥镇镇长

曾祥龙 温水镇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闫光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林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全县棚户区改造在建项目整治台账(8个)


附件3


全县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在建项目整治台账(7个)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