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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2-0000122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平邑县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解读
相关文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贯彻落实< 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平邑县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解读

近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邑县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平政办字〔2022〕19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为切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2022年1月20日,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措施》,围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四个方面,制定出台了52条具体措施,不断推动共同富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4月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临政办字〔2022〕31号)。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照省任务分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项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拟定了《分工方案》,经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4月份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结合我县实际,从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4个方面,提出了我县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具体实施路径。

一是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深入推进“创业沂蒙•乐业临沂”专项行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创业就业财税金融政策。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发挥工会阵地作用,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

二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加快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等,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大特色种养业信贷支持等,积极拓宽农民经营性收入渠道。通过深化农村土地确权和各类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要素收益分配机制等,进一步提高农民财产收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三是稳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切实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投资者保护。丰富居民理财渠道,提高居民个人投资能力,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不动产租赁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

四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履行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稳步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健全待遇调整机制,巩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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