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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5-0000030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9-11
文号 平政办字〔2025〕1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9-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相关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平邑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念香解读《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政策解读:《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字〔2025〕1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要求,经研究,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玉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赵珍妮 县政府副县长,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魏   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卜凡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仇广庆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县委改革办副主任

                陈金玲 县财政局局长、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姚   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局长

                胡海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永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加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念香 县水利局局长

                张默涵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雯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姚   刚 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主任

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作为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卢念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副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二)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研究保障建设用地、足额落实资金、加快前期工作(实行容缺审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督导调度等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镇街和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制定推进政策,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强督导检查,在确保满足质量、安全和环保的要求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三、议事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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