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xgkb/2023-000035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6-20 |
文号 | 平政办字〔2023〕2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相关解读 | 关于《“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国防解读《“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平邑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平邑县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评价报告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平政办字〔2023〕22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要求,为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区”),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提高“平邑金银花”品牌效应,推动“平邑金银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平邑金银花”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平邑金银花”产业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 (一)经济效益。通过国家示范区建设,促进“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产业链延伸,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每年新增产值3亿元以上,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综合产值年增5%以上。 (二)社会效益。通过国家示范区建设,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业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新型栽培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农业劳动强度大大减轻。新增4000个就业岗位,带动金银花种植户增收致富。加强金银花市场规范化建设,提升2处规范化的金银花交易市场,新增金银花购销经营户100家以上,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推动国家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全覆盖。 (三)生态效益。通过国家示范区建设,金银花产业规模不断增大,促进土壤改良、水土保持、环境绿化、空气净化。推广利用太阳能、空气能的低温干燥技术,仓储气调养护以及生物防控技术,提高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中清洁能源的使用量,降低生产成本。 (四)示范效应。通过国家示范区建设,带动全县其他潜在地理标志资源申请保护。全县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新增金银花注册商标10件以上,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件。定期开展质量、标准、技术、地理标志等知识培训,提升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户的保护、维权意识,形成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人才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保护制度,引领协同推进 1.建立健全保护体系。将“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整体规划。突出推进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保证“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突出。各职能部门立足职责,切实抓好金银花各个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形成全链条保护格局。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建立违法行为惩戒机制,有效查处地理标志产品侵权违法行为。出台《“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保护办法》,建立健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执法信息定期统计报送制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检验检测中心) 2.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出台国家示范区建设配套文件,明确国家示范区建设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定期开展工作交流,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有序推进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检验检测中心、县人民银行、平邑银保监组) (二)健全工作体系,引领特色质量 1.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在现有的“平邑金银花”标准体系基础上,制定不少于6项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平邑金银花”标准化基地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建成20个以上“平邑金银花”标准化种植基地,在“平邑金银花”标准化种植、生产、管理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对“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检查,保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定期对全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组织专题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6次,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2.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临沂市中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平邑中心和“平邑金银花”产品质量检验平台建设。加强“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检测,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构建“诚信+抽检”的监管模式,每年按检测规范要求实施产品抽样检测。完善专业化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服务网点建设,根据消费市场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权威、可靠的专业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财政局) 3.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平邑金银花”质量安全和追溯管理,建立并落实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实现各个环节精准把控,出现问题及时反馈和追溯。深化金银花中药材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制度及追溯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管”产品追溯系统应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可追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三)加大保护力度,引领水平提升 1.强化地理标志使用监管。建立完善“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印制、发放、使用和溯源管理台账,指导企业依法申请、规范使用,切实履行地理标志保护职责。加强对地理标志的日常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信息档案。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责令依法退出,情节严重的,依法严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2.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开展产地外维权活动,形成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销售地、流通地联动查处产品侵权行为机制,维护“平邑金银花”品牌形象。组织开展“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通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3.探索建立全链条保护机制。推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平邑金银花”主产区、集散地和加工企业所在镇街政府建立协同保护与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违法惩戒机制、数据统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推动企业自我保护、行业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同向联动发力,形成以政府主导、监管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的多元化、全链条保护机制,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强化保护宣传,引领意识提升 1.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大力开展“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展销、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通过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等全方位宣传,提高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开设“平邑金银花”文化宣传栏、完善金银花博物馆,挖掘特色历史文化。充分利用地理标志资源,将其纳入文化旅游宣传总体规划,推进基地建设与生态乡村、健康养生及文化旅游相结合,提升综合效益。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2.搭建品牌推介平台。分阶段、分步骤打造“平邑金银花”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平邑金银花”品牌进机关、进宾馆酒店、进景区等活动。鼓励金银花行业协会、企业、专业合作社走出平邑县,开设“平邑金银花”品牌形象店,搭建“平邑金银花”区域公用品牌营销网络。继续深入开展中国金银花节(论坛、产业发展峰会)等大型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展览交易博览会,宣传“平邑金银花”区域公用品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浙大山东农研院平邑金银花产业研究院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和产业研究,助力金银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平邑县德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金银花制茶、金银花市场营销、金银花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建设“平邑金银花”职业(培训)教育基地。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聘请专家顾问、派员参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整合资源力量等方式,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金银花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能力提升人才培训。(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科技局) (五)加强合作共赢,引领市场开拓 1.助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有关金融服务产品,继续加大力度推广“鲁担惠农贷”“中药材供应链振兴贷”等系列金融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在集中监管、抵(质)押、增加授信额度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条件,解决企业与农户资金周转难题。(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中心;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银行、平邑银保监组) 2.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经营模式,建设一批特色企业、特色乡镇、特色基地等产业联合体,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从传统农业生产向加工、流通、销售、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力带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将金银花产业打造成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参与地理标志国际保护交流合作,与各类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开展沟通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各种会议进行部署、调度、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对“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国家示范区创建知识宣贯、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档案、建立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理档案,并做好相应创建工作。 (二)示范创建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制定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保障政策,制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计划。开展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种植、加工、仓储、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水平,从细节上做好地理标志产品品质保护工作,发挥好龙头企业主体、主导作用,保障产品品质优良。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三大体系”建设,保证“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突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完善“三大体系”建设,完成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加强技术研发。抓好技术创新,加强关键点控制,提升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水平。重点抓好产品质量监管,建立产品质量跟踪制度,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有效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秩序。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引领金银花行业创新发展。抓品牌建设,实行“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形象店建设,提升地理标志产品文化品位、品牌形象。加强国际合作,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平邑金银花”市场占有份额。通过建设,将示范区打造成集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仓储物流、会展服务、信息集散、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品鉴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繁荣旅游、文化、经贸等产业。 (四)验收准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7月) 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要求进行自查。认真梳理筹建工作情况与经验成果,准备项目验收资料,提出验收申请,开展项目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家示范区建设机制,形成全县“上下一盘棋”发展格局,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措施落地执行。 (二)强化政策资金保障。积极借鉴先进省、市、县的经验做法,结合金银花产业发展现状,加大“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多渠道投入扶持金银花产业发展。每年统筹安排“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项扶持资金,为国家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检测、质量体系建设,专用标志推广、使用、保护以及国家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培训、宣传、技术推广、验收、融资等提供有力经费保障。 (三)强化督导检查。为进一步抓好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实行专项任务定期反馈报告制度。请各部门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送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闻静,联系电话2103151,邮箱pyxzscqbh@163.com)。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