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xgkb/2020-000001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文号 | 平政办发〔2020〕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小升规的实施意见 |
相关解读 |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小升规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小升规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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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20〕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简称“小升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政策导向,切实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成长和高质量发展。 2、主要目标。大力推进“小升规”,以2019年12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基数,到2021年,推动100家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以年营业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每年按不低于发展预期数的1.2倍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实施“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市场开拓、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责任单位:工信局) 2、对“小升规”企业实施奖励引导。2020-2021年,对新升规企业,帮助申报省、市资金奖励。鼓励镇(街道、开发区)培育规模企业,每净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镇(街道、开发区)2万元。对首次由规下升规上,且当年入库税收达到1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入库税收地方留成3%的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信局) 3、加大对“小升规”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新升规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提高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新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积极为新升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不收取贷款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给予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要重点用于金融机构开办的新升规企业的不良贷款。(责任单位:银监办、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4、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小升规”企业。政府预算安排的产业发展、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专项资金中,支持“小升规”企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将升规3年内的企业作为中小微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并兑现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小升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工信局、统计局负责推进“小升规”和“进库纳统”专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政策资金保障,县人民银行、银保监办、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按工作分工,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尽快将有关政策传达到企业,让每个企业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增强企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各方参与、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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