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mzfbgsbm/2022-000020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文号 | 平政发〔2022〕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07-03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
相关解读 | 关于《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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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22〕7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对2022年5月1日前出台的县级规范性文件及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7件。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县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日 附件1 决定继续有效的县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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