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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2-0000208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7-05
文号 平政发〔2022〕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7-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相关解读 关于《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平政发〔2022〕7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对2022年5月1日前出台的县级规范性文件及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7件。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县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日


附件1


决定继续有效的县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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