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字〔2025〕1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要求,经研究,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玉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赵珍妮 县政府副县长,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魏 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卜凡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仇广庆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县委改革办副主任
陈金玲 县财政局局长、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姚 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局长
胡海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永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加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念香 县水利局局长
张默涵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雯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姚 刚 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主任
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作为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卢念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副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二)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研究保障建设用地、足额落实资金、加快前期工作(实行容缺审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督导调度等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镇街和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制定推进政策,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强督导检查,在确保满足质量、安全和环保的要求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三、议事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