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发〔2025〕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涉及教育提升发展、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公共住房租赁、应急管理第三方使用、遗体运输等5个方面,经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已拟定成文,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承办、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高质量按时完成。各承办、起草单位若无法按时提交合法性审查,需向县政府呈交书面报告,并向县司法局详细说明具体原因。县司法局要强化合法性审查,监督各承办、起草单位依法履行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决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1.平邑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平邑县人民政府202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
附件1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定形式 |
完成时限 |
| 1 |
平邑县教育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5年12月前 |
| 2 |
平邑县“燕归蒙山”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5年12月前 |
附件2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起草单位 |
决定形式 |
完成时限 |
| 1 |
平邑县公共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5年12月前 |
| 2 |
平邑县应急管理第三方使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5年12月前 |
| 3 |
平邑县遗体运输管理办法 |
平邑县民政局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2025年12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