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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关于促进外贸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5-09    点击:

平政办字〔2025〕6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关于促进外贸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关于促进外贸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壮大外贸企业

(一)实施外贸企业培育工程。挖掘企业进出口潜力,对较上年增加进出口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授予“外贸进出口优质企业”称号;重点推动国有企业与本土外贸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吸引数据回流,对较上年新增数据回流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授予“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并给予相应政策性支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开发区)

(二)壮大国有外贸企业实力。发挥国企引领作用,加大外贸业务布局,拓展国际市场,突出国企在大宗商品进出口、重大项目海外承包等领域主力军作用。通过并购、合资等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提升产业层次。探索整合国有企业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鼓励国企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对年进出口额过亿元的国有外贸主体或企业,给予政策性支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开发区)

(三)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和招引力度,对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通关、物流、退税、结算、信保、金融等综合服务,且被认定为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争取市级奖补政策。(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邑支局)

二、做强跨境电商主体

(一)支持建设使用公共海外仓。对企业通过自建、共建等方式建设的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费用,落实省市政策支持,对其当年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二)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平台。落实省市政策支持,对企业上线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的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平台升级等费用给予支持,单个平台不超过50万元、扶持期不超过3年;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线下支撑平台的仓储、运营维护、升级改造等给予支持,单个平台不超过100万元、扶持期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三)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跨境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投入,优化网络通信、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通关、物流、支付等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为跨境电商产业园争取省、市级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四)支持引进优质代理机构。在发挥我县城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引领作用的基础上,遴选引进综合实力雄厚、服务链条完善、专业性强的代理公司入驻平邑,或引导代理公司在平邑设立分公司,与我县国有外贸平台互为补充、相互支撑,共同为我县外贸企业提供优质代理服务,推动我县进出口贸易扩量提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投促中心、各镇街、开发区)

三、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

(一)支持发展会展经济。筛选梳理与我县六大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关的全国性展会,联合各产业专班、投促中心到全国性展会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扩大会展经济的虹吸效应。结合我县六大传统产业优势,培育一批有平邑特色、与产业紧密结合的自主品牌,大力做好“会展+市场+产业”文章,释放会展经济活力。探索“会展+宣传”“会展+文旅”“会展+招商”融合发展路径,促进会展经济与旅游、城市宣传、招商等同频共振。(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产业专班、县投促中心、县文旅局、各镇街、开发区)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一带一路”、RCEP发展战略等机遇,参加省市组织的对接会、推介会等活动,助力企业走出去抓订单、拓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落实省市政策支持,对参加拓展海外市场、对接境外合作项目等出国(境)经贸活动的企业和商户,按照实际发生的国际往返机票费用给予不超过80%的补助(每家限定2人);对参加境外展会的企业和商户,给予每人每展不超过5000元的人员费用补助(每家限定2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三)支持企业品牌创建。对本年度注册境外商标的企业,年内进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的,落实省市政策支持,按照实际支出的30%给予奖补,单个品牌最高不超过5万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四)深化平邑-沙特龙城项目。依托沙特龙城项目平台,抢抓中国-沙特全面战略合作机遇,组织平邑支柱产业、特色产品展销活动,拓展中东市场。以沙特龙城平邑馆运营为契机,依托农创港独有的“1+3+海外运营”发展模式,制定正确营销策略,丰富展陈手段,保障产品质量,优化沟通交流,推动我县纺织手套、罐头食品、木业、建材、装备制造、金银花(医药)等产业筑巢海外。探索与沙特在能源、建材、手套、罐头、农业等领域产业对接,引导企业开展双向投资,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四、完善外贸发展机制

(一)强化信贷支持。精准掌握外贸企业融资需求、融资难点、融资进度等,并与银行机构精准对接,引导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为我县融资困难的外贸企业制定差异化、特色化融资方案。用好“鲁贸贷”“齐鲁进口贷”,持续开展“市外贸供应链融资贷款业务”,采取“政府+银行+信保”的方式,以企业出口收汇情况核定授信总量、以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作为贷款保障、以出口收汇资金和出口退税作为还款来源,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1000万元以内的信贷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金融中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邑支局)

(二)增强出口信用保险效能。落实省市政策支持,支持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信保保费支持比例不低于50%,其他市场支持比例不低于30%。(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三)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强化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上不断发力,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税收政策;优化出口退税流程,确保全县重点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邑支局)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外贸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普惠性政策,构建政府、职业教育、企业多方联动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平邑县德才职业中专加大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商务英语等外贸领域人才培育力度,推动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与临沂大学、临沂职业学院等院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搭建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孵化平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开发区)

(五)建立会商协商机制。建立由商务、财政、税务、发改、工信、资规、投促、金融监管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外经贸发展会商协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调度会议、专题会议、现场会议,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凝聚外贸发展合力。(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资规局、县投促中心、县金融中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邑支局)

(六)建立长效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围绕外贸进出口额、外贸新业态发展、市场开拓、企业培育等关键指标,设定科学合理、可量化的考核体系,全面反映外贸工作成效。将外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督促,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开发区)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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