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gzbm15/2026-0001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涉企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6-06-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撤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的决定书 |
|
|
|
山东蒙山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5月26日出具了蒙山龟蒙景区(鹤鸣湾)旅游配套提升项目-D-3#、14#、15#、19#、20#、2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文号:37130020260526BPA257)。 在2026年5月29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现场与你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严重不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要求。已于2026年6月1日向你单位送达《拟撤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的告知书》。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文号:37130020260526BPA257)。你单位应当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向我局申请该项目消防验收备案。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5日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