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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5-01-31    点击:

平政任字〔2025〕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振华同志挂职任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时间1年);

杨光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1年);

石秋荣同志不再担任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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