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任字〔2024〕2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曹卫清同志 任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总公司董事长,不再挂职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总公司董事长职务;
闫学用同志 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兼);
孔祥飞同志 任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管康宁同志 任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朱先胜同志 任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检疫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地震台(县地震监测中心)台长(主任)职务;
汪 淼同志 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苗文文同志 任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廉士增同志 任平邑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岳立功同志 不再担任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加阳同志 不再担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牛 凌同志 不再担任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 东同志 不再担任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先奎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检疫中心)主任职务;
姚 冬同志 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