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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yllhj/2024-0000016 发布机构 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公开目录 政策评价 发布日期 2024-11-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对《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政策评价报告
相关文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对《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政策评价报告

2024年,我中心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新修订的《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根据《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中心采用征集调查、专题座谈等方式对《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进行了政策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评价

1、地域范围明确。该办法适用于平邑县的城市规划区,将政策实施范围精准定位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核心区域,便于集中资源和力量进行有效的园林绿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2、行业领域范围广泛。涉及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多个环节,包括居住区、学校、医院、商业服务业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要求,以及城市水系、绿道网络、海绵型城市绿地、立体绿化等多方面的建设和管理,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二、政策使用情况评价

1、规划与建设方面应用广泛。新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指标得到较好落实,如新建小区、学校、道路等的绿地率基本达到管理办法要求,城市绿化覆盖率有所提高。

2、保护和管理方面应用广泛。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和绿地使用性质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关审批和赔偿机制保障了绿地总量。绿地管护责任明确,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养护管理工作更加规范。2024年政策实施以来共处罚占绿毁绿行为100余起,罚款近10万元。

三、取得成效

今年新修订的《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实施后,进一步规范了平邑园林绿化的规划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绿线”、绿地、树木保护等内容,确实使依法治绿有法可依。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着力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明显。全县园林绿化建设发展快、势头好,绿化面积逐年扩大,绿化景点不断增多,城市形象和绿化品位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发展环境的改善与优化。目前,县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7.12%、41.50%。平邑县城园林绿化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平面与立体相结合,功能较完善、类型较齐全的格局。

四、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普及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具体表现如下:

1、宣传渠道有限、形式单一。目前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公告栏等传统渠道进行宣传,传播范围和影响力有限。多以文字表述为主,较为枯燥,缺乏生动性和吸引力。

2、专业解读不足、公众认知度低。专业术语和规定,如绿地率、绿线等,普通公众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缺乏通俗易懂的解读和说明。许多居民对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了解甚少,不清楚自身在城市绿化中的责任义务和破坏绿化的处罚规定,导致一些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如随意践踏绿地、攀折花木等。

五、相关建议

1、强化规划的前瞻性和灵活性。综合考虑城市未来的发展变化,在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时,应具备更强的前瞻性,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以适应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需求。例如,对于一些可能进行城市更新或功能调整的区域,提前预留绿地,确保城市绿化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除了政府投资外,应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建绿地、绿道等绿化项目,形成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格局,共同推动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

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与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4、提高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广泛征求公众对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邀请居民参与绿地认养、植树造林、绿化养护等工作,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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