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名称 |
平邑县审计局 |
执法主体类别 |
职权执法 |
单位地址 |
平邑县东城临商大厦17楼 |
执法职责和权限 |
1、对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处罚。 2、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3、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 4、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的核查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等 |
法定代表人 |
孙令海 |
咨询或投诉电话 |
0539-4211760 |
队伍编制情况(人数) |
行政编 |
10 |
事业编 |
34 |
执法岗位信息 |
执法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法规科 |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经济责任审计科 |
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集中管理、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对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
财政金融审计科 |
负责财政审计计划的集中管理、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决算草案,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负责组织审计县级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
行政事业审计科 |
拟订行政事业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事业审计工作情况。负责审计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
农业企业审计科 |
负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计划的集中管理、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资金和工程项目。 |
社会保障审计科 |
负责民生审计计划的集中管理、统一安排。负责审计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