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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自2019年1月份至2019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为少缴税款,在明知自己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多次购买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其控制的公司的税款,合计抵扣税款10余万元。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检察官提醒】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为了谋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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