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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2年3月至9月期间,陈某某谎称认识县城各个小学的领导,能帮助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以需要请客送礼为由,先后向周某某、吴某某、王某某等人索要钱财,共计8万多元,用于自己挥霍。
2022年11月, 平邑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12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检察官提醒】
骗子往往利用他人急于办事的心理,虚构身份包装自己,谎称认识领导,只要钱到位,事就能办成,使请托人轻易相信并交付财物。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警惕“请托办事”型诈骗套路;同时,遇到事情应当通过正当途经解决,切莫“病急乱投医”,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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