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勿以恶小而为之
   时间:2023-03-16    点击: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10日晚,被告人高某某、袁某某在某村盗窃路边无人看管的电动车一辆(价值1133元);2022年10月12日凌晨,二人在某处废弃的大理石锯厂内,盗窃变压器铜芯共三捆,价值4492元。2023年1月,二人被平邑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各1万元。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路边的电动车、厂房里看似废弃的电缆线,虽无主人看管,但依然属于他人的财物,秘密窃取、非法占有就涉嫌违法犯罪,切莫因贪财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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