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高某1988年栽种的杨树长在原告张某2000年规划的宅基内,致使本应和睦相处的邻居产生了矛盾,最终不得不对簿公堂。平邑县法院在2021年9月2日判决高某将侵占在张某涉案宅基地内的杨树一棵清除后,高某并未及时履行义务,无奈张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开始执行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高某为77岁老人,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对法院执行工作也不配合,便对高某进行耐心规劝,告诉他涉案杨树因为烧伤也已经枯萎,干枯的树枝随时有掉落的危险,影响附近住户和行人安全。
在耐心劝导下高某最终同意杀树,但是其本人没有能力支付杀树的费用,张某也不同意支付费用,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面对新难题不气馁、不放弃,提出了杀树后该树由杀树工人所有,工人不再收取费用的和解方案,并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2022年3月24日上午,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工人将涉案杨树顺利砍伐,一起30余年的矛盾彻底化解,也消除了多年的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