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陪同当事人小梦(化名)将从平邑法院领取的24万元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农商银行办理完定期存单及代管手续后,承办法官胡长美悬着的心终于安顿下来,近日来一直困扰她如何在法与情之间更好裁判,如何不让未成年人小梦幼小的心灵再次受到伤害的问题终于圆满解决。
今年9岁的小梦是个不幸的孩子,5年前其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小梦由其父亲抚养,后其母亲改嫁,几年来小梦在失去母爱的环境下跟随父亲和爷爷共同生活。更不幸的是2021年4月30日的一场车祸夺走其父亲的生命,家中顶梁柱的猝然离世让这个本已破碎的家更是雪上加霜,只剩下小梦与爷爷相依为命。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年2月23日,和小梦共同生活的爷爷却收到小梦的起诉状,小梦要求与爷爷共同分割其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款49万余元。经了解,原来是小梦的母亲以小梦第一顺序监护人的身份代小梦提起诉讼。在小梦父亲去世后,小梦母亲作为小梦第一顺序监护人,对小梦爷爷现抚养监护小梦、管理小梦的财产极不信任,便以小梦法定代理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配小梦父亲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49万余元。
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人第一顺序监护人,从法理角度,小梦母亲作为小梦第一顺序监护人,有权为未年人利益代为起诉、代为保管未成人的财产。但从情理上说,小梦母亲已经再婚,小梦又与爷爷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其母亲代理小梦的起诉是否能够代表小梦的真实想法,贸然判决会不会使小梦受到二次伤害,是法官办案过程中始终放心不下的事。了解案情后,面对法与情的冲突,承办法官没有气馁,在做小梦母亲工作时,让其更多考虑下小梦爷爷的感受,年老痛失爱子,其悲伤心情可想而知,显然小梦现在是爷爷的精神寄托;在做小梦爷爷的工作时,从法理角度告知小梦爷爷“父母是未成年人第一顺序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其年事已高、小梦是女孩的情况让其考虑谁抚养监护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最终在承办人不懈努力下,本案历经开庭一次、调解三次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梦分得因其父亲于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49万余元中的24万元,小梦爷爷分得25万余元;小梦分得的24万元从法院领取后,应于2022年5月10日前以小梦个人名义到农商银行办理定期存单,并由农商银行代管,直至小梦年满18周岁后由其自行领取。关于小梦的抚养监护问题,承办人考虑到该问题也是双方之间现时存在的重要问题,在本案未诉求的情况下,一并给双方做了调解,双方约定小梦可自愿选择和谁一起生活,也可选择一段时间跟随母亲,一段时间跟随爷爷,无论和谁一起生活,均应准许另一方在不影响小梦学习的前提下随时探望小梦。案经调解,双方均比较满意,小梦分得的数额中包含了小梦爷爷作出让步的一部分,小梦爷爷称“只要有利于孩子成长,我做让步心甘情愿”,并且小梦爷爷同意小梦母亲领走小梦、抚养小梦,小梦母亲则说“我会让孩子常回去看看爷爷的,老人年龄这么大了,让孩子多陪陪爷爷,长大了还得照顾爷爷,这是孩子应尽的义务”。
近年来,平邑县法院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在办理抚养、监护、亲子关系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最重要考量因素,尽最大限度实现和保障未成年人权利,努力用爱心托起“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