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案结事了 主持和解锦旗致谢
   时间:2021-05-20    点击:

5月19日,平邑县武台镇水沟村孙敬才、孙敬月将一面绣着“司法执行出奇招 主持和解显奇效”的锦旗送至平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干警真情为民的辛勤付出,表示深切的感谢和由衷的称赞。被告李某民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平邑县武台镇水沟村与行人孙某胜发生碰撞,致孙某胜、李某民受伤,后二人均被送医,孙某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民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法院审理李某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敬才、孙敬月各项经济损失261695.39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民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平邑县法院干警多次前往李某民家中。经调查了解到李某民在该次事故中小脑受伤,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数天,花费6万余元,现在仍然卧床不起。考虑到其没有履行能力,承办法官孙伟先多次召集申请人及被执行人亲属进行调解。最终被执行人亲属于5月13日支付申请人孙敬才、孙敬月14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案结事了。5月19日,孙敬才、孙敬月将锦旗送至平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感谢承办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公正态度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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