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情人有情 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1-10-28    点击:

车祸无情人有情,法官调解促和谐。10月26日,平邑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高崇征圆满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年9月28日,被告杨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董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车载顾某)发生交通事故,致顾某受伤致十级伤残。平邑县交警大队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平邑县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判决,判决杨某赔偿顾某104012.06元。判决生效后,顾某于2019年2月14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杨某常年在外打工,妻子有病,无执行能力,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法院多次找被执行人的父母,给双方调解沟通,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近日,办案法官分头给两方做调解工作,经做工作杨某的近亲属愿意出钱化解案件,执行法官继续给双方做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在其近亲属的帮助下一次性赔偿顾某75000元,当庭支付,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法院解除了对杨某的失信和限高措施!杨某压在心头的石头终于掀掉了!脸上露出了轻松的表情!四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平邑县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展现人民法院担当作为精神、司法为民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