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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家长可否讨回
   时间:2022-09-14    点击:

案情简介:11岁的阿俊沉溺于网络游戏,只要一有时间,阿俊就趁父母不注意与游戏中的小伙伴们组队打怪。为了增强自己的“战斗力”,阿俊前前后后一共向游戏公司充值了3000多元。阿俊作为未成年人,他的父母要求游戏公司退款。

法院审理:11岁的阿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手机给游戏进行大额度充值,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且事后并未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该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可以要求游戏公司退款。

律师说法:合同虽然是交易的重要形式,但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并不必然有效。订立合同时,可能会存在签约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时也可能合同内容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有的合同则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根据《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关法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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