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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身份证,“借”出大麻烦
   时间:2021-12-09    点击:

案情回顾

某地市场监管局接到黄女士(化名)投诉,反映政府部门在开展低保核查时,发现其姐姐黄某某名下有1家注册的企业,其低保被中止。

黄某某智力异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黄女士认为这家企业系虚假登记,并自行前往相关鉴定机构,为其姐姐做了笔迹鉴定,以此为由,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该冒名注册的公司,以恢复其姐姐低保待遇。经相关部门查询,黄某某的身份证系由她的亲属出于好心帮忙的原因,出借给朋友用于注册公司,没想到会影响黄某某领取低保,后已主动到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注销。执法人员对黄某某的亲属出借身份证办理公司注册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及出借身份证可能会触犯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进行详细讲解。

权利义务清单

身份证作为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载明了公民个人的基本信息,对公民个人而言至关重要。日常生活中,公民应妥善保管个人的身份证件,不随便出借,以防“好心办坏事”,同时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防止身份证丢失、被盗。

法条链接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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