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吴女士是一名中度抑郁症患者,需要服用药物“思诺思”助眠入睡。但她并不知道,“思诺思”的主要化学成分唑吡坦,已被列入了国家精神药品管理名录。当她因超量服用“思诺思”被查获后,公安局认定其吸毒成瘾,对她做出了社区戒毒三年的行政强制措施。吴女士不服,向奉贤区行政复议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这份《社区戒毒决定书》。
【复议结果】经过对案件审慎审理,并结合各方专业意见,奉贤区行政复议局向区公安分局制发《行政复议化解建议书》,指出了案件存在的问题。经多次沟通协调,吴女士也认识到过量服用精神药品存在的危害性;她的家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全方位加强对其用药监管,并制定科学的康复计划。在此基础上,区公安分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同意撤销该《社区戒毒决定书》,同时吴女士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得到化解。
【案件评析】
“相比于一纸冷冰冰的法律文书,申请人更需要的是科学的引导、正向的纠偏和温暖的关怀。接到吴女士的这起案件,作为承办人,我立即意识到了其特殊性。”奉贤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员陈宇昕说。
考虑到涉及过量服用精神药品的行为定性,以及吸毒成瘾的认定专业性较强,在充分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奉贤区行政复议局召开了案件审议会议,邀请5名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高校教授、资深律师组成的委员对案件开展专题审议。与会委员普遍认为,吴女士存在精神抑郁,过量服用的“思诺思”药物具有缓解症状效果,区公安分局将吴某认定为吸毒成瘾,对她的主观过错论证不足,也没有综合考量现实因素,作出的《社区戒毒决定书》与公众普遍认知不符,缺乏合理性。
案件审结后,复议机关向奉贤区公安分局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从源头减少类案争议的合理建议,让办案效果不局限于个案的案结事了,而起到长效规范的源头治理效果。通过对吴女士以及她的家人的回访和关心关爱,吴女士已重回工作岗位,恢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意义启示】
如今,行政复议既吸纳了大量的行政争议,也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案结事了的目标初步实现,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下一步,将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形成各类制度规范及类案指引,注重对“同案不同判”和面上共性问题的发现,并实现办案和监督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