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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假一赔十”,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1-09-07    点击:

网购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若买到了假冒商品,店家也作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可以主张十倍赔偿吗?

本期【以案释法】聚焦“网络信息买卖合同”的法律问题,提醒大家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店家处购买了两个花洒喷头,收到货物并使用时,发现该产品与店家描述存在巨大差异,经王先生查证,发现该产品并无官方授权,可能为伪劣产品。

王先生遂与店家协商要求店家按照此前假一赔十的承诺,予以赔付,店家拒绝赔付,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店家主张此承诺为拼多多平台的承诺,与店家无关。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店家也认可该产品并非正品,涉案商品“假一赔十”的承诺系店家作出,拼多多仅为网络销售平台,并非商品的直接交易方,店家应当承担“假一赔十”的责任。故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本案中,王先生通过拼多多购物平台与店家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店家未提供进货渠道及品牌授权,也认可所售产品非正品,“假一赔十”承诺为王先生和店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店家应受“假一赔十”承诺的约束,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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