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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平邑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曾某某诈骗案,经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曾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案情回顾】
自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微信上虚构女性人员“曾琪”的身份,骗取李某信任并与李某“网恋”,编造外出游玩、身患重病等理由,共计骗取李某26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爱情诚可贵,网恋套路深。一句“亲爱的”,一张好看的照片,几句贴心的关心,就让不少人轻易付出金钱、献上真心,但网络背后的TA是伴侣还是骗子,还请擦亮自己的双眼。检察官提醒您,在网络世界里,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果遭遇钱财损失,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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